法律專欄跨國婚前協議:台灣法律效力與簽署指南

跨國婚前協議:台灣法律效力與簽署指南

律點通
2025-08-01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婚姻法律財產協議
LINE

跨國婚姻,結合了不同文化與背景,帶來浪漫,也可能伴隨法律上的挑戰。其中,「婚前協議」就是一個常被提及,卻又充滿疑問的議題。究竟,一份跨國婚前協議,在台灣的法律下,效力如何?要如何簽署才算有效?又該適用哪一國的法律呢?身為律點通,我將深入淺出地為您解析,讓您對跨國婚前協議有更清晰的認識。

跨國婚前協議的法律基石:台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台灣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是處理跨國法律關係的關鍵法規。對於跨國夫妻而言,婚前協議主要會涉及以下幾個重要條文:

1. 夫妻財產制的準據法:自主約定為優先

婚前協議的核心,往往是關於夫妻財產的約定。在涉外情況下,這會適用到《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8條。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8條:「夫妻財產制,夫妻以書面合意適用其一方之本國法或住所地法者,依其合意所定之法律。夫妻無前項之合意或其合意依前項之法律無效時,其夫妻財產制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前二項之規定,關於夫妻之不動產,如依其所在地法,應從特別規定者,不適用之。」

  • 白話解析: 這條文賦予您很大的自由!您可以和伴侶書面約定,選擇適用您們其中一方的「本國法」(國籍所屬國的法律)或「住所地法」(居住地的法律)來規範婚前協議的財產內容。這是最理想的狀況,能讓您們的協議有明確的依據。
  • 若無約定或約定無效: 如果您們沒有明確約定,或約定依所選法律無效,法律會依序尋找適用的法律:
  1. 共同本國法: 如果您們是同一個國籍,就適用該國法律。
  2. 共同住所地法: 如果國籍不同,但有共同居住地,就適用該地的法律。
  3. 與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如果以上都沒有,法院會判斷哪個地方與您們的婚姻關係最緊密,例如主要生活地、主要財產所在地等。
  • 不動產特別規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協議內容涉及不動產,且不動產所在地有特別規定,則會優先適用該地的法律。

2. 法律行為方式的準據法:簽署有效最重要

婚前協議的簽署方式,例如是否需要書面、見證或公證,則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6條。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6條:「法律行為之方式,依該行為所應適用之法律。但依行為地法所定之方式者,亦為有效。」

  • 白話解析: 這條文非常實用!它告訴我們,婚前協議的簽署方式,可以依照協議內容所選擇的準據法(例如您們依第48條選定的法律)來辦理。更棒的是,即使不完全符合準據法的要求,只要您們在簽署協議的「行為地」(也就是簽約的國家或地區)符合當地法律規定的方式,這份協議的簽署方式仍然是有效的。這被稱為「有利行為有效原則」,目的就是為了讓跨國法律行為更容易被認定有效。

3. 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限制:台灣法律的底線

即使您們選擇了外國法,協議內容也不能無限上綱。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 白話解析: 這條文是台灣法律的「底線」。它意味著,即使依約定或法律應適用外國法,但如果該外國法的適用結果,會嚴重違背台灣社會的基本價值、倫理道德或強制性規定,台灣法院將不會適用該外國法,而是改適用台灣的法律。這確保了台灣法秩序的核心價值不被動搖。

實際案例分享:法律如何適用在您的生活中?

為了讓您更了解這些法條如何在現實中運作,我們來看兩個生活化的情境:

情境一:在國外簽署的協議,回台灣有效嗎?

  • 故事: 小華是台灣人,在美國與美國籍的太太小美結婚。他們在美國簽署了一份婚前協議,約定婚後財產各自獨立。簽署時,他們依照美國內華達州的法律,找了公證人見證簽名。幾年後,他們回台灣定居,想確認這份在美國簽的協議,在台灣法院是否有效。
  • 法律怎麼說: 台灣法院會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6條(該案判決時適用舊法第5條)的「有利行為有效原則」來判斷。由於小華和小美在美國簽署協議時,已符合美國內華達州法律規定的公證方式,即使這份協議的實質內容最終可能適用台灣法律,但其「簽署方式」在台灣仍會被認定為有效。這表示,只要您們在簽約地合法簽署,協議的形式效力就有了保障。

情境二:協議內容會不會違反台灣的「底線」?

  • 故事: 阿明是台灣人,與來自某國的配偶小芳結婚。他們在婚前協議中約定,如果未來離婚,小芳將完全放棄所有財產請求權,且阿明無需支付任何扶養費。然而,小芳的本國法對離婚後的財產分配有較嚴格的保護規定,台灣法律也強調保障弱勢配偶的基本生活。
  • 法律怎麼說: 即使協議內容依您們選擇的外國法可能有效,台灣法院在審理時,仍會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原則進行審查。如果協議約定完全剝奪一方的基本生存權利,導致顯失公平,或違反婚姻本質,台灣法院可能會認定該條款無效,並改適用台灣的法律來保障小芳的基本權益。這提醒我們,婚前協議的內容必須公平合理,不能完全違背台灣社會的基本價值。

務實建議:讓您的跨國婚前協議更穩固

  1. 明確約定準據法: 在協議中清楚寫明您們選擇適用哪一方的「本國法」或「住所地法」作為協議的準據法。這能大幅降低未來法律適用的不確定性。
  2. 確保簽署方式有效:
  • 在台灣簽署: 建議找台灣的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
  • 在國外簽署: 務必依照簽約地的法律規定辦理公證或認證,並建議再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以利未來在台灣使用。
  1. 審慎審查協議內容: 協議內容應符合您們所選準據法的強制規定,且務必確保不會牴觸台灣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特別是財產分配、扶養等重要條款,應力求公平合理。
  2. 提供財產清單: 在協議中附上詳細的婚前財產清單,並載明財產歸屬,能有效避免未來財產混同或爭議。

結語:為您的跨國婚姻增添法律保障

跨國婚姻充滿了愛與挑戰,而一份清晰、有效的婚前協議,正是為這段獨特關係增添法律保障的重要工具。透過了解台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相關規定,並在簽署時仔細考量準據法、形式要件與內容合法性,您就能為未來的幸福生活,打下更堅實的基礎。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準據法」?為什麼跨國婚前協議需要它?

A: 「準據法」是指當涉及不同國家因素的法律案件時,法院會依據國際私法規則,決定應適用哪一國的實體法律來處理該案件。對於跨國婚前協議,準據法決定了協議內容的實質效力,例如財產約定是否合法、如何執行等。明確約定準據法,能讓協議的效力有明確依據,避免未來爭議。

Q: 如果我們沒有在婚前協議中明確選擇準據法,會怎麼樣?

A: 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準據法,台灣法院會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8條的補充規定來判斷。首先會看您們是否有「共同的本國法」(相同國籍),其次是「共同的住所地法」(共同居住地),最後才會適用與您們「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這可能會導致法律適用上的不確定性,因此強烈建議在協議中明確約定。

Q: 婚前協議的內容可以完全自由約定嗎?有沒有什麼不能約定的?

A: 婚前協議的內容並非完全自由。除了要符合您們所選擇準據法的強制規定外,最重要的是不能違反台灣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例如,約定完全剝奪一方的扶養請求權、嚴重侵害基本人權、或導致顯失公平的財產分配,都可能被台灣法院認定為無效。協議內容應力求公平合理,才能確保其有效性。

Q: 為什麼婚前協議建議要公證或認證?

A: 雖然某些法律不強制要求公證,但公證或認證能大幅增加婚前協議的「證據力」與「公信力」。這表示協議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更有保障,未來若發生爭議,法院會更傾向採信其效力,有效降低訴訟風險。特別是跨國協議,經公證並由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更能確保其在台灣的法律效力。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