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正親子關係存疑?釐清身分,保障權益的法律指南
您是否曾對戶籍上記載的親子關係感到疑惑?或許是您的父母在您出生後才結婚,而您因此被「視為」婚生子女(也就是法律上的「準正」),但心裡總覺得有些不確定?或是您身為父母,對子女的身分存有疑慮?
在台灣,家庭關係不僅是情感連結,更牽涉到繼承、扶養等重要的法律權利義務。當戶籍登記與真實血緣不符時,釐清真相就顯得格外重要。本文將帶您了解「準正」的法律意義,以及當您需要確認親子關係是否存在時,有哪些法律途徑可以協助您。
什麼是「準正」?它如何影響親子關係?
在台灣法律中,「準正」是一個很特別的制度。簡單來說,如果您的生父和生母在您出生後才結婚,那麼法律會把您「視為」是他們在婚姻關係中生下的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權利義務。這項規定是為了讓非婚生子女的地位合法化,保障他們的權益。
根據 《民法》第1064條明確規定:
《民法》第1064條:「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這表示,一旦生父與生母有效結婚,您的身分就自動「準正」了。然而,這裡有個最重要的前提:必須有真實的血緣關係。如果實際上沒有血緣關係,即使生父與生母結婚並辦理了戶籍登記,這個「準正」的效力也無法成立。
當戶籍與血緣不符時: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如果戶籍上記載的親子關係,與您所知的真實血緣不符,您有權利透過法律程序來釐清。這類訴訟在法律上稱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家事事件法》第67條第1項賦予了您這項權利:
《家事事件法》第67條第1項:「就法律所定親子或收養關係有爭執,而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
這條文的意思是,當您對法律上認定的親子關係有爭議,且這種爭議影響到您的權益(例如繼承權、扶養義務等),您就可以向法院聲請確認。法院的判決將會釐清您與對方之間是否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
實例故事:DNA鑑定揭開真相
過去,我們曾協助過一些當事人,他們的故事或許能讓您更了解這個過程:
故事一:莊先生與小樺的親情謎團
莊先生與小樺的母親在多年前結婚,小樺在婚後出生,戶籍上自然登記為莊先生的女兒。然而,隨著時間過去,莊先生心中逐漸產生了疑問。他決定進行DNA鑑定,結果顯示,他與小樺之間並無血緣關係。儘管戶籍上是父女,但莊先生希望能釐清這份不實的親子關係。最終,在雙方都確認DNA鑑定結果無誤且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法院裁定確認莊先生與小樺之間的親子關係不存在。這個案例明確告訴我們,真實血緣關係是「準正」成立的絕對前提,戶籍登記只是形式,不能取代血緣的真實性。
故事二:小甲的身分之謎
小甲從小就知道自己是非婚生子女,後來他的生母與乙先生結婚,小甲也因此被戶政機關依「準正」規定,登記為乙先生的婚生子。然而,小甲長大後,發現自己與乙先生之間似乎沒有血緣上的相似之處。他主動進行了DNA鑑定,結果證實他與乙先生確實沒有血緣關係。由於小甲與乙先生對此鑑定結果都沒有異議,他們共同向法院聲請裁定。法院再次強調,即使是「準正」的身分,也必須以真實血緣為基礎。在DNA證據確鑿且雙方無爭議下,法院裁定確認小甲與乙先生之間的親子關係不存在。
這些故事都說明了,DNA鑑定是確認血緣關係最科學、最直接的證據。即使戶籍已經登記,如果沒有真實血緣,法律仍允許您透過訴訟來更正。
釐清關係的實用建議
如果您正考慮釐清親子關係,以下是一些實用建議:
- 優先進行DNA血緣鑑定: 這是最直接且具說服力的證據。您可以自行委託合法鑑定機構進行,或在訴訟中聲請法院命令鑑定。
- 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若DNA鑑定結果顯示無血緣關係,或有其他充分證據,您應依循《家事事件法》的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 準備充分證據: 除了DNA鑑定報告,還應準備戶籍謄本、結婚證明、出生證明等文件。若要聲請法院命令對方進行DNA鑑定,您需要提出「足以懷疑」血緣關係的具體事證,例如受胎期間與登記父親無關的證據,或兩人無共同生活的事實等。
- 考慮合意裁定: 如果對方對於沒有血緣關係的事實也沒有爭執,您可以與對方共同向法院聲請為裁定,這將有助於加速訴訟程序。
結語
釐清親子關係,不僅是法律權益的保障,更是還原身分真相的過程。雖然這可能是一段複雜且充滿情感挑戰的旅程,但透過正確的法律途徑和充分的準備,您可以為自己或家人找到答案,讓身分關係回歸真實。請記住,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勇敢面對,真相終將水落石出。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準正」?它對非婚生子女有什麼影響?
A: 「準正」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與生母結婚後,該子女在法律上被「視為」婚生子女。這代表孩子會擁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權利和義務,例如繼承權、扶養請求權等,目的是為了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權益,讓他們的身份合法化。
Q: 如果戶籍上已經登記為「準正」的子女,但發現沒有血緣關係,該怎麼辦?
A: 即使戶籍上已登記為「準正」子女,但若經DNA鑑定證實無真實血緣關係,該「準正」的效力仍無法成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請求法院判決釐清身分。判決確定後,您可持判決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正戶籍登記。
Q: 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時,DNA鑑定是必須的嗎?如果對方不配合怎麼辦?
A: DNA鑑定是確認血緣關係最科學、最有力的證據,通常是訴訟中的關鍵。法院可以依聲請或職權命令當事人進行鑑定。然而,聲請人必須先「釋明有事實足以懷疑」血緣關係存否,法院才會命令鑑定。如果對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鑑定,法院會將此納入心證考量,但不能僅因此就直接認定對方主張為真,仍需綜合其他證據來判斷。
Q: 釐清親子關係的訴訟會有哪些風險或需要注意的地方?
A: 首先,訴訟會產生費用,且可能需要時間。其次,親子關係訴訟涉及身分倫常,可能對當事人及家庭成員造成情感上的巨大衝擊,應審慎評估。最後,您作為原告需負舉證責任,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親子關係不存在。若證據不足,法院可能駁回您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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