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親子鑑定法律義務:配合流程、權益與拒絕後果全解析

親子鑑定法律義務:配合流程、權益與拒絕後果全解析

律點通
2025-07-17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親子關係家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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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被要求親子鑑定嗎?了解您的權利與義務

您是否曾收到法院的通知,要求您配合進行親子鑑定?面對這樣的要求,您心中或許充滿疑問:我一定要配合嗎?不配合會有什麼後果?我的權益會不會受損?

作為律點通,我們理解您此刻的困惑與不安。這篇文章將為所有「鑑定配合義務人」,也就是被法院要求配合親子鑑定的人,提供最完整且白話的法律解析,讓您清楚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以及如何妥善應對,保障自身權益。

法院為何要求親子鑑定?法律依據在哪?

親子關係的確認,在法律上屬於重要的身分權益,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會依職權主動調查事實真相。要求進行親子鑑定,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條文:

  • 《家事事件法》
  • 法院可命令鑑定:

《家事事件法》第68條第1項:「未成年子女為當事人之親子關係事件,就血緣關係存否有爭執,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限期接受血型、去氧核醣核酸或其他醫學上之檢驗。但為聲請之當事人應釋明有事實足以懷疑血緣關係存否者,始得為之。」

  • 白話解釋: 這條法律賦予法院權力,在親子關係有爭議時,可以主動或依據一方的聲請,命令當事人或相關人士在期限內接受醫學檢驗,例如DNA鑑定。但前提是聲請方必須先提出一些初步證據,讓法院覺得有合理懷疑的空間。

  • 法院職權探知: 《家事事件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家事事件法院為發現真實,可以主動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的限制。

  • 《民法》

  • 認領之訴: 當生父未主動認領非婚生子女時,《民法》第1067條第1項允許子女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認領之訴」,請求法院判決生父認領。此類訴訟的核心就是要證明雙方有血緣關係。

配合鑑定的重要性:不配合的法律後果

在親子關係訴訟中,法院通常會將親子鑑定視為證明血緣關係最重要且最精確的證據。因此,當法院命令您配合鑑定時,您有「協力解明事實」的義務。

  • 《民事訴訟法》的不利益認定:
  • 《家事事件法》第51條規定,家事事件法未規定的事項,準用《民事訴訟法》。而親子血緣鑑定在實務上常被視為一種「勘驗」方法,因此準用《民事訴訟法》中關於「不從提出文書之命」的規定。
  • 無故拒絕的後果:

《民事訴訟法》第345條第1項:「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審酌情形認他造關於該文書之主張或依該文書應證之事實為真實。」

  • 白話解釋: 這條法律非常重要!它表示,如果您沒有正當理由卻拒絕配合法院命令進行親子鑑定,法院可以「審酌情況」,直接認定對方所主張的親子關係事實為真。這對您來說,將是訴訟上的重大不利。

實務案例解析:從故事中學習

了解法律條文後,我們來看看實際的案例,幫助您更具體地理解這些規定如何影響您。

案例一:拒絕鑑定,法院仍判決親子關係存在

小陳被前女友阿美提起「認領之訴」,主張小陳是孩子的生父,並要求法院命小陳配合親子DNA鑑定。小陳雖然收到法院通知,但他認為自己不是孩子的生父,也擔心鑑定結果會對他不利,因此堅持不配合法院指定的DNA採樣。儘管法院多次要求,小陳仍無故拒絕。最終,法院審酌阿美提供的其他間接證據(例如兩人交往的事實、孩子出生證明等),並認定小陳無正當理由拒絕鑑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第345條的「不利益認定」原則,判決小陳確實是孩子的生父,應認領該子女。

  • 給您的啟示: 這個案例清楚說明,無故拒絕配合法院的親子鑑定,將會對您的訴訟結果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法院很可能因此採信對方的說法,即使您心中有疑慮,也應尋求法律途徑提出正當理由或聲請複驗,而非直接拒絕。

案例二:私人鑑定報告,也能推翻舊判決

小美從小就懷疑自己的生父不是現在的父親,但多年前的訴訟並未成功確認她與生父的親子關係。長大後,小美決定自行委託一家具公信力的醫療機構進行DNA鑑定,結果顯示她與她認為的生父之間有高達99.999%以上的親子關係。小美帶著這份「私人鑑定報告」再次提起訴訟。儘管對方主張之前的判決已經確定,但法院認為這份由專業機構、以科學方法進行的鑑定報告,屬於新的重要證據,足以推翻之前的判斷,最終判決小美與對方確實存在親子關係。

  • 給您的啟示: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是您自行委託的私人鑑定報告,只要是由具公信力、專業認證的醫療機構,並依醫學上認可的程序與方法進行,其結果在法律上仍可能具有高度證據力,甚至足以影響案件的最終判決。

鑑定配合義務人:實用應對建議

當您被要求配合親子鑑定時,請務必掌握以下幾個關鍵點:

  1. 積極配合法院囑託鑑定: 最具公信力且最不易被質疑的鑑定方式,是法院囑託專業機構(如法務部調查局或大型教學醫院)進行的鑑定。務必依法院通知的時間、地點前往配合採樣。
  2. 了解鑑定流程與隱私保護: 鑑定過程通常是採集口腔黏膜或血液樣本,快速且安全。法院也會要求鑑定機構注意保護受檢驗人的身體、健康及名譽,您的隱私權會受到保障。
  3. 對鑑定報告有疑義時: 如果您對鑑定報告的結果或過程有疑慮,切勿空泛否認。您應該提出具體、科學的理由(例如質疑檢體來源、鑑定方法不當等),並可聲請法院另行囑託其他機構進行複驗。
  4. 「否認子女之訴」的特殊性: 若您是被告在「否認子女之訴」中被要求鑑定,雖然法院不會僅因您拒絕就直接判決您敗訴,但您的拒絕理由和態度,仍會被法院納入整體考量,並可能對您形成不利的心證。

結論:理解與配合是保障權益的關鍵

面對親子鑑定,理解相關法律規定並積極配合,是保障您自身權益的關鍵。DNA鑑定因其科學精確性,在現代司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無論您是主動聲請鑑定,還是被法院要求配合,了解您的義務、善用您的權利,並以理性、配合的態度面對,才能確保您的權益獲得最妥善的處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法院為何要求我做親子鑑定?

A: 法院在處理親子關係事件時,例如認領子女或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與否的訴訟,會依據《家事事件法》第68條第1項的規定,主動或依當事人聲請,命令相關人士接受醫學檢驗(如DNA鑑定),以查明血緣關係的真實性。這是因為親子關係涉及身分法上重大權益,法院需要最精確的科學證據來判斷。

Q: 我一定要配合法院的親子鑑定嗎?不配合會有什麼後果?

A: 是的,您有配合法院鑑定命令的義務。根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45條第1項,如果您沒有正當理由卻拒絕配合法院命您進行親子鑑定,法院可以「審酌情形」,直接認定對方所主張的親子關係事實為真,這對您來說是訴訟上的重大不利。即使在否認子女之訴中,雖然法院不會直接判決敗訴,但您的拒絕理由和態度仍會被法院納入整體考量,可能導致不利的心證。

Q: 如果我之前做過私人親子鑑定,法院還會要求我做嗎?

A: 法院仍有可能要求您進行法院囑託的鑑定。雖然由具公信力專業機構出具的私人鑑定報告在特定情況下可被法院採信,甚至作為新證據推翻舊判決,但法院囑託的鑑定因有法院監督程序,其公信力通常更高,且較不易受到對方質疑檢體來源或鑑定程序的挑戰。為確保證據的最高效力,法院仍可能要求再次進行鑑定。

Q: 鑑定過程會不會很麻煩?會不會傷害身體或隱私?

A: 親子鑑定過程通常不複雜,主要採集口腔黏膜(用棉棒刮取口腔內壁細胞)或血液樣本,過程快速且對身體無害。根據《家事事件法》第68條第2項,法院在命令進行檢驗時,應依醫學上認可的程序和方法進行,並應注意受檢驗人的身體、健康及名譽。這表示鑑定機構有義務保護您的隱私,並確保過程符合專業倫理和安全標準。

Q: 如果鑑定結果出來,我不認同怎麼辦?

A: 如果您對鑑定結果有疑義,不能僅憑感覺或空泛的理由否認。您需要提出具體且科學的理由,例如質疑檢體來源不符、鑑定方法不當、鑑定人員資格有問題等,並可向法院聲請說明或要求另行囑託其他專業機構進行複驗。法院會審酌您提出的理由和證據,決定是否進行進一步的調查或採信您的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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