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鑑定不僅是釐清血緣關係的科學方法,更可能牽涉複雜的法律程序與費用負擔。當您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準備透過親子鑑定尋求真相時,心裡或許充滿疑問:「這筆費用該由誰來付?」「如果我贏了官司,還需要負擔鑑定費嗎?」別擔心,律點通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親子鑑定費用的法律原則與實務運作,讓您對這筆費用有更清晰的認識。
親子鑑定費用,法律怎麼說?
首先,您需要知道,親子鑑定費用在法律上被歸類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這表示它的負擔原則,會依照《民事訴訟法》及《家事事件法》的相關規定來決定。
1. 費用範圍與法院權力
根據 《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3,鑑定人的日費、旅費以及法院核定的鑑定人報酬,都屬於訴訟費用。親子鑑定費用自然也在此範疇內。
而 《家事事件法》第68條則明確賦予法院權力,在親子關係事件中,若對血緣關係有爭議,可以要求當事人進行DNA或其他醫學檢驗。這就是親子鑑定費用產生的主要法律依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拒絕鑑定,法院甚至可能做出對您不利的判斷。
2. 費用負擔的兩大原則
關於訴訟費用,法律有兩個核心原則:
- 敗訴者負擔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78條:「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這是最基本的原則,意思是誰輸了官司,通常就由誰來負擔訴訟費用。在一般民事案件中,這很直觀。
- 酌量負擔原則(特別在家事案件中):
《民事訴訟法》第81條:「因下列行為所生之費用,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全部或一部:一、勝訴人之行為,非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二、敗訴人之行為,按當時之訴訟程度,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
這條法規非常重要,尤其在親子關係訴訟中扮演關鍵角色。它表示,即使您是勝訴的一方,法院仍可能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判決您負擔全部或部分的訴訟費用。為什麼會這樣呢?
實務案例分享:勝訴了,費用還是我出?
在親子關係訴訟中,特別是像「否認子女」或「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這類案件,法院常會適用上述的 《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2款。讓我們透過一個生活化的情境來理解:
案例情境:小華的尋親之旅
小華從小就對自己的身世感到疑惑,經過多方打聽與內心掙扎,他決定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他與從小撫養他長大的「推定生父」之間,其實沒有真實的血緣關係。為了釐清真相,法院囑託專業機構進行親子鑑定。鑑定結果出爐,證實小華確實與推定生父沒有血緣關係,小華因此獲得勝訴,成功解除了這段不實的親子關係。
然而,當法院裁定訴訟費用時,卻判決這筆高額的親子鑑定費用,應由身為勝訴方的小華來負擔。小華感到困惑:「我明明是勝訴方,為什麼還要付錢?」
律點通解析:
法院的考量是,推定生父在訴訟中雖然是「敗訴」的一方,但他應訴的行為,是為了維護法律上既有的身分關係(即法律推定他為小華的父親),這屬於「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的行為。換句話說,他並非無故爭訟,而是被動地配合法律程序。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公平起見,法院會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2款,裁定由提告並勝訴的小華負擔鑑定費用。這已是台灣家事訴訟實務的明確趨勢。
此外,實務上法院也會認為,為了提高鑑定準確率並釐清受胎事實,法院命生母參與鑑定也有其必要性,其費用也會被納入訴訟費用一併計算。
親子鑑定費用,您該知道的實務操作
- 費用預納: 親子鑑定費用通常會由聲請鑑定的一方(通常是原告或聲請人)先行預繳給法院指定的鑑定機構。
- 最終負擔: 訴訟結束後,法院會根據判決結果和上述法律原則,裁定最終由哪一方或雙方按比例負擔鑑定費用及其他訴訟費用。
- 法院考量因素:
- 鑑定必要性: 法院會審核鑑定是否為釐清血緣關係所必需,以及鑑定範圍是否合理。
- 當事人配合度: 若您無正當理由拒絕鑑定,法院可能會做出對您不利的判斷。
- 訴訟性質: 在否認子女或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訴訟中,即使您勝訴,仍有較高機率需負擔鑑定費用。
- 經濟狀況: 若符合低收入戶等資格,法務部調查局可能免收鑑定費用,您可以向法院或鑑定機構查詢。
結論:費用負擔非單純勝敗
親子鑑定費用負擔並非單純的「勝訴就不用付錢,敗訴就要付錢」。特別在涉及身分關係的家事案件中,法院會綜合考量多方因素,以求公平。在提起訴訟或面對鑑定要求時,充分了解這些法律原則與實務眉角,將有助於您更好地評估風險,並為接下來的程序做好準備。
記住,釐清血緣真相的過程雖然可能伴隨費用,但了解相關規定能讓您更有方向,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決定。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親子鑑定費用通常是誰先付?
A: 通常是由向法院聲請進行親子鑑定的一方(例如訴訟的原告或聲請人)先行預繳費用給法院指定的鑑定機構。這筆費用會先由預繳方墊付,待訴訟終結後,法院才會根據判決結果和相關法律原則,裁定最終由誰來負擔。
Q: 我打贏了親子關係官司,鑑定費用為什麼還是我出?
A: 在否認子女或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等家事案件中,即使您是勝訴方,法院仍可能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2款的「酌量負擔原則」,判決您負擔全部或部分的鑑定費用。這是因為在這些案件中,敗訴方的應訴行為常被認為是為了維護其法律上的身分權所必要,並非無故爭訟,因此法院會基於公平原則,將費用判由勝訴方負擔。
Q: 如果我拒絕法院要求進行親子鑑定,會有什麼後果?
A: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68條規定,法院在親子關係事件中,若有必要,可以要求當事人或關係人限期接受醫學檢驗。如果您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鑑定,法院可能會根據其他證據,並審酌您的拒絕行為,做出對您不利的認定,進而影響判決結果。
Q: 親子鑑定費用可以申請減免或補助嗎?
A: 是的,若您符合特定資格,例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法務部調查局在辦理血緣關係鑑定案件時,可能可以免收鑑定費用。建議您在收到法院的鑑定通知後,向法院或鑑定機構洽詢是否有相關的費用減免或補助方案,並準備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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