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親子關係確認訴訟:釐清血緣與法律身分,守護家庭權益

親子關係確認訴訟:釐清血緣與法律身分,守護家庭權益

律點通
2025-07-17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家事法親子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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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關係不再模糊!透過法律釐清身分,找回家庭安定

在家庭關係中,親子間的連結不僅是情感,更是法律上重要的身分關係。然而,有時候,這份關係卻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變得模糊不清,例如:戶籍登記與真實血緣不符、生父不願承認、或是對子女的婚生身分產生疑慮。當這些情況發生時,不僅可能影響到扶養、繼承等權益,更可能讓當事人長期處於不安與困惑之中。

別擔心!台灣法律提供了「確認親子關係訴訟」的途徑,讓您有機會透過法院的判決,明確釐清親子間的法律身分。這篇文章將由律點通為您深入淺出地說明,幫助您了解這項重要的法律工具。

什麼是「確認親子關係訴訟」?

簡單來說,當您對自己與子女,或與父母之間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有爭議時,就可以向法院提起這類訴訟,請求法院下達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來確認這份關係是「存在」或「不存在」。

這類訴訟主要依據《家事事件法》與《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家事事件法》第67條:「就法律所定親子或收養關係有爭執,而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

這條文告訴我們,要提起這種訴訟,最核心的要件就是您必須「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什麼是「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這個看似艱澀的法律用語,其實不難理解。它指的是您的法律地位因為親子關係不明確而處於一種不確定的狀態,並且這種不確定性可以透過法院的判決來消除。例如:

  • 戶籍與真實血緣不符: 您的戶籍上登記的父親或母親,與您的真實血緣關係不符。
  • 生父不承認: 雖然您是某人的親生子女,但對方不願承認,導致您的身分不明確。
  • 影響權益: 這種不明確狀態影響到您的扶養、繼承、親權(監護權)等法律權益。

只要法院認為您的情況符合上述條件,通常就會認定您具有提起訴訟的「法律上利益」。

「婚生推定」與「否認子女之訴」:特別要注意的狀況

在親子關係的法律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叫做「婚生推定」。

《民法》第1063條第1項:「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這表示,只要妻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懷孕所生的孩子,法律上就會「推定」這個孩子是丈夫的婚生子女。這項規定是為了維護家庭穩定與子女身分的安定性。

但如果孩子並非丈夫的親生骨肉,該怎麼辦呢?

這時候,您就必須透過《民法》第1063條規定的「否認子女之訴」來推翻這個推定。請特別注意,這個訴訟有嚴格的「除斥期間」限制

《民法》第1063條第3項:「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這代表,如果您是夫妻一方,必須在「知悉」孩子非親生後的兩年內提起訴訟;如果是子女本人,則是在「知悉」後的兩年內,但如果是在未成年時知悉,則可以在成年後再多兩年內提起。

重要提醒: 實務上,如果孩子已被「婚生推定」,原則上您就必須提起「否認子女之訴」,而不是「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一旦錯過了否認之訴的除斥期間,即使有DNA證明,您的訴訟也可能被法院駁回,因為法院會認為這會破壞身分關係的安定性。

DNA鑑定:釐清血緣的關鍵證據

在親子關係訴訟中,現代生物科技扮演了決定性的角色。DNA鑑定是目前確認血緣關係最精準、最具說服力的證據。

《家事事件法》第68條:「未成年子女為當事人之親子關係事件,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限期接受血型、去氧核醣核酸或其他醫學上之檢驗。」

法院可以要求當事人進行DNA鑑定。如果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鑑定,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45條的規定,將此視為不利於該方的證據,並結合其他證據來判斷。

實際案例分享:從故事中看懂法律應用

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案例,來了解這些法律規定在實務上如何運作:

案例一:小明的身世之謎

小明從小就知道,戶籍上的父親吳先生,其實並非他的親生父親。他的生母劉女士與吳先生結婚時,小明就已經出生,所以戶籍上小明被登記為吳先生的婚生子女。長大後,小明發現自己與吳先生沒有血緣關係,反而與另一位黃先生有著親生父子的連結。為了釐清自己的真實身分,小明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他與吳先生的親子關係不存在,而與黃先生的親子關係存在。

法院怎麼判?

法院在審理後,根據DNA鑑定報告,確認小明與吳先生確實沒有血緣關係,而與黃先生有真實的親子關係。法院認為,小明戶籍登記與真實血緣不符,確實處於一種身分不明確的不安狀態,因此判決准許小明的請求,確認他與吳先生的親子關係不存在,並確認他與黃先生的親子關係存在。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戶籍登記已經確定,但只要有客觀證據(如DNA鑑定)證明與真實血緣不符,且有法律上利益,仍可透過訴訟來更正身分。

案例二:陳先生的困境

陳先生與太太離婚後,太太生下了小華。小華在法律上被推定為陳先生的婚生子女。然而,陳先生後來透過DNA鑑定發現小華並非自己的親生骨肉。他想向法院聲請確認與小華沒有親子關係。但問題是,當他提起訴訟時,距離他知悉小華不是他親生子的時間,已經超過了《民法》第1063條規定的兩年除斥期間。

法院怎麼判?

法院最終駁回了陳先生的訴訟。法院指出,小華既然被「婚生推定」,陳先生若要推翻這個身分,就必須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並且要遵守該訴訟的除斥期間。由於陳先生提起的是「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且已經錯過了否認之訴的法定期間,如果法院允許他這樣做,將會讓否認之訴的除斥期間形同虛設,也會影響身分關係的安定性。

這個案例再次強調,對於受婚生推定的子女,要推翻其身分,務必注意「否認子女之訴」的除斥期間,以免錯失訴訟機會。

訴訟前的準備與注意事項

如果您正考慮提起親子關係確認訴訟,以下幾點是您需要特別留意的:

  • 釐清訴訟類型: 首先要確認您要處理的是哪一種親子關係問題。是推翻婚生推定(應提起否認之訴)?還是確認非婚生子女的親子關係?這會影響您選擇的訴訟類型。
  • 準備關鍵證據: DNA血緣鑑定報告是最有力的證據,請務必選擇具有公信力的機構進行。此外,戶籍謄本、出生證明、結婚或離婚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親子關係或其不存在的資料(如對話紀錄、照片、證人證詞等)也都很重要。
  • 注意除斥期間: 如果您的情況涉及婚生推定,務必再次確認是否仍在《民法》第1063條規定的「否認子女之訴」除斥期間內,這將直接影響您的訴訟結果。
  • 法院會考量孩子最佳利益: 特別是當未成年子女涉入訴訟時,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會將「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作為重要的考量因素。

結語

親子關係的確認,不僅是法律上的權利義務,更是對個人身分與家庭連結的深層探索。當您面臨親子關係的疑慮與爭議時,請勇敢地運用法律賦予您的權利。透過「確認親子關係訴訟」,您可以釐清真相、安定身分,並為自己與孩子建立一個明確且穩固的法律關係,讓家庭生活重回正軌。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對親子關係確認訴訟有更清晰的認識。記住,法律是為了解決問題而存在的,它能為您帶來清晰與安定。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知道自己符不符合「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的條件?

A: 判斷是否符合此條件,關鍵在於您的親子關係在法律上是否處於不明確、不確定的狀態,且這種不明確已經影響到您的法律權益,例如扶養、繼承、親權等。最常見的情況是戶籍登記的父母子女關係與真實血緣不符,或是親生父母不願承認或否認親子關係,導致您在法律上的地位不穩定。如果法院的判決能有效消除這種不安,通常就具備法律上利益。

Q: DNA鑑定一定要做嗎?如果對方不配合怎麼辦?

A: DNA鑑定在親子關係訴訟中具有極高的證明力,幾乎是釐清血緣關係最直接且強而有力的證據,因此法院通常會要求進行。如果您提出的證據足以讓法院相信有進行鑑定的必要,但對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45條,將此拒絕行為納入綜合判斷,並可能依據您提出的其他證據,做出對對方不利的判斷,例如認定您主張的親子關係為真實。因此,即使對方不配合,您仍有機會勝訴,但仍建議盡力蒐集其他輔助證據。

Q: 孩子是婚生子女,但我發現不是我的親生骨肉,還有機會推翻嗎?

A: 如果孩子在法律上被推定為您的婚生子女(即在您與配偶婚姻存續期間受胎所生),那麼您必須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來推翻這個推定。這類訴訟有嚴格的「除斥期間」限制,通常是從您知悉孩子非親生之時起兩年內。如果錯過了這個期間,即使有DNA鑑定證明,您也可能無法再提起否認之訴,法院也不會允許您透過「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來規避這個除斥期間。因此,時間點非常關鍵,務必盡快處理。

Q: 提起親子關係確認訴訟後,對孩子會有什麼影響?

A: 法院在審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親子關係事件時,會特別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訴訟結果將直接影響孩子的法律身分,進而影響扶養義務、繼承權利、親權(監護權)歸屬等。例如,如果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孩子將有權利要求扶養費或繼承遺產;如果確認不存在,則相關的權利義務將解除。雖然訴訟過程可能對孩子造成心理影響,但明確的法律身分長遠來看有助於孩子身分的安定與權益保障。建議在訴訟過程中,多關注孩子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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