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曾因一時善意或誤會,認領了非親生骨肉?這種「虛偽認領」關係,雖在戶籍上建立連結,卻可能帶來法律與情感困擾。台灣法律極重視血緣真實性。當名義上的親子關係與實際血緣不符時,您該如何釐清並解除這層關係?律點通將帶您了解台灣法律如何處理虛偽認領,並提供實用解決之道。
1. 認領的法律意義與虛偽認領的成因
根據《民法》第1065條, 「認領」 是生父承認非婚生子女為自己子女的單獨行為,一旦成立,孩子即「視為婚生子女」,效力溯及出生,以保障其權益。
然而,當認領與真實情況不符,即為 「虛偽認領」 ,常見成因有二:
- 無真實血緣關係: 認領人與孩子間根本沒有生物學上的血緣連結。
- 孩子已受婚生推定: 依《民法》第1063條,若孩子在母親婚姻存續中受胎,法律推定其為丈夫的婚生子女。此時,他人對其所為的認領,因對象不符,將自始無效。
2. 釐清關鍵:撤銷認領 vs. 認領無效
處理虛偽認領,區分「撤銷認領」與「認領無效」至關重要。
撤銷認領:生父的有限權利
《民法》第1070條規定:
《民法》第1070條:「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在此限。」 認領原則上無法撤銷。但唯一例外是,當有事實(如DNA鑑定)證明您並非生父時,名義上的生父才有權請求撤銷。
認領無效:從一開始就不具效力
相較之下, 「認領無效」 是指認領行為從根本上就不具備法律要件,因此從一開始就沒有法律效力。這發生在:
- 認領人與孩子無真實血緣關係: 無論當初認領是出於善意、誤會或明知,只要沒有血緣,該認領即為無效。
- 認領對象為婚生推定子女: 此種認領亦屬無效。
對於「認領無效」情況,您應提起 「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請求法院確認這層名義上的親子關係自始不存在。
此外,依《民法》第1066條,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若認為認領與事實不符,也可行使 「否認認領權」 。
3. 案例解析:血緣真實原則的優先性
台灣法院高度重視「血緣真實原則」。
案例一:誤認非親生子女,法院判決認領無效
老王(化名)認領子女後,經DNA鑑定證實無血緣關係。老王遂向法院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法院指出,若認領人與被認領人無真實血緣關係,該認領行為自始無效。最終判決確認老王與該子女之間不存在親子關係。
案例二:明知非親生仍認領,事後仍可主張無效
阿明(化名)為結婚,明知女友的孩子並非親生仍辦理認領。離婚後,阿明希望解除不實關係,向法院主張認領無效。法院強調,即使認領人明知無血緣關係而為認領,只要血緣事實不存在,該認領行為仍屬無效。最終判決確認阿明對該子女的認領行為無效。
這些案例明確指出,血緣真實性是認定親子關係的基石。當名義上的認領關係與真實血緣不符時,法律提供途徑讓當事人糾正這種不實狀態。
4. 實務操作指引:如何解除虛偽認領關係
如果您正處於虛偽認領關係中,並希望釐清或解除這層關係,以下是您可以採取的實務步驟:
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無論您是名義上的生父、被認領子女,或其生母,若欲解除無血緣關係的虛偽認領,主要法律途徑是向法院提起 「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
關鍵證據:DNA親子鑑定
在訴訟中,DNA親子鑑定報告是證明您與孩子無血緣關係最關鍵且有力的證據。務必配合法院囑託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戶籍登記的處理
法院判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後,戶籍上的錯誤登記即可依《戶籍法》第23條規定,向戶政機關申請變更、更正或撤銷。
重要提醒
- 訴訟類型: 務必正確選擇「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 時效: 此類訴訟無時效限制。
- 婚生推定: 若孩子受婚生推定,可能需先處理該推定問題。
Conclusion 虛偽認領關係不僅涉及法律權利義務,更牽動複雜家庭情感。台灣法律對於親子關係認定,始終以「血緣真實原則」為核心。因此,當發現認領關係與真實血緣不符時,法律提供了明確途徑來釐清和糾正。透過正確法律程序,特別是「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並搭配DNA親子鑑定,您將能有效解除不實親子關係,讓法律身份回歸真實。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虛偽認領關係可以自己去戶政事務所改嗎?
A: 一般情況下,虛偽認領關係無法直接在戶政事務所自行更改。由於這涉及法律上的親子關係認定,通常需要透過法院的判決(例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的判決確定)後,戶政機關才會依據判決結果來辦理戶籍資料的變更、更正或撤銷。
Q: DNA鑑定是必要的嗎?
A: 是的,DNA親子鑑定在這類案件中是極為關鍵且必要的證據。無論是主張「撤銷認領」還是「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DNA鑑定報告都是證明認領人與被認領人之間是否存在真實血緣關係最有力的客觀證據,法院通常會要求進行鑑定以釐清事實。
Q: 如果我當初是受騙才認領的,可以撤銷嗎?
A: 這要看情況。如果當初您是受騙而認領,但後來DNA鑑定證明您確實是孩子的生父,那麼基於《民法》第1070條的規定和親子關係的安定性,通常無法僅以「受騙」為由撤銷認領。但如果DNA鑑定證明您並非孩子的生父,那麼即使您當初是受騙而認領,該認領行為本身就屬於「認領無效」的情況,您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來解除這層關係。
Q: 提起訴訟會不會很麻煩?要多久?
A: 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確實是一個正式的法律程序,會涉及遞狀、開庭、提出證據(如DNA鑑定)等步驟。訴訟時間長短因個案複雜度、證據準備、法院排程等因素而異,通常需要數個月到一年不等,甚至更久。建議您保持耐心並配合法院程序。
Q: 如果孩子已經成年了,還可以處理嗎?
A: 可以的。無論是主張「認領無效」而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或是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行使「否認認領權」(《民法》第1066條),這些權利都沒有法律上的時效限制。因此,即使孩子已經成年,甚至已過世,只要有必要釐清或糾正這層不實的親子關係,仍然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協議破局權益受損?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法律解析
協議簽訂後,若對方未能履行,您的權益該如何保障?本文將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法律中關於協議違約的損害賠償、違約金性質認定、損害數額舉證等關鍵概念。透過實務案例與操作建議,協助您在面對協議爭議時,更清楚掌握自身權利,有效爭取應得的賠償。
協議無效?釐清契約糾紛,保障您的權益!
正在面對協議糾紛,不知道該怎麼辦嗎?本文將深入淺出地解析協議無效的法律要點,包括契約成立要件、無效或得撤銷的原因,並透過實際案例說明舉證責任,幫助您理解如何保障自身權益,不再對法律感到茫然。
協議無效怎麼辦?搞懂法律眉角,守護您的權益!
您正為協議爭議所困擾嗎?本文將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民法》中協議無效的關鍵要點,包括意思表示瑕疵、契約成立原則、時效限制,並透過生活化案例與實用指引,協助您理解協議效力、掌握舉證重點,並學會如何應對潛在的法律風險,讓您在面對協議爭議時更有方向。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