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親子鑑定費用誰買單?義務人必讀法律解析

親子鑑定費用誰買單?義務人必讀法律解析

律點通
2025-07-17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親子關係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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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鑑定通知?搞懂親子鑑定費用,不當冤大頭!

收到法院通知,要求您配合進行親子鑑定,心裡是不是充滿疑問:「這鑑定費用到底誰要出?不配合會不會有問題?」別擔心!身為您的法律好幫手「律點通」,今天就來為您深入解析台灣法律中關於親子鑑定費用的種種規定,讓您一次搞懂,不再霧煞煞!

親子鑑定費用,到底算什麼錢?

首先,我們要了解,親子鑑定費用在法律上被歸類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什麼是訴訟費用呢?簡單來說,就是打官司過程中,為了進行訴訟所必須支出的各種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3第1項:「訴訟文書之影印費、攝影費、抄錄費、翻譯費,證人、鑑定人之日費、旅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其項目及標準由司法院定之。」

這條法規明確指出,「鑑定人之日費、旅費」以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都屬於訴訟費用。所以,當法院囑託專業機構進行親子DNA或其他醫學檢驗時,所產生的費用,自然就屬於訴訟費用的一環。通常,這筆費用會由聲請鑑定的一方先預繳,但最終由誰負擔,則是由法院在判決中決定。

誰該負擔鑑定費用?原則與例外一次懂

您可能聽過「敗訴者負擔」的原則,也就是打輸官司的人要負責訴訟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78條:「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這確實是民事訴訟中訴訟費用負擔的基本原則。但!在親子關係這種特殊的身分訴訟中,情況可能就不一樣了。

身分訴訟的特殊考量:公平原則的展現

在「否認子女之訴」或「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這類案件中,即使提出訴訟的一方(原告)最終勝訴,法院仍有可能基於公平原則,判決由勝訴的原告負擔全部或部分的鑑定費用。這是為什麼呢?

《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2款:「因下列行為所生之費用,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全部或一部:…二、敗訴人之行為,按當時之訴訟程度,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

這條法規是關鍵!想像一下,如果您是被告,被對方聲請否認親子關係,您配合鑑定或提出答辯,其實是為了釐清自己的身分關係,維護自己的權利。您的這些行為,並不是導致這場官司發生的「過錯」。因此,法院會認為,您的應訴行為是「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即使最終結果對您不利,也可能不讓您負擔鑑定費用,而是由提出訴訟的勝訴方來負擔,以符合實質的公平。

不配合鑑定會有什麼後果?

法院在審理親子關係案件時,若對血緣關係有爭執,可以依聲請或依職權命令當事人或相關人士接受醫學檢驗,例如DNA鑑定。

《家事事件法》第68條第1項:「未成年子女為當事人之親子關係事件,就血緣關係存否有爭執,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限期接受血型、去氧核醣核酸或其他醫學上之檢驗。但為聲請之當事人應釋明有事實足以懷疑血緣關係存否者,始得為之。」

然而,法院並不能強制您進行身體檢驗。但請注意!如果您沒有正當理由卻拒絕法院要求您接受檢驗的裁定,法院可能會根據「證明妨礙」的原則,在綜合考量其他證據後,做出對您不利的判斷,也就是推定對方主張的血緣關係為真。這對您的訴訟結果將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真實案例解析:費用負擔,法院怎麼判?

讓我們看一個實際案例,了解法院在否認子女訴訟中,如何判斷鑑定費用的負擔:

小華的親生疑雲與費用負擔

小華從小與「爸爸」老王生活,但他長大後,卻發現許多跡象讓他懷疑自己並非老王的親生子女。於是,小華向法院提起了「否認推定生父之訴」,要求確認自己與老王之間沒有親子關係。

法院審理後,命令小華與老王進行親子鑑定。鑑定結果出爐,證實小華確實不是老王的親生子女。小華因此勝訴,成功解除了與老王的親子關係。

照理說,老王是敗訴方,費用應該由他負擔吧?但法院的判決卻出乎意料!法院最終判決:雖然小華勝訴,但這筆親子鑑定費用,卻要由小華自己負擔!

為什麼會這樣?

法院解釋,小華之所以需要透過訴訟來釐清身分,是因為他本來就被法律「推定」為老王的婚生子女。這種情況並非老王的過錯所造成。而老王在訴訟中配合鑑定、提出答辯,這些行為都是為了釐清真相、維護他身分權利所必要的。因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2款的「酌量負擔原則」,即使老王最終敗訴,由勝訴的小華來負擔這筆費用,才符合實質的公平。

這個案例清楚地告訴我們,在身分關係訴訟中,法院的考量會更全面,不單純看誰贏誰輸,而是會深入探究訴訟發生的原因以及當事人行為的必要性。

實用指引:身為配合義務人,我該怎麼辦?

  1. 積極配合鑑定程序: 收到法院的鑑定通知,務必按照指示,在指定時間內前往指定機構配合採樣。這是避免對您產生不利判斷的最重要一步。
  2. 了解費用預繳與最終負擔: 鑑定費用通常由聲請鑑定的一方先墊付。但請記住,這不代表最終費用就是由預繳方負擔。法院會根據判決結果和上述的法律原則來決定最終由誰負擔。
  3. 評估訴訟成本: 無論您是原告還是被告,在涉及親子關係的訴訟中,都應充分評估包括鑑定費用在內的訴訟成本。尤其是在「否認子女之訴」等身分訴訟中,即使勝訴,也可能有負擔費用的風險。
  4. 法律扶助的選項: 如果您經濟有困難,無法負擔鑑定費用,可以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為您墊付鑑定費用,並在案件結束後,向應負擔訴訟費用的他方追償。

結論:費用負擔,不再霧煞煞!

透過今天的解析,相信您對親子鑑定費用的法律規定和實務操作有了更清晰的了解。身為鑑定配合義務人,積極配合法院的鑑定要求,並理解費用負擔的原則與例外,將能讓您更有把握地應對訴訟,維護自身權益。記住,法律的目的是追求公平,即便結果不如預期,您的配合與理解,都將是您在訴訟中展現負責任態度的重要一環。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親子鑑定費用一定是由敗訴方負擔嗎?

A: 不一定喔!雖然民事訴訟原則上是「敗訴者負擔訴訟費用」,但在親子關係這類身分訴訟中,法院常會考量訴訟發生的原因和當事人行為的必要性。特別是被告(被要求鑑定方)如果只是為了釐清身分而配合應訴,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對其不利,法院仍可能依《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2款規定,判決由勝訴的原告負擔全部或部分鑑定費用,以符公平。

Q: 如果我拒絕做親子鑑定,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A: 法院不能強制您進行身體檢驗,但如果您沒有正當理由拒絕法院命您接受鑑定的裁定,法院可以依據「證明妨礙」的原則,在審酌其他證據後,推定聲請鑑定一方的主張為真實。這表示法院可能會直接認定對方所說的血緣關係事實,而不需要鑑定結果,這對您的訴訟結果將會非常不利。

Q: 親子鑑定費用大概多少錢?如果我沒錢繳怎麼辦?

A: 親子鑑定的費用會因鑑定機構(如法務部調查局或民間醫院)和鑑定項目而異,通常落在新台幣1萬5千元至2萬5千元之間。這筆費用通常會由聲請鑑定的一方先預繳。如果您經濟上有困難,無法負擔這筆費用,可以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一旦申請成功,基金會可以為您墊付鑑定費用,並在案件結束後,向應負擔訴訟費用的他方追償。

Q: 我已經配合鑑定,但判決結果對我不利,費用真的會由勝訴方負擔嗎?

A: 在「否認子女之訴」或「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等身分訴訟中,即使您是被告且判決結果對您不利(例如確認您與原告無親子關係),法院仍有可能判決由勝訴的原告負擔鑑定費用。這是因為法院會認為您的應訴行為是為了釐清身分、維護自身權利所必要,並非導致訴訟發生的過錯。實際判決會綜合考量個案情況,但實務上確實有由勝訴方負擔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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