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非婚生子女準正全攻略:讓孩子合法擁有「婚生子女」身分

非婚生子女準正全攻略:讓孩子合法擁有「婚生子女」身分

律點通
2025-07-17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親屬法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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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時父母未婚?認識「準正」讓他們成為法律上的婚生子女

當孩子在父母尚未締結合法婚姻關係時出生,他們在法律上會被認定為「非婚生子女」。這可能會讓許多父母感到焦慮,擔心孩子的權益是否會因此受損。別擔心!台灣《民法》提供了一種重要的制度,稱為「準正」,讓非婚生子女在特定條件下,也能在法律上被「視為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地位。

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準正」的法律奧秘,包含其要件、效果,以及您在實務上需要注意的各種細節,確保您的孩子能獲得最完整的法律保障。

什麼是「準正」?

「準正」指的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與生母,在子女出生後締結了有效婚姻,法律上即自動將該非婚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的制度。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效果,因為它讓孩子從出生那一刻起,就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與義務。

準正的兩大關鍵要件

要讓孩子透過「準正」取得婚生子女身分,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核心要件:

  1. 真實血緣關係: 這是最根本的前提。被準正的子女,必須確實是其生父與生母的親生骨肉。即使形式上辦理了結婚登記,若無真實血緣關係,準正的法律效果也無法發生。

  2. 生父與生母締結有效婚姻: 孩子出生後,其生父與生母必須依循《民法》規定,合法且有效地結婚。現行《民法》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若婚姻因不符合法定要件而無效或不成立,則準正的效力也將不發生。

《民法》第1064條:「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這條法規明確指出,只要生父與生母結婚,非婚生子女就會被視為婚生子女。這代表準正是一種「自動發生」的法律效果,無須額外向法院聲請或辦理特別的「準正」手續,只要符合要件,法律效果即已成立。

準正與「認領」有何不同?

您可能也聽過「認領」這個詞。認領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主動承認其為自己子女的行為。雖然認領與準正都能讓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地位,但兩者本質不同:

  • 準正: 因生父母結婚而「自動」發生的法律效果。
  • 認領: 需生父主動的「行為」才能成立。

《民法》第1065條:「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準正後,孩子享有什麼權益?

準正的效力是使非婚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這意味著該子女在法律上取得與婚生子女相同的地位,並且這個效力會溯及自其出生時發生。這包含了:

  • 繼承權: 孩子將擁有與其他婚生子女相同的繼承權利。
  • 扶養義務: 父母對孩子負有扶養義務,孩子成年後也可能對父母負有扶養義務。
  • 親權行使: 父母對孩子行使親權(如監護、教養、財產管理等)的權利與義務。
  • 姓氏權: 孩子可依《民法》規定從父姓或從母姓。

實務案例解析:準正的「眉角」在哪裡?

在實務上,準正的認定有時會遇到一些挑戰。以下兩個常見的案例情境,能幫助您更清楚了解:

案例一:婚姻無效,準正也無效!

小陳與小吳在孩子出生後,雖然有辦理結婚登記,但後來法院卻判決他們的婚姻關係不成立。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小陳與小吳曾有結婚登記,他們的非婚生子女也無法透過「準正」被視為婚生子女。這提醒我們,準正的基礎是有效且合法的婚姻。如果婚姻本身有瑕疵(例如未達法定結婚年齡、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等),即使有登記,準正的效力也不會發生。

案例二:有登記,但沒血緣關係,準正也無效!

小黃的先生與小黃的生母在小黃出生後登記結婚,小黃因此在戶籍上被「準正」為先生的婚生子女。然而,小黃後來發現先生並非自己的親生父親,經過DNA鑑定後也證實兩人沒有血緣關係。法院最終裁定小黃並非先生的婚生子女。這個案例清楚說明,真實的血緣關係是準正的絕對必要條件。即使戶籍上已登記準正,若無血緣連結,法律效果也無法成立。

特別提醒:婚生推定優先於準正!

如果您的孩子在出生時,母親已與他人有合法婚姻關係,那麼孩子會被法律「推定」為該婚姻關係中丈夫的婚生子女(《民法》第1063條)。在這種「婚生推定」尚未被推翻前,即使您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也無法直接透過準正或認領讓孩子成為您的婚生子女。

您必須先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推翻原有的婚生推定後,才能進一步處理準正或認領的問題。否認之訴有法定期間限制(自知悉子女非婚生之日起二年內,未成年時知悉者於成年後二年內),務必留意時效。

準正的實務操作建議

  1. 確認真實血緣關係: 在考慮準正前,建議透過DNA親子鑑定確認生父與子女間的真實血緣關係,這是所有親子身分關係確立的基礎。
  2. 確保婚姻有效: 生父與生母務必締結合法且有效的婚姻。建議在結婚前諮詢專業人士,確保婚姻符合法定要件,避免日後因婚姻無效而導致準正失效。
  3. 及時辦理戶籍登記: 雖然準正的效力溯及自子女出生時發生,但為確保子女權益並避免爭議,仍應及時向戶政機關辦理相關的戶籍登記,將孩子的生父姓名登記上去。
  4. 姓氏變更: 準正子女的姓氏變更,原則上應依《民法》第1059條規定,由父母書面約定從父姓或從母姓。若約定不成,可向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若有特殊情況,也可依程序向法院聲請變更。

結論

「準正」制度是台灣法律對非婚生子女權益的重要保障。它讓孩子在父母結婚後,能合法取得與婚生子女相同的地位,享有應有的權利與尊嚴。了解準正的要件與流程,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是保障孩子未來幸福的關鍵一步。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釐清疑惑,安心地為孩子規劃一個更明確的未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準正後,孩子跟誰姓?

A: 準正後,孩子將被視為婚生子女,其姓氏原則上依《民法》第1059條規定,由父母雙方書面約定從父姓或從母姓。如果父母約定不成,可以在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若有特殊情況,例如為子女之最佳利益,也可依程序向法院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Q: 如果我們後來離婚了,準正的效力還在嗎?

A: 準正的效力一旦發生,是永久性的。即使生父與生母在準正後離婚,孩子作為婚生子女的地位也不會因此改變。孩子仍會被視為婚生子女,並享有相關的權利義務,例如繼承權、扶養權等。

Q: 準正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A: 準正是一種法律上「自動發生」的效力,並不需要特別向法院聲請「準正」的判決。您需要做的是,待生父與生母完成合法婚姻登記後,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明書、子女出生證明等)至戶政機關辦理子女的出生登記或變更登記,將生父的姓名登記在子女的出生資料上,並確認子女的婚生子女身分。

Q: 如果孩子已經被別人認領了,還能準正嗎?

A: 如果孩子已被他人「合法認領」或「推定為他人婚生子女」,則在該認領或婚生推定關係未被推翻前,不能再進行準正。例如,若孩子在出生時母親仍有婚姻關係,孩子會被推定為母親配偶的婚生子女,此時必須先透過「否認子女之訴」推翻婚生推定,才能讓真正的生父進行認領或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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