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非婚生子女法律身分:生父收養之路,您該知道的權益與實務

非婚生子女法律身分:生父收養之路,您該知道的權益與實務

律點通
2025-07-17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家事法律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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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身分迷霧: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之路

您是否曾感到自己的法律身分與實際血緣關係之間存在一道鴻溝?或許您從小就知道誰是您的親生父親,但礙於法律上的「婚生推定」規定,您在戶籍上卻是母親與另一位先生的子女。當這層法律關係已然確立,甚至連否認的機會都已錯過時,您和您的生父是否還有機會在法律上建立父子(女)關係呢?

別擔心,這是一個許多「非婚生準正人」共同面臨的困境。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探討台灣法律在這種特殊情況下的解決之道,特別是透過「收養」這條路徑,讓您能更清晰地掌握自己的權益與未來。

婚生推定:法律身分的起點與限制

首先,我們要了解《民法》中一個重要的概念——婚生推定。這條規定是為了維護家庭倫常與身分關係的安定性:

《民法》第1063條第1項:「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這表示,如果您的母親在婚姻關係中懷孕並生下您,法律上就會直接推定您是母親配偶的「婚生子女」。即便事實上您的生父是另有其人,這層推定關係在法律上仍具有效力。

然而,法律也給予了推翻這項推定的機會,也就是提起「否認之訴」。但這項權利是有時間限制的:

《民法》第1063條第3項:「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一旦錯過了這個法定的除斥期間(通常是知悉後兩年內,未成年者成年後兩年內),即使您與推定生父沒有血緣關係,法律上這層父子(女)關係也將確定,無法再透過否認之訴來改變。這時候,您在法律上就不再是您親生父親的子女了。

生父收養:一線曙光?

那麼,當婚生推定已確定,法律上的父子(女)關係無法改變時,親生父親是否還能收養您呢?這聽起來有些矛盾,因為《民法》規定:

《民法》第1073條之1第1款:「直系血親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這條規定旨在避免親屬關係混亂,維護倫理秩序。一般來說,親生父母是不能收養自己的親生子女的。但請注意這裡的關鍵:在您的情況下,由於婚生推定已確定且無法推翻,您在法律上已經是推定生父的子女,而不再是您親生父親的子女了!

因此,您的親生父親在法律上與您之間,已經不具備「直系血親」關係。這使得他收養您成為可能!

實務見解:肯定生父收養的可能

台灣的司法實務對於這種情況,有著相對明確的見解。讓我們看看一個類似的案例情境:

案例故事一:阿明與老李的父子情緣

阿明從小就知道老李是他的親生父親,但因為母親與王先生的婚姻關係,阿明在戶籍上一直是王先生的兒子。王先生和阿明都早已過了法律規定的兩年期限,無法再否認這層父子關係。後來,母親與王先生離婚了,阿明也長大成人,他深深感念老李多年來的照顧與關愛,希望能在法律上正式成為老李的兒子。在徵得母親和王先生的同意後,老李與阿明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

法院怎麼看呢?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0號」的討論結論,多數見解認為:像阿明這樣,婚生推定已確定且無法推翻的子女,在法律上已非其親生父親的子女。此時,親生父親收養他,並不違反「直系血親不得收養」的規定。否則,如果親生父親既無法回復親生父子關係,又不能成立養父子關係,對當事人的身分權益保護顯然不足。

這個案例給了我們重要的啟示:在法律上,當婚生推定使得親生父子關係被「阻斷」時,收養反而成為重新建立法律連結的可行途徑。

收養的實質要件:法院看重什麼?

即使法律上允許生父收養,法院在審查時仍會非常審慎。特別是當被收養人是成年人時,法院會著重審查收養的實質要件,而非僅是形式上的同意。這點可以參考另一個案例:

案例故事二:小華與舅舅的收養申請

小華的舅舅想收養已成年的小華,主要動機是為了傳宗接代。然而,小華與舅舅從未長期同住,小華一直稱呼對方為「舅舅」,也坦言不願改口稱「爸爸」,雖然每月會探望一次。法院在審理後,駁回了這份收養聲請。

法院認為,成年人收養的意義在於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因長年共同生活、相互照顧、扶持依靠等互動,累積了深厚、強固的親情連結,彼此產生了宛若事實上父母子女關係。如果雙方沒有這樣的實質關係,僅僅是為了特定目的而收養,就不符合收養的真正目的。

這告訴我們,您的生父若要收養您,除了簽訂書面契約外,更重要的是要向法院證明:

  • 深厚的情感連結: 證明您與生父之間有長期的情感維繫、相互關心照顧的事實。
  • 正當的收養動機: 收養的目的是為了建立真正的親子關係,而非規避法律義務、繼承財產等單一目的。
  • 符合最佳利益: 即使是成年人收養,法院仍會考量收養是否對被收養人有利,例如能帶來更好的生活照顧、情感支持等。

實務操作指引:如何踏出這一步?

如果您與您的生父考慮透過收養建立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以下是您可以參考的步驟:

  1. 簽訂書面收養契約: 您與您的生父應共同簽署一份書面收養契約。由於您已成年,您的同意是關鍵。若能取得您母親及法律上父親(推定生父)的書面同意,將更有利於法院審查。
  2. 向法院聲請認可: 備妥收養契約及相關文件(如戶籍謄本、身分證明等),向管轄的少年及家事法院提出收養認可聲請。
  3. 準備證明資料: 收集並提供所有能證明您與生父之間深厚情感連結的證據,例如:長期照顧、探望、共同生活(若有)、經濟扶持、生日或節慶的互動照片、通訊紀錄等。這些都能展現你們之間如同真正父子(女)般的關係。
  4. 配合法院訪視與調查: 法院可能會指派社工或調查官進行訪視,了解您與生父的真實互動情況與收養動機。請務必誠實且完整地表達您的意願與感受。
  5. 注意法律效力: 一旦收養關係經法院認可並確定,您與您的生父將正式建立法律上的父子(女)關係。同時,依《民法》第1077條第2項規定,您與您原來的法律上父親(推定生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例如扶養、繼承等)將會停止。

結語:為您的身分尋求圓滿

「非婚生準正人」的法律身分問題確實複雜,但台灣的法律實務已為您開啟了一扇窗。透過收養這條途徑,您與您的親生父親有機會在法律上建立起真實且穩固的父子(女)關係。這不僅能讓情感與法律歸於一致,也為您未來的權益保障提供更明確的基礎。勇敢地為您的身分尋求圓滿吧!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已經知道誰是生父,為什麼不能直接提起否認之訴,讓生父成為我的法律父親?

A: 這是因為《民法》對於否認婚生子女之訴設有嚴格的「除斥期間」。一旦您或您的父母知悉您非婚生子女的事實,就必須在兩年內提起訴訟。如果您在未成年時知悉,則可在成年後兩年內提起。一旦錯過這個期限,即使您與法律上的父親沒有血緣關係,這層婚生推定在法律上就已確定,無法再透過否認之訴來推翻。

Q: 如果我的生父想收養我,法院會特別看重哪些條件?

A: 法院在審查成年人收養時,除了書面契約和您的同意之外,最看重的是您與生父之間是否存在「宛若事實上父母子女關係」的深厚情感連結。這包括長期共同生活、相互照顧、扶持依靠的事實,以及收養的動機是否正當,例如是基於真摯的親情,而非僅為繼承、傳宗接代或規避義務等目的。您需要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這些實質關係。

Q: 如果生父成功收養我,我與原本法律上的父親(推定生父)的關係會如何?

A: 根據《民法》第1077條第2項規定,收養關係經法院認可並確定後,您與原本法律上的父親(推定生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將會停止。這意味著您與推定生父在法律上的扶養、繼承等權利義務將不再存在,而這些權利義務將轉移到您與您的養父(生父)之間。

Q: 聲請生父收養的程序會很複雜嗎?大概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 聲請收養認可程序會向法院提出聲請。您需要準備的文件通常包括:您與生父簽訂的書面收養契約、雙方的戶籍謄本、身分證明文件,以及能證明您們之間深厚親情連結的相關資料(如照片、通訊紀錄、照顧證明等)。法院可能還會安排訪視,以確認收養的真實意願與實質關係。整個過程需要耐心,但按照法律程序準備,並充分證明實質關係,成功機率會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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