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家事調解委員是誰?他們如何助您圓滿解決家庭紛爭?

家事調解委員是誰?他們如何助您圓滿解決家庭紛爭?

律點通
2025-07-18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家事調解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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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紛爭,迎向和解:家事調解委員是您的家庭守護者

當您面臨家庭紛爭,例如離婚、子女監護權或扶養費等議題,走上法院或許是最後的選擇。但您知道嗎?在訴訟之外,還有一個更溫和、更注重家庭和諧的解決方式——家事調解。而這其中的關鍵人物,就是「家事調解委員」。

他們究竟是誰?如何能幫助您?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這些專業人士,讓您在面對家事案件時,心裡更有底。

什麼是家事調解委員?他們為何重要?

家事調解委員是法院為了協助當事人解決家庭紛爭而聘任的專業人士。他們在法官的選任下,扮演中立第三方的角色,引導您和對方進行溝通、協商,力求達成共識。他們不僅要促成調解成立,更重要的是,協助您釐清問題、穩定情緒,並學習以合作的方式解決衝突,特別是當涉及未成年子女時,更要優先維護子女的最佳利益。

根據 《家事事件法》第32條,對於家事調解委員的資格有明確的上位原則性規定:

《家事事件法》第32條:「家事調解,應聘任具有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並有法律、醫療、心理、社會工作或其他相關專業,或社會經驗者為調解委員。關於家事調解委員之資格、聘任、考核、訓練、解任及報酬等事項,由司法院定之。調解程序,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二章調解程序之規定。」

這表示,一位合格的家事調解委員,不僅要有專業知識,更要具備同理心與宏觀視野。

家事調解委員需要具備哪些「超能力」?

您可能會好奇,這些調解委員究竟具備哪些專業背景?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4條詳細列舉了他們的具體資格: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4條:「家事調解委員應具有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觀念及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法官。二、律師。三、醫師。四、心理師。五、社會工作師。六、具有法律、醫療、心理、社會工作、教育或其他進行家事調解所需相關專業之學經歷。七、具有家事調解專業經驗。八、具有豐富社會知識經驗。家事調解委員具有前項資格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優先遴聘之:一、品行端正,著有信譽。二、對調解工作富有熱忱。三、生活安定且有充裕時間。四、身心健康有說服能力。」

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家事調解委員的背景非常多元,可能來自法律界、醫療界、心理諮詢或社工領域。這也反映了家事案件的複雜性,往往需要跨領域的專業知識才能妥善處理。此外,他們還必須具備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的觀念,並在品行、熱忱、時間投入及溝通說服能力等方面,獲得優先考量。

他們是怎麼來的?聘任與選任大不同

家事調解委員的產生分為兩個階段:

  1. 聘任: 由各法院院長統一聘任,任期一年,期滿可續聘。這是法院確保調解委員來源穩定且符合基本要求的行政程序。被聘任的委員在任期內需持續接受專業訓練,例如每年至少12小時的專業講習,以確保他們的知識與技能與時俱進,此依據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6條
  2. 選任: 當您的家事案件進入調解程序時,承辦法官會從已聘任的調解委員名冊中,根據案件的性質與調解委員的專長,選任一至三人來協助您的調解。這項規定是依據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45條。法官甚至在必要時,可以選任名冊以外的專業人士,確保您的個案能獲得最適合的協助。

調解委員表現不好怎麼辦?考核與評鑑機制

為了確保調解品質,法院對家事調解委員設有嚴格的考核與評鑑機制。這包括個案評核和年度定期評鑑,相關規範可見於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29條第30條。您可以對調解委員的表現提出意見,法院也會定期審查他們的服務品質。評鑑標準不僅看業務表現,更會特別審酌他們是否具備性別平權意識是否尊重多元文化有無傾聽當事人陳述,以及是否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方案等關鍵指標。這確保了調解過程的公平性與自願性。

實務情境:當調解遇到「眉角」

家事案件往往牽涉複雜的情感與權力關係。想像一下,陳太太與先生因離婚而進入調解程序。陳太太在婚姻中長期處於弱勢,面對先生的強勢態度,在調解室裡顯得非常緊張,難以完整表達自己的訴求。此時,一位具備性別平權意識且受過家庭暴力防治訓練的家事調解委員,會敏銳地察覺到這種不對等。他不會強迫陳太太發言,也不會急於促成和解,反而會運用專業技巧,例如提供獨立思考的空間、引導雙方輪流表達,甚至在必要時,主動建議暫停調解,讓陳太太有機會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釐清自己的真實意願。因為法律明確要求調解委員必須尊重多元文化,並嚴禁強迫當事人接受任何調解方案。這確保了每位當事人,特別是相對弱勢的一方,能在公平、自主的環境中,為自己的未來做出決定。

結論:掌握調解,為家庭找到新出路

了解家事調解委員的角色與專業,能讓您在面對家庭紛爭時,不再感到孤單無助。他們是您在法律程序中的重要夥伴,旨在協助您以更圓滿、更符合您家庭利益的方式,解決問題。當您參與家事調解時,請放心地表達您的需求與顧慮,並相信調解委員的專業與中立,他們會盡力引導您找到最佳的解決方案。家事調解的目標是為您和您的家人找到一個新的開始,而非讓關係進一步惡化。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可以自己選擇調解委員嗎?

A: 您無法直接指定特定的調解委員。法院的法官會根據您案件的性質和調解委員的專業背景與專長,從已聘任的委員名冊中選任最適合的人選來協助您的調解。不過,您可以向法官表達您對調解委員專業領域的期待,例如希望有心理師背景的委員協助處理子女教養問題等,法官會將您的意見納入考量。

Q: 調解委員的專業背景對我有什麼幫助?

A: 家事調解委員的多元專業背景,如律師可提供法律程序和權益的初步釐清;心理師或社工師能協助處理情緒、溝通障礙,並關注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福祉;醫師則可能在涉及健康或醫療議題時提供專業意見。他們能從不同角度協助您理解問題,並提出更全面、務實的解決方案,而不僅限於法律層面。

Q: 如果我覺得調解委員不公平或有偏頗,我可以怎麼辦?

A: 如果調解過程中,您覺得調解委員的行為有失中立或偏頗,您可以向承辦法官反映您的疑慮。法院設有考核與評鑑機制,允許當事人對調解委員的表現提出意見。法院會對相關意見進行審核,並在必要時依規定處理,例如給予告誡、停止分案或甚至解任。

Q: 調解委員有權力替我做決定嗎?

A: 家事調解委員是中立的協助者,他們的職責是引導雙方溝通、協商,幫助您們達成共識,但他們沒有權力替您或對方做任何決定,也不會強迫您接受任何調解方案。所有的調解結果都必須基於您和對方自願且合意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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