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家事調解委員:您的專業協助與權益保障

家事調解委員:您的專業協助與權益保障

律點通
2025-07-18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家事法調解
LINE

您正在經歷家事紛爭,準備或已進入調解程序嗎?面對這些複雜且充滿情感的時刻,您可能會想:坐在調解桌另一端的調解委員,究竟是誰?他們有什麼資格?又該如何確保他們能公正、專業地協助我們解決問題呢?

別擔心!身為律點通,我將深入淺出地為您解析台灣家事調解委員的組成規範,讓您了解調解委員的背景與職責,掌握自身權益,更有信心地參與調解,為家庭找到新的方向。

誰是家事調解委員?他們有什麼特別之處?

家事調解委員是法院指派,協助您和對方在法官指揮下,透過理性溝通來解決家庭紛爭的重要角色。他們不僅具備專業知識,更重要的是,他們能以中立、客觀的立場,引導雙方尋求共識,避免訴訟對家庭關係造成更深的傷害。

根據《家事事件法》及《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一位合格的家事調解委員必須具備以下核心素質與專業背景:

必備的素質與專業

首先,家事調解委員必須具備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這代表他們在處理您的案件時,不會帶有性別刻板印象,也能理解並尊重不同家庭結構、文化背景或生活方式的當事人。

其次,他們必須擁有特定的專業背景或豐富的社會經驗。這在《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四條中有明確規定: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4條:「家事調解委員應具有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觀念及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法官。二、律師。三、醫師。四、心理師。五、社會工作師。六、具有法律、醫療、心理、社會工作、教育或其他進行家事調解所需相關專業之學經歷。七、具有家事調解專業經驗。八、具有豐富社會知識經驗。家事調解委員具有前項資格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優先遴聘之:一、品行端正,著有信譽。二、對調解工作富有熱忱。三、生活安定且有充裕時間。四、身心健康有說服能力。」

這表示您的調解委員可能是資深的法官、律師,也可能是具備心理、醫療或社會工作專業背景的人士。這些多元的專業能力,讓他們能更全面地理解家事紛爭的複雜性,例如在子女監護權爭議中,心理師或社工師的專業意見就顯得格外重要;涉及財產分配時,法律專業背景的委員則能提供更精準的協助。法院也會優先考量品行端正、對調解有熱忱且時間充裕的人選,以確保調解服務的品質。

調解委員是如何被選任與考核的?

家事調解委員由各法院院長根據實際需要聘任,任期通常為一年,期滿後若符合條件可續聘。這項制度確保了調解委員的穩定性與專業性,並有嚴格的考核機制。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6條:「家事調解委員由各法院院長聘任,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其人數依各法院實際需要決定之。家事調解委員於任期內接受前條第一項之專業講習課程未滿十二小時者,不得續聘;無正當理由不依法院通知參加座談會時,得解任之。法院應將家事調解委員造冊層報或報司法院備查;解任時,亦同。家事調解委員名冊應張貼於法院網站,並隨時更新之。法院應將家事調解委員之專長與經歷列冊,以供法官選任時參考;法官認有必要者,亦得選任名冊以外之人為家事調解委員。」

這條規定說明了,調解委員為了能續聘,每年必須參加至少12小時的專業講習課程,確保專業知識能與時俱進。法院也會定期對調解委員進行評鑑(《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30條),如果委員無故不參加座談會,或經評鑑不適任,就可能被解任。在您的個案中,法官會從名冊中選任一位到三位調解委員,考量委員專長與您的案件需求,確保選出最適合的人選。

特別提醒:涉家庭暴力案件的調解

如果您的家事事件涉及家庭暴力,法律有特別的保障措施。根據《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10條: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10條:「家事調解委員工作分配,由法院斟酌其志願、專長、住居所等因素定之。涉有家庭暴力情事之家事調解事件,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指定曾受家庭暴力防治訓練之家事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這表示法院會特別指定曾受過家庭暴力防治訓練的調解委員來處理這類案件,確保被害人的權益受到專業且妥善的保護,調解過程也會更加謹慎與安全。

實務運作如何保障您的權益?

在實際運作中,法院對於調解委員的選任與評鑑,持續精進以確保調解品質與當事人權益。例如,司法院曾發布函釋(秘台廳少家二字第1040011040號),建議法院在評鑑調解委員時,除了專業能力,更應納入是否具性別平權意識有無強迫調解等項目,並建議邀請外部專家參與。這意味著,法院會努力確保調解委員不會有偏頗行為,更不會強迫您接受任何不願意的調解結果,您的意願和感受是受到重視的。此外,司法體系也強調調解委員的專業應多元化,並在處理特定案件時,考量委員的性別比例,特別是女性委員的參與,以更好地保障被害人權益。

參與調解,您可以這樣做!

了解了調解委員的背景與運作方式後,身為調解程序的參與人,您有權利也有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 了解調解委員背景: 法院網站通常會公開家事調解委員名冊,您可以查詢了解他們的專長與經歷。
  • 提出異議或合意選任: 如果您對法院選任的調解委員人選有疑慮,或認為有更適合的人選,您有權向法院提出異議。此外,您和對方也可以合意選任其他適當的人選來擔任調解委員。
  • 注意調解過程: 在調解過程中,請留意調解委員是否保持中立、客觀,是否有任何偏頗或強迫您接受方案的行為。若有任何不當言行,您應及時向法院反映。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8條:「家事調解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曾為該家事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或輔佐人。二、與該家事事件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之關係。三、與該家事事件有利害關係。當事人認為家事調解委員有前項情形或其他原因,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得聲請法院裁定迴避。前項聲請經裁定駁回者,不得聲明不服。但得於調解期日當場或言詞辯論期日終結前,聲明異議。家事調解,兩造當事人亦得合意選任其他適當之人為家事調解委員。」

這條文賦予了當事人對調解委員的迴避聲請權異議權,並允許合意選任,確保調解的公正性與您的選擇權。

結論

家事調解程序的核心價值,是希望透過專業且有同理心的協助,讓家庭紛爭能夠和平落幕。了解家事調解委員的資格、職責與運作方式,能幫助您更安心地參與調解,並在必要時主張自己的權利。記住,您不是孤單面對,有專業的委員在旁協助,共同為您的家庭尋找最佳的解決方案。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為什麼家事調解委員的背景這麼多元?

A: 家事事件常涉及法律、心理、親子關係、財產等複雜面向,單一專業難以全面處理。因此,法律規定調解委員可具備法官、律師、醫師、心理師、社工師等多元專業背景,或豐富社會經驗,以提供更全面且貼近當事人需求的協助。

Q: 我可以指定或要求更換家事調解委員嗎?

A: 您無法直接指定,但若對法院選任的調解委員有疑慮,例如委員與案件有利害關係、或您認為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您可以依《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8條向法院聲請迴避。此外,您和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合意選任您們都認為適合的人選擔任調解委員。

Q: 如果調解委員在調解過程中表現不中立或有不當言行,我該怎麼辦?

A: 若您發現調解委員有偏頗、強迫調解或任何不當言行,您可以當場向法官或法院書記官反映,或事後以書面方式向承辦股別或法院的訴訟輔導科提出意見。法院會將這些意見納入對調解委員的評鑑考量,確保調解品質。

Q: 家事調解委員每年都要接受專業訓練嗎?這對我有什麼影響?

A: 是的,根據規定,家事調解委員每年必須接受至少12小時的專業講習課程才能續聘。這項要求確保了調解委員的專業知識能持續更新,特別是在家事事件相關的新法規、心理諮詢或家庭暴力防治等領域。這對您而言,意味著協助您的委員具備最新的專業知能,能提供更有效且符合現況的調解服務。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