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新婚夫妻必讀:搞懂夫妻財產制,為幸福生活打下堅實基礎!

新婚夫妻必讀:搞懂夫妻財產制,為幸福生活打下堅實基礎!

律點通
2025-07-13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夫妻財產財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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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夫妻必讀:搞懂夫妻財產制,為幸福生活打下堅實基礎!

恭喜您,步入人生的新階段!婚姻不僅是愛情的結合,也是兩個人生活與財務的融合。在台灣,夫妻間的財產關係受到《民法》的規範,也就是所謂的「夫妻財產制」。別以為這只跟離婚有關,其實它與您婚後的每一筆收入、每一份資產都息息相關!

提早了解並規劃夫妻財產制,就像為您的婚姻關係買了一份「安心保險」,讓彼此在財務上都能更清楚、更自在。今天,律點通將帶您一起探索夫妻財產制的奧秘,特別是「分別財產制」的適用時機,幫助您為未來的幸福生活做好萬全準備。

夫妻財產制,您選哪一種?

在台灣,夫妻財產制主要分為兩大類:「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預設的選擇

如果您和另一半在結婚前或婚後,沒有特別簽訂任何夫妻財產契約,那麼恭喜您,您們自動適用的是 「法定財產制」

《民法》第1005條:「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雙方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自己的財產。聽起來很獨立對吧?但最關鍵的差異在於,當婚姻關係結束時(例如離婚或一方過世),會產生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簡單來說,就是婚後各自增加的財產,扣除債務後,如果有一方剩餘較多,差額部分需要平均分配給另一方。這確保了夫妻共同努力的成果能夠公平分享。

分別財產制:自主的選擇

如果您和另一半希望在婚姻中,彼此的財產完全獨立,各自保有所有權,並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那麼 「分別財產制」 就是您們的選擇。這表示,雙方的財產完全獨立,不因婚姻關係而產生共有,未來也不適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民法》第1044條:「分別財產,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什麼時候可以選擇「分別財產制」?

選擇分別財產制,是夫妻行使「契約自由」的體現。這不僅可以在婚前就約定好,婚後也能隨時變更。

1. 夫妻合意約定或變更

這是最常見也最理想的方式,需要夫妻雙方都有共識。

  • 結婚前或結婚後都可以:

《民法》第1004條:「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本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為其夫妻財產制。」 《民法》第1012條:「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得以契約廢止其財產契約,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

這表示無論您是準備步入禮堂,還是已經結婚多年,只要雙方同意,都可以選擇或改用分別財產制。

  • 務必簽訂書面契約:

《民法》第1007條:「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這是非常重要的「要式性」規定!口頭約定是無效的。請務必將協議內容白紙黑字寫下來,簽名確認。

  • 記得辦理登記,對外才有效力:

《民法》第1008條:「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雖然書面契約在夫妻之間已經生效,但如果沒有向法院辦理登記,就無法對抗善意的第三人(例如債權人)。這就像是跟全世界宣告您們的財產獨立狀態,能有效保障彼此的權益。

實例小劇場:婚後也能「溯及適用」?

小陳和小芳結婚十年,一直適用法定財產制。最近小陳想創業,擔心風險會影響到小芳,兩人討論後決定改用分別財產制。他們不僅簽訂了書面契約並完成登記,還特別約定「溯及自結婚日起」適用分別財產制。這樣一來,結婚十年來各自累積的婚後財產,就不再適用剩餘財產分配了。法院也肯定,只要夫妻雙方合意,這種「溯及適用」是有效的,體現了夫妻間的契約自由(參照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145號民事判決意旨)。

2. 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當夫妻關係出現嚴重問題,無法自行合意變更財產制時,法律也提供了另一條途徑,讓一方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這通常發生在以下情況:

《民法》第1010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三、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之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四、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五、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六、有其他重大事由時。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前項規定於夫妻均適用之。」

其中,最常見的事由之一是「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

實例小劇場:分居了,也能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嗎?

阿強和美玲結婚多年,但感情早已破裂並分居超過一年。期間,美玲將名下部分房產贈與給女兒,阿強擔心自己的權益受損,想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雖然分居的原因可能很複雜,甚至可能部分歸責於阿強,但法院會考量夫妻是否「客觀上已難以維持共同生活且分居達六個月以上」的事實。即使導致分居的事由可歸責於聲請方,法院也可能准許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因為這旨在解決夫妻關係破裂時的財產獨立問題(參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1878號判決意旨)。

聰明新婚夫妻的財產規劃小提醒

  • 充分溝通,達成共識: 財產規劃是雙方的事,坦誠溝通、達成共識是前提。
  • 各自財產,各自管理: 即使是分別財產制,也要注意財產區分,避免混淆不清。
  • 保留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婚前財產、婚後各自收入、債務等,都建議保留相關證明。

結語

夫妻財產制並非只在離婚時才浮上檯面,它是您們共同生活的重要基石。理解並選擇適合您們的財產制度,不僅能避免未來的潛在糾紛,更能讓您們在婚姻中感受到更多的安全感與自主權。這不只是法律條文,更是您們對彼此關係的承諾與負責。從現在開始,就和您的另一半好好討論,為您們的未來,規劃一個清晰、穩固的財務藍圖吧!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們結婚時沒有特別約定,現在是哪種夫妻財產制?

A: 如果您和另一半在結婚前或婚後都沒有特別簽訂任何夫妻財產契約,那麼您們自動適用的是《民法》規定的「法定財產制」。在這種制度下,夫妻各自管理自己的財產,但在婚姻關係結束時,會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婚後財產的差額需要平均分配。

Q: 如果我們想從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需要怎麼做?

A: 要從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您們需要: 1. 簽訂書面契約: 這是最重要的步驟,口頭約定無效。 2. 明確約定內容: 契約中應清楚載明改用分別財產制,並可選擇是否溯及自結婚日起適用。 3. 向法院辦理登記: 雖然契約在夫妻間已生效,但為確保能對抗第三人(如債權人),務必向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這能讓其他人知道您們的財產是各自獨立的。

Q: 選擇分別財產制後,是不是就完全不用分錢了?

A: 是的,選擇分別財產制後,夫妻各自保有其財產的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並且在婚姻關係消滅時,原則上不會產生《民法》規定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意味著婚後各自增加的財產,不再需要進行差額分配。然而,這不影響您們之間自願的贈與、共同生活費用的分擔,或是其他共同約定事項。

Q: 如果我的另一半有債務問題,選擇分別財產制可以保護我的財產嗎?

A: 在分別財產制下,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責,原則上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需要連帶負擔對方的債務。這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護您的個人財產,使其不受另一半債務的影響。但是,如果您的財產曾為另一半的債務提供擔保(例如抵押、保證),或是您們共同簽署了貸款契約,您仍然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即使是分別財產制,對於共同簽署的財務文件仍需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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