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企業主配偶們,您好!
婚姻,是愛與承諾的結合,但同時也伴隨著現實中的柴米油鹽與財產規劃。特別是當您的另一半身為企業主,事業經營的風險與變動,是否讓您開始思考,如何在法律上為自己與家庭的財產安全多一層保障?
在台灣,夫妻間的財產關係受到《民法》的規範,主要分為「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許多夫妻在結婚時並未特別約定,便自動適用了法定財產制。然而,隨著時間推移、家庭結構變化或事業發展,您可能會考慮變更夫妻財產制。這篇文章將帶您深入了解,如何合法、有效地變更夫妻財產制,以及這對您未來財產權益的影響,讓您在保障家庭的同時,也能為自己預留一份安心。
認識夫妻財產制:您的資產歸屬?
在探討變更之前,讓我們先釐清台灣《民法》中夫妻財產制的幾種主要類型:
1. 法定財產制
這是最常見的狀況。根據 《民法》第1005條規定: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這表示,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或婚後沒有特別簽訂契約約定財產制,那麼就會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各自所有、各自管理,但最重要的一點是,當婚姻關係消滅(例如離婚或一方死亡)時,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婚後財產增加較多的一方,可能需要將其與另一方的差額平均分配。
2. 約定財產制
除了法定財產制,夫妻也可以透過契約約定其他財產制度,主要有兩種:
- 共同財產制:夫妻的財產分為「共同財產」和「特有財產」。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共同財產的處分需要雙方同意。
- 分別財產制:這是最獨立的財產制。在分別財產制下,夫妻各自的財產完全獨立,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互不干涉。許多企業主家庭會考慮採用此制,以區隔個人資產與事業風險。
財產制類型 | 財產所有權 | 債務責任 | 關係消滅時 |
---|---|---|---|
法定財產制 | 各自所有 | 各自負責 | 剩餘財產分配 |
共同財產制 | 共同財產共同所有 | 共同財產共同負責 | 共同財產分配 |
分別財產制 | 各自獨立所有 | 各自獨立負責 | 無剩餘財產分配 |
為什麼要變更夫妻財產制?
對於企業主配偶而言,變更夫妻財產制通常有以下幾個主要考量:
- 風險隔離:當企業經營面臨風險或債務時,若能將夫妻財產有效區隔,可以避免一方的債務牽連到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特別是將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能更明確劃分責任。
- 財務自主:有些配偶希望擁有更獨立的財產管理權,不希望個人資產與配偶的事業或投資混淆,能更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財產。
- 家庭規劃:隨著家庭成員的增加、子女教育或退休規劃等,重新檢視並調整財產制,能更好地配合家庭的長期財務目標。
如何合法變更夫妻財產制?兩種途徑
變更夫妻財產制並非口頭說說就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主要有兩種方式:
1. 夫妻合意變更
這是最常見也最建議的方式,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並簽訂契約。
- 書面契約不可少: 根據 《民法》第1007條規定: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這表示,無論是約定、變更或廢止夫妻財產制,都必須簽訂書面契約。這份契約是變更的基礎,內容應明確載明您們希望改用哪種財產制(例如:改用分別財產制),以及生效日期等。
- 登記是關鍵: 簽訂書面契約後,務必向法院聲請登記。為什麼登記這麼重要呢? 《民法》第1008條明確指出: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簡單來說,即便您們夫妻之間簽訂了白紙黑字的契約,如果沒有經過法院登記,對於不知情的第三人(例如債權人)而言,這個變更是不具效力的。登記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讓外界清楚您們的財產關係。
- 公證的好處: 在聲請登記時, 《非訟事件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應附具下列文件,由契約當事人雙方聲請之。但其契約經公證者,得由一方聲請之:一、夫妻財產制契約。二、財產目錄及其證明文件;其財產依法應登記者,應提出該管登記機關所發給之謄本。三、夫及妻之簽名式或印鑑。」 這條文告訴我們,原則上聲請登記需要夫妻雙方共同辦理。但如果您們的契約有經過公證,那麼未來即使一方不願配合,另一方也可以單獨向法院聲請登記,省去許多潛在的麻煩。因此,強烈建議您們在簽訂契約後,一併進行公證,為自己多一份保障。
2. 法院宣告變更
若夫妻一方有特定困難或不當行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民法》第1010條列舉了幾種情況,例如: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三、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之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四、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五、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六、有其他重大事由時。」
當法院依上述事由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後,會由法院直接囑託登記處辦理登記,您無需再自行聲請。
變更財產制,對「剩餘財產分配」的關鍵影響!
對於許多夫妻而言,變更財產制最關心的莫過於對未來「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影響。這項權利是法定財產制的核心精神,旨在平衡夫妻在婚姻中對家庭的貢獻。 《民法》第1030-1條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這表示,在法定財產制關係結束時,會計算夫妻各自婚後財產的淨值,差額由少的一方向多的一方請求分配。
實務案例:變更登記日是計算分水嶺!
過去,許多人可能認為,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時點是「離婚時」。然而,台灣法院的實務見解已明確指出,如果您們是「合意變更」夫妻財產制為分別財產制,那麼計算剩餘財產的時點將會大幅提前!
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
【王太太與李先生的故事】
王太太與李先生結婚後,原本適用法定財產制。後來,李先生的事業經營遇到挑戰,為了避免風險擴大,兩人合意簽訂了「分別財產制」契約,並在簽約後幾天內,便完成了向法院的登記程序。幾個月後,兩人因故協議離婚。
王太太原以為可以在離婚時,請求分配李先生婚後累積的財產。然而,法院在審理時指出,由於兩人已於數月前完成「分別財產制」的變更登記,這代表原有的「法定財產制關係」已在變更登記完成的那一天就終止了。因此,法院將剩餘財產的計算基準點,訂在變更登記日。
結果發現,在變更登記日當天,王太太與李先生各自的婚後財產所剩無幾,王太太的婚後財產甚至比李先生多一些,導致王太太最終未能從李先生那裡獲得任何剩餘財產的分配。
【案例啟示】
這個案例深刻提醒我們,當您們合意變更夫妻財產制並完成登記時,原有的法定財產制關係即告消滅,剩餘財產的計算時點會提前到變更登記完成的那一天。這意味著,如果您在變更財產制時,沒有充分了解或評估當時的財產狀況,可能會影響未來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權益。因此,在決定變更財產制前,務必仔細盤點夫妻雙方的資產與負債,並理解這個關鍵的時點效力。
給企業主配偶的實用建議
了解了夫妻財產制變更的法律規定與實務影響後,律點通要給您以下幾點實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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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溝通與書面約定:與您的配偶坦誠溝通,共同決定最適合您們家庭現況的財產制。一旦決定,務必將協議內容以書面契約形式明確記載,這是法律效力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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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公證程序:強烈建議將夫妻財產制契約進行公證。公證不僅能確保契約的真實性,未來若有任何一方不配合登記,您也能單獨聲請,省去許多不必要的困擾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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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計算時點的重要性:如果您們從法定財產制變更為分別財產制,請務必記住,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時點將是變更登記完成的那一天。在簽約與登記前,務必仔細盤點夫妻雙方的婚後財產與債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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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檢視財產狀況:無論採用何種財產制,定期檢視夫妻雙方的財產清單與債務狀況,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習慣。這有助於您隨時掌握家庭財務的全貌。
婚姻中的財產規劃,是保障家庭穩定的重要一環。對於企業主配偶而言,理解並善用夫妻財產制的變更機制,不僅能有效隔離事業風險,更能為自己和子女的未來,築起一道堅實的財務防線。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清楚地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做出對您最有利的選擇,讓您的婚姻生活既有愛,也有安心。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先生的事業若不幸倒閉,我個人的存款和房子會被拿去還債嗎?
A: 這取決於您們的夫妻財產制。若您們是「法定財產制」,通常您的婚前財產和婚後個人名下財產(非共同經營事業產生)原則上不會被直接拿去清償配偶的個人債務。但若您們約定為「共同財產制」,則共同財產可能需負擔債務。若您們已變更為「分別財產制」並完成登記,您的個人財產將與配偶的事業債務完全區隔,保障性最高。建議您確認目前的財產制,並考慮是否變更為分別財產制以增強保障。
Q: 如果我先生不願意簽署變更財產制的契約,我該怎麼辦?
A: 如果無法透過合意簽署契約,您可以檢視您的情況是否符合《民法》第1010條所列舉的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的法定事由,例如配偶有不當減少婚後財產、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等情況。若符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Q: 變更為分別財產制後,是不是就完全沒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了?
A: 是的,一旦您們合意變更為「分別財產制」並完成登記,原有的「法定財產制」關係即告消滅。這表示在變更登記日之後,您們之間就不再適用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在此之前的婚後財產會依變更登記日計算一次剩餘財產,但變更後各自的財產增加,就與對方無關了。
Q: 我只有婚前財產,婚後沒有額外收入,變更財產制對我影響大嗎?
A: 影響可能不大,但仍需考量。在法定財產制下,您的婚前財產本來就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但若您婚後有任何孳息(如租金收入、利息),這些會被視為婚後財產。變更為分別財產制後,您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後孳息)都將完全獨立,與配偶的財產互不影響,對於風險隔離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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