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傳承避險指南:借名登記與信託的稅務陷阱解析
財產傳承是每個家庭的重要課題,但其中的法律與稅務眉角,常讓規劃者如履薄冰。您是否曾考慮將財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以節稅?或是透過信託來分配資產?這些看似簡單的安排,若不慎觸及法律紅線,可能導致財產無法取回,甚至面臨高額稅務罰款。本文將深入解析台灣財產傳承中常見的「借名登記」與「實質課稅原則」兩大陷阱,並透過真實案例,助您掌握穩健傳承的關鍵。
揭開「借名登記」的真面目:親情下的隱藏地雷
什麼是借名登記?
「借名登記」顧名思義,就是您是財產的實際所有者,卻將它登記在他人名下,但實際上仍由您管理、使用、甚至處分。這種關係在親友間尤其常見,可能是為了節稅、規避購屋限制,或是單純基於信任。雖然它不是《民法》中明確規定的契約類型,但實務上常被類推適用為「委任契約」。
借名登記的潛在風險與實務挑戰
看似方便的借名登記,實則隱藏巨大風險。一旦雙方關係生變,或登記名義人不幸過世、甚至破產,您的財產可能面臨被處分或無法取回的困境。法院在判斷是否為借名登記時,會非常嚴謹。
《民法》第541條第2項:「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所得之財產,應依委任人之指示,移轉於委任人。」
《民法》第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這兩條法條是您在主張借名登記關係時,要求對方返還財產的重要依據。然而,舉證責任在於主張借名登記的一方,這往往是最大的難題。
案例故事:陳女士與兒子的房產糾葛
陳女士為了節稅,將辛苦積攢的資金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兒子名下。她認為這是母子間的信任,並未簽訂任何書面契約。房產的權狀由陳女士保管,租金也由她收取,稅費也由她繳納。然而,隨著時間推移,母子關係逐漸惡化。當陳女士要求兒子將房產歸還時,兒子卻拒絕了。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儘管陳女士提出了資金來源、權狀保管、稅費繳納等證據,但法院綜合考量後,駁回了陳女士的請求。法院認為,這些行為在親屬間可能僅是「協助」而非「借名」,特別是當有其他證據(例如親友證詞指出這是一份贈與或資助)時。最終,陳女士面臨財產無法取回的困境。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親情雖可貴,但法律關係仍需明確。單憑口頭約定或親屬間的常情,不足以證明借名登記關係的存在。
「實質課稅原則」:稅務機關的照妖鏡
實質課稅原則:看實質,不看形式
在財富傳承規劃中,許多人會嘗試透過不同的法律形式來達到節稅目的。然而,台灣稅法有個重要的原則叫做「實質課稅原則」。
《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第1項:「納稅義務人基於租稅規避之目的,而有濫用法律形式之情事,其租稅構成要件之適用,應依稅捐稽徵機關所認定之實質經濟事實關係及其所產生之實質經濟利益決定之。」
簡單來說,就是稅務機關在判斷您的稅務責任時,不會只看您選擇的法律形式,而是會穿透形式,看其背後的「經濟實質」 。如果您的行為看似合法,但實質上只是為了規避稅負,那麼稅務機關仍會依其經濟實質來課稅,這種行為就被稱為「租稅規避」。
信託的陷阱:孳息他益信託的稅務風險
信託是財產傳承的重要工具,但若運用不當,也可能觸及實質課稅原則。
《信託法》第1條:「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真正的信託,是您(委託人)將財產權「實質」移轉給受託人,並由受託人獨立管理。但如果委託人仍實質掌控信託財產,受益人並沒有真正的管理處分權,那麼這個信託關係就可能不被稅務機關認可。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之1第1項:「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這條規定特別針對「孳息他益信託」(本金歸委託人,孳息歸他人)做了明確規範。
案例故事:廖先生的股利信託爭議
廖先生是某公司的董事,為了將來股利分配給子女,他與子女簽訂了「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契約,將公司的股票作為信託財產,約定股利由子女作為受益人取得。廖先生認為這樣可以分散所得,達到節稅目的。
然而,國稅局在審查後,認定廖先生作為公司董事,對公司盈餘分配具有控制權,他藉由信託契約將股利「贈與」子女,實質上與他自己先取得股利再贈與給子女沒有兩樣。因此,國稅局依據實質課稅原則,將這些股利收入仍歸課給廖先生的綜合所得稅,並補徵稅款。
這個案例明確指出,即使透過信託形式,若其目的是為了規避稅負,且委託人對財產或收益仍有實質控制權,稅務機關仍會穿透形式,依實質來課稅。
穩健傳承的關鍵策略
財產傳承規劃是一項長期且專業的任務。為確保您的心血能安全、順利地傳承給下一代,請務必掌握以下關鍵策略:
- 透明化與合法性為先:所有財富傳承的安排,都應以合法、透明為最高原則。避免任何僅為規避稅負而設計的「租稅規避」行為,因為這些行為最終都可能面臨法律挑戰和高額罰款。
- 完整證據是王道:無論是財產的購置、管理、收益分配,還是稅費的繳納,所有相關的資金流向、契約文件、權狀、稅單、往來紀錄等,都應妥善且完整地保存。這些是日後證明您財產權屬或交易實質的關鍵證據。
- 書面契約不可少:即使是親密的家庭成員之間,任何重要的財產安排,都強烈建議簽訂書面契約。明確約定權利義務、資金來源、管理處分權歸屬、終止條件及返還方式。這能有效避免日後因口頭約定不清或關係生變而產生的爭議。
- 避免形式大於實質:在進行財產移轉或信託規劃時,務必確保財產權利義務的變動是「實質」的,而非僅僅是形式上的登記變更。例如,若透過信託移轉財產,委託人應真正放棄對信託財產的實質控制權。
結論:掌握原則,安心傳承
財產傳承是愛與責任的延續,但若缺乏周全的法律與稅務考量,可能演變成家庭紛爭與稅務負擔。透過對「借名登記」與「實質課稅原則」的深入理解,以及學習實務案例的教訓,您將能更明智地規劃您的財富。記住,透明、合法、證據完整、書面契約,是確保財產穩健傳承的不二法門。讓您的財富規劃,成為家族永續發展的基石。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借名登記真的能達到節稅目的嗎?
A: 雖然過去有人透過借名登記來規避特定稅負或限制,但實務上風險極高。一旦被稅務機關發現其經濟實質與形式不符,或親屬關係生變,不僅可能面臨補稅加罰,甚至財產也可能難以取回。法院在判斷時會非常嚴謹,要求主張借名登記的一方提出充分證據。
Q: 如果我已經做了借名登記,現在該怎麼辦?
A: 建議盡快與登記名義人溝通,將財產權屬關係明確化。可以考慮簽訂一份書面的「借名登記終止協議」,並將財產移轉回您名下。在移轉過程中,務必保留所有資金流向、稅費繳納等證明,以備未來稅務機關查核。
Q: 我想透過信託將財產傳給子女,如何避免被認定為租稅規避?
A: 關鍵在於確保信託的「實質性」。委託人必須真正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並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獨立管理處分,而非委託人仍實質掌控。特別是涉及孳息他益信託時,若委託人對孳息的產生或分配有控制權,或在信託成立時已可預期孳息,仍可能被視為贈與或歸課委託人所得。建議規劃時應有明確的信託目的,且符合信託法規定的要件。
Q: 財產傳承中,哪些證據最重要?
A: 最重要的證據包括:財產的購買資金來源證明(匯款紀錄、金流)、不動產權狀的保管人、地價稅與房屋稅等稅費的繳納證明、租金或其他收益的收取與支配紀錄、以及任何與財產管理、處分相關的文件或契約(例如租賃契約、買賣契約、借名登記契約等)。這些都能證明財產的實際權屬與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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