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財產傳承節稅攻略:贈與稅務規劃者的避險與策略

財產傳承節稅攻略:贈與稅務規劃者的避險與策略

律點通
2025-07-16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贈與稅稅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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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財產傳承的關鍵:贈與稅務規劃者的必讀指南

財產傳承是每個人生階段都可能面對的重要課題,對於贈與稅務規劃者而言,如何協助客戶在合法範圍內,有效率地完成財富移轉,同時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更是專業能力的展現。台灣的遺產稅與贈與稅法規複雜,稍有不慎便可能落入稅務陷阱。本文將深入剖析相關法條、關鍵概念,並透過實務案例,為您提供精闢的指引,助您成為客戶最信賴的稅務規劃夥伴。

遺產稅與贈與稅:核心概念解析

在台灣,財產傳承主要涉及兩大稅種:遺產稅與贈與稅。理解兩者的核心差異,是規劃的起點:

  • 遺產稅:針對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的全部財產,扣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的淨額課徵。課徵時點為「死亡時」。
  • 贈與稅:針對財產所有人將其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的行為課徵。課徵時點為「贈與行為發生時」,以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為計算基礎。

兩者均採三級累進稅率,稅率從10%至20%不等。了解這些基本架構,有助於我們進一步探討細節。

贈與稅務規劃的法律基石

作為贈與稅務規劃者,您必須熟稔《遺產及贈與稅法》中的關鍵條文,它們是規劃的依據,也是風險的預警。

贈與稅率與免稅額

《遺產及贈與稅法》明確規定了贈與稅的計算方式與免稅額: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9條:「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除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扣除額及第二十二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依下列稅率課徵之:一、二千五百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二、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五千萬元者,課徵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二千五百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十五。三、超過五千萬元者,課徵六百二十五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二十。一年內有二次以上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依前項規定計算稅額,減除其已繳之贈與稅額後,為當次之贈與稅額。」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

白話解釋: 贈與稅是以贈與人「每年」贈與的總額來計算,並非以受贈人為單位。每位贈與人每年有新台幣220萬元的免稅額,超過部分才需要課稅,且稅率採累進制。這意味著,透過「分年贈與」是常見的節稅策略,夫妻兩人更可各自運用免稅額,有效擴大免稅空間。

警惕「以贈與論」的稅務陷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是贈與稅務規劃中極為關鍵的條文,它旨在防止納稅義務人透過非典型交易形式規避贈與稅。條文列舉了六種「以贈與論」的情形,即使表面上不符合傳統贈與的定義(無償給予),但因其財產移動的實質經濟效果等同於贈與,故稅法上仍視為贈與並課徵贈與稅。

最常見的「以贈與論」情境包括:

  •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這是實務上最常被查核的情形。若無法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借得,則會被視為贈與。稅捐機關會嚴格審查金流,要求提供銀行轉帳明細、借貸契約等證明。
  • 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指交易價格與市價有明顯差距,其差額部分即視為贈與。例如,將市價1000萬元的房產以200萬元出售給子女,其中800萬元的差額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實質課稅原則:稅務規劃的隱形紅線

除了「以贈與論」的明文規定外,「實質課稅原則」更是稅務規劃者必須時刻警惕的無形界線。此原則意指稅捐稽徵機關在認定課稅事實時,不應僅拘泥於形式上的法律行為,而應探究其背後的實質經濟關係和目的。即使納稅義務人形式上符合免稅規定,但若其行為實質上是為了規避稅負,仍可能被課稅。

實務案例解析:避免踩雷的警示

以下兩個實務案例,將幫助您更具體地理解「以贈與論」與「實質課稅原則」在贈與稅務規劃中的重要性。

案例一:容積移轉的贈與稅爭議

一位家族長輩為求節稅,將名下房地贈與配偶,再由配偶以買賣方式出售給子女,同時子女再將該房地的「容積」出售給建商。原以為透過多重交易可規避稅負,不料國稅局仍針對子女取得「容積」的部分課徵贈與稅。法院判決指出,財產的無償移轉本質上即應課徵贈與稅,與該財產出售所得是否免稅是兩回事。此案提醒我們,稅務規劃應著重於財產移轉的實質性質,而非僅是形式上的交易安排。任何無償的財產權益移轉,都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案例二: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建地交換的稅務陷阱

某家族為將建地無償移轉給子女,設計了一套複雜的方案:先將免徵贈與稅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給子女,再將此保留地與家族持有的應稅建地進行「共有土地分割」或「交換」,最終讓子女取得應稅建地。國稅局認定此舉為「租稅規避」,依實質課稅原則補徵贈與稅。法院強調,即使形式上符合免稅規定(如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但若其行為的實質目的在於規避應稅財產的贈與稅,稅捐機關仍可依實質課稅原則進行核課。這對所有稅務規劃者都是一個重要的警示,應避免設計過於複雜或不合常規的交易,以免被認定為租稅規避。

實務操作指引:為客戶規劃穩健傳承

基於上述法條與案例,為客戶進行贈與稅務規劃時,請務必掌握以下要點:

  • 充分利用免稅額:每年每位贈與人220萬元的免稅額,可分年、分次贈與,或夫妻兩人各自贈與,擴大節稅效益。務必提醒客戶規劃好時間軸。
  • 嚴謹處理「以贈與論」情境
  • 二親等內親屬間買賣:務必保留完整的金流證明,證明價款已實際支付且非由出賣人提供。建議透過銀行轉帳,並保留相關契約、收據等文件,以備查核。
  • 顯著不相當代價:財產交易應以市價為基礎,避免價格明顯偏離市價,以免差額被認定為贈與。
  • 預先規劃繳稅方式:若預期遺產或贈與稅額較高,且財產多為不動產,可考慮提前規劃現金流,或了解《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的分期繳納及實物抵繳條件與程序。這能有效避免客戶因現金不足而面臨的困境。

結論:智慧規劃,安心傳承

贈與稅務規劃不僅是數字的計算,更是對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與應用。作為專業規劃者,您必須洞悉法規細節,更要掌握「實質課稅原則」的核心精神。透過周全的規劃,確保所有財產移轉行為都具備合理的經濟實質,並妥善保存相關證明文件,才能有效降低稅務風險,為客戶的財富傳承之路保駕護航。記住,合法的節稅是智慧,而租稅規避則可能帶來沉重代價。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每年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如何有效運用?

A: 每位贈與人每年享有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這意味著,如果父母兩人共同贈與子女,每年合計可免稅贈與440萬元。規劃時可考慮分年、分次進行贈與,將大筆財產拆分為小額,每年在免稅額內進行,長期累積可節省大量稅金。例如,若欲贈與2200萬元,可分10年每年贈與220萬元,即可完全免稅。

Q: 二親等內親屬間買賣房產,如何避免被認定為「以贈與論」?

A: 為避免被認定為「以贈與論」,最關鍵的是必須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價款不能是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借得。建議所有款項都透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並保留完整的匯款紀錄、銀行對帳單、買賣契約書、收據等文件。此外,交易價格應盡量符合市價行情,避免顯著不相當的代價,以降低被稅捐機關質疑的風險。

Q: 什麼是「實質課稅原則」,它對贈與稅務規劃有何影響?

A: 「實質課稅原則」是稅法上一個重要原則,意指稅捐機關在認定課稅事實時,不應僅拘泥於形式上的法律行為,而應探究其背後的實質經濟關係和目的。對於贈與稅務規劃而言,這意味著即使您設計的交易形式上符合免稅規定,但若其本質是為了規避應稅財產的贈與稅,且缺乏合理的商業目的或經濟實質,稅捐機關仍可能依此原則進行核課。因此,規劃時應避免過於複雜、不合常規或僅為節稅而存在的交易安排。

Q: 如果贈與的財產主要是房地產,繳稅時現金流不足該怎麼辦?

A: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提供了彈性的繳稅方式。當應納稅額達新台幣30萬元以上且確有困難時,納稅義務人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分期繳納」或「實物抵繳」。分期繳納最長可達18期,每期以2個月為限,但會加計利息。實物抵繳則需將不易變現的遺產或贈與財產(如不動產、股票)抵繳稅款,但有其價值估定及標的物限制。建議提前評估資產流動性,並與客戶討論這些繳稅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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