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家族企業傳承:股權移轉的稅務陷阱與規劃指南

家族企業傳承:股權移轉的稅務陷阱與規劃指南

律點通
2025-07-14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股權規劃稅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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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業的股權傳承,不僅是經營權的轉移,更是一場複雜的稅務規劃戰役。身為家族企業的繼承人,您是否正為如何順利接班、同時避免高額稅負而煩惱?股權移轉涉及贈與稅與綜合所得稅兩大稅目,如果沒有事先做好萬全準備,一個不小心就可能讓家族財富面臨意想不到的損失。別擔心,律點通將為您深入剖析台灣股權移轉的稅務眉角,助您穩健傳承,守護家族基業。

家族企業股權移轉:稅務風險與規劃指南

深度解析股權移轉的兩大稅務核心

在台灣,家族企業的股權移轉主要牽涉兩大稅目:贈與稅綜合所得稅。了解這些稅目的適用情境與法條,是您規劃傳承的第一步。

贈與稅:無償移轉的稅務考量

贈與稅是對財產無償移轉行為課徵的稅捐。然而,實務上常見以「買賣」形式包裝「贈與」本質,試圖規避稅負。稅捐機關對此有明確的認定標準。

  • 贈與稅的課徵範圍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第1項,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對其境內或境外財產進行贈與,都可能被課徵贈與稅。
  • 「顯著不相當代價」的認定 這是最常見的贈與稅陷阱!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二、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 這表示,當您以明顯低於市價的價格移轉股權時,其差額部分將被視為贈與,進而課徵贈與稅。對於未上市櫃股票,其「時價」的認定尤其關鍵。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第1項: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第1項:「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除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情形外,應以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定,並按下列情形調整估價:一、公司資產中之土地或房屋,其帳面價值低於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者,依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估價。二、公司持有之上市、上櫃有價證券或興櫃股票,依第二十八條規定估價。」 簡單來說,稅捐機關主要會以公司資產淨值來評估未上市櫃股票的價值。若您的移轉價格遠低於此淨值,就可能被認定為「顯著不相當代價」而補徵贈與稅。

  • 二親等親屬間買賣的特別規定 家族企業繼承常涉及親屬間的股權買賣。然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有特別規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六、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這條規定非常重要!它意味著,即使是親屬間的「買賣」,如果無法提供明確的付款證明,或資金來源不符規定(例如資金是由賣方借給買方的),稅捐機關仍會推定為贈與,課徵贈與稅。

綜合所得稅:股權交易的所得認定

股權移轉除了贈與稅外,還可能涉及綜合所得稅中的「財產交易所得」。更重要的是,稅捐機關會嚴格審查是否有「租稅規避」行為。

  • 財產交易所得 當您買賣財產(包括股票)並產生增益時,差額部分即為財產交易所得,可能需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 租稅規避與實質課稅原則 這是稅務規劃中最需謹慎的一環。稅捐機關有權依據《所得稅法》第66條之8,針對不具經濟實質、僅為規避稅負的交易進行調整:

《所得稅法》第66條之8:「營利事業或相關納稅義務人藉股權之移轉或其他虛偽之安排,不當為他人或自己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者,稽徵機關為正確計算相關納稅義務人之應納稅金額,得報經財政部核准,依查得資料,按實際應分配或應獲配之股利、盈餘或可扣抵稅額予以調整。」 這條文賦予稅捐機關「實質課稅」的權力。如果股權移轉被認定為虛偽安排、不符常規交易,或目的在於將高稅率所得(如股利)轉換為低稅率或免稅所得(如證券交易所得),就可能被調整補稅,並處以高額罰鍰。

家族企業繼承的實務案例借鏡

了解法條後,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案例,看看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與稅捐機關的判斷邏輯。

案例一:親屬間的「假買賣真贈與」

「陳董想將家族企業A公司的股權移轉給女兒小陳,為了節稅,他們決定以買賣形式進行,並約定了一個低於市價的價格。小陳名下資金不足,陳董便將部分資金匯給小陳,再由小陳轉帳給陳董作為『股款』。國稅局查核時,發現小陳的付款時間點異常,且部分資金來源可追溯到陳董。最終,國稅局認定這筆交易為假買賣真贈與,要求補徵贈與稅。」

  • 指導意義:這個案例提醒我們,親屬間的股權買賣,必須確保金流清晰,且買方的資金來源是自有資金,而非由賣方提供或擔保。否則,即使有買賣合約,也難逃稅捐機關的法眼。

案例二:為規避稅負而設的「空殼公司」

「張董為了規避高額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將其持有之家族企業B公司的股權,以『買賣』形式移轉給一間新設立、資本額極低且無實質營運的C公司。C公司再將這些股權轉讓給另一家D公司。國稅局深入調查後發現,整個交易鏈缺乏合理的商業目的,C公司根本無資力支付股款,且最終目的明顯是將張董原應課徵綜合所得稅的股利所得,轉換為無需繳納所得稅的證券交易所得。國稅局認定這是典型的租稅規避行為,依實質課稅原則調整補稅,並處以罰鍰。」

  • 指導意義:這個案例凸顯了「租稅規避」的風險。任何股權移轉都應有其真實的商業目的。若設立空殼公司、交易價格異常、金流不合理,或有將高稅率所得轉換為低稅率/免稅所得的意圖,都極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租稅規避,面臨補稅與罰鍰的雙重打擊。

家族企業股權傳承的實務規劃建議

面對複雜的稅務規定與潛在風險,家族企業繼承人應如何規劃才能穩健傳承?

  1. 確保交易真實性與合理商業目的:每一次股權移轉都應有明確的商業理由,例如引進策略夥伴、股東結構調整或單純的經營權傳承。避免僅為節稅而進行形式上的交易。
  2. 合理定價與估價
  • 對於未上市櫃股票,務必參考公司資產淨值進行估價。若交易價格顯著低於資產淨值,應備妥充分證據證明其合理性,例如公司營運狀況不佳、產業前景不明等客觀因素,並可考慮委託專業鑑價機構出具鑑價報告。
  • 親屬間交易也應以合理市價為之,確保價格與公司實際價值相符。
  1. 清晰金流與資金來源證明
  • 付款證明:所有股款支付務必透過銀行轉帳等可追溯方式,並保留完整的銀行對帳單、匯款單等證明。
  • 資金來源:買受人應有足夠的自有資金支付價款。若資金來源為借貸,應證明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且有明確的借貸契約及還款計畫。
  1. 避免虛偽安排:切勿設立空殼公司或無實質營運的公司作為股權受讓方,尤其當該公司無足夠資力支付股款時。
  2. 事前評估與合規性審查:在進行股權移轉前,務必進行全面的稅務影響評估,並確保所有交易文件、金流紀錄均符合稅法規定,經得起稅捐機關的查核。

結論:穩健傳承,從稅務規劃開始

家族企業的股權傳承是個龐大而細緻的工程,稅務規劃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透過深入了解贈與稅與綜合所得稅的相關法規,並從實務案例中汲取教訓,您可以有效避免潛在的稅務風險。記住,透明、真實、合理是股權移轉稅務規劃的三大黃金原則。提早規劃、審慎執行,才能讓家族事業的基業長青,財富順利傳承。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的價值,稅捐機關如何認定?

A: 稅捐機關主要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第1項,以公司「資產淨值」來估定未上市櫃股票的價值。這表示,公司帳面上的資產價值(包括土地、房屋等按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調整後)會是計算股票價值的基礎,而非您主觀認定的市場價值。

Q: 我想以買賣方式將家族企業股權移轉給二親等內的親屬,需要注意什麼?

A: 這是常見的傳承方式,但務必留意《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的規定。您必須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價款不能是由出賣人(例如您自己)貸與或提供擔保讓買受人(親屬)借得的。建議透過銀行轉帳等可追溯方式支付股款,並確保買受人有足夠的自有資金來源。

Q: 什麼情況下,我的股權移轉會被稅捐機關認定為「租稅規避」?

A: 如果您的股權移轉行為缺乏合理的商業目的,例如設立空殼公司作為交易對象、交易價格顯著不合理、金流異常,或明顯是為了將高稅率所得(如股利)轉換為低稅率或免稅所得,就可能被認定為租稅規避。稅捐機關會依據《所得稅法》第66條之8,按實質課稅原則調整補稅。

Q: 如果股權移轉被認定為贈與或租稅規避,會有什麼罰則?

A: 如果被認定為贈與,除了補徵贈與稅外,可能還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5條處以所漏稅額一倍至二倍的罰鍰。若被認定為租稅規避,除了補徵綜合所得稅外,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可能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因此,務必審慎規劃,避免不必要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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