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繼承人必看:聰明節稅,從了解免稅額與扣除額開始
您好,我是律點通,專門為您解惑法律與生活中的大小事。身為一位中年繼承人,您可能正肩負著家庭的重擔,不僅要照顧長輩,還要扶養子女,甚至可能面臨財產繼承後的稅務規劃。面對每年五月的綜合所得稅申報,那些密密麻麻的法條和數字,是不是讓您一個頭兩個大?別擔心,今天我們就來好好聊聊,如何善用「免稅額」與「扣除額」,讓您在合法範圍內聰明節稅,守護您和家人的財富。
綜合所得稅的計算核心,其實就是從您的「綜合所得總額」中,一步步減去「免稅額」和「扣除額」,最後得出「綜合所得淨額」來課稅。此外,為確保租稅公平,還有一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要留意。接下來,我們將逐一解析這些關鍵項目。
搞懂免稅額:保障基本生活所需
免稅額是國家為了保障您和家人基本生活所需,在計算所得稅時給予的固定減除金額。這筆錢,政府會先自動幫您扣掉,不納入課稅範圍。
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您可以減除本人、配偶及符合規定扶養親屬的免稅額。特別提醒,112年度每人基本免稅額為9.2萬元。如果您或配偶、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免稅額還能增加50%!
- 本人、配偶:基本免稅額。
- 直系尊親屬: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受您扶養者。年滿70歲者,免稅額增加50%。
- 子女: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因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您扶養者。
- 其他親屬:例如同胞兄弟姊妹、其他親屬或家屬,若符合特定條件並確係受扶養,也可列報。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七十歲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
白話來說,就是家裡符合條件的成員越多,您能扣的免稅額就越多,應繳的稅自然就越少。
扣除額:節稅的兩條路與特別優惠
扣除額是政府為了鼓勵特定行為或考量特定負擔而允許從所得中減除的金額。這裡有兩條路可以選:「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您只能擇一使用;此外,還有「特別扣除額」可以額外減除。
1. 標準扣除額 vs. 列舉扣除額:聰明二選一
- 標準扣除額:最簡單的方式,不需任何憑證,直接扣除固定金額。112年度個人為12萬元,有配偶者為24萬元。適合沒有太多憑證可供列舉的您。
- 列舉扣除額:如果您在一年內有較多的特定支出,且能提供合法憑證,就可以選擇列舉扣除。這包括:
- 捐贈: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的捐贈,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但對政府、國防、勞軍的捐贈,則不受金額限制。別忘了,政治獻金也有獨立的扣除額度喔!
- 保險費: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等,每人每年上限2.4萬元。但全民健康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可全額扣除。
- 醫藥及生育費:付給公立醫院、健保特約院所的醫療費用,需扣除保險給付部分。這對有長輩或子女醫療支出的家庭很有幫助。
- 災害損失:因不可抗力災害造成的損失,扣除保險賠償或救濟金後可列報。
- 購屋借款利息: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每一申報戶每年最高30萬元,但有「一屋為限」及與儲蓄投資扣除額互抵的規定。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小撇步:申報前,務必將所有可列舉的項目加總,如果總額高於標準扣除額,就選擇列舉扣除,這樣最有利!
2. 特別扣除額:額外的減稅機會
特別扣除額是額外給予的減除項目,不影響您選擇標準或列舉扣除額。這些項目旨在減輕特定群體的稅負: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每人每年20萬元。如果您因工作有較高的必要費用(如職業專用服裝、進修訓練、工具支出),且能提供憑證,實際費用超過20萬元時,可選擇核實減除。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收益、上市櫃股票股利等,合計全年最高27萬元。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每人每年20萬元。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每人每年2.5萬元(有條件限制)。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6歲以下子女,第一名子女每年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每年22.5萬元。(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符合長照資格的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12萬元。
-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在境內租屋自住且非營業用者,每一申報戶每年18萬元。(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
提醒您:幼兒學前、長期照顧、房屋租金支出這三項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如果您的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達20%以上,或選擇股利及盈餘按28%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扣除金額,就可能無法適用。
稅務故事:從案例中學習
法律條文看多了容易打瞌睡,我們來聽聽兩個小故事,看看現實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稅務狀況。
故事一:陳先生的利息困惑
陳先生手邊有一筆存款,每年都會收到銀行支付的利息。但同時,他為了投資,也拿這筆存款去銀行辦理質押借款,也支付了一筆利息。他心想:「既然我有存款利息收入,又有借款利息支出,是不是可以把兩者相抵,只申報淨額就好?」
結果,國稅局還是依照銀行開立的存款利息扣繳憑單來核定他的利息所得,並沒有讓他扣除那筆質押借款的利息支出。陳先生不服,認為這不合理。但法院判決指出, 《所得稅法》並無規定存款利息可以扣除質押借款利息。存款利息和借款利息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不能隨意相抵。這就是「租稅法律主義」的體現:任何稅捐的減免,都必須有法律明文規定,不能自行創設或解釋。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利息所得: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利息之所得。」
故事二:林小姐的股票交易與基本稅額
林小姐為了支持朋友的新創公司,出售了自己持有的未上市櫃公司股票。雖然她口頭上說這是為了公司研發的「融資」行為,且出售所得都拿去認購新股,沒有現金入袋,加上對稅法不熟悉,誤以為這種交易是免稅的,所以沒有申報。沒想到,國稅局查核後,認定這筆交易屬於「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應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並對她處以罰鍰。
法院認為,林小姐的行為確實是股票「買賣」,因為有明確的投資協議書和股票交割事實。至於她把錢拿去認購新股,那是所得實現後的運用,不影響交易所得的產生。此外,所得稅申報是採「自動報繳制」,納稅義務人有義務自行了解並誠實申報。即使不熟悉法令,也不能作為免除罰則的理由。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即使在一般所得稅計算中可能免稅,仍需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若超過門檻,就可能產生基本稅額。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綜合所得淨額,加計下列各款金額後之合計數:…三、下列有價證券之交易所得:(一) 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所發行或私募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
基本所得額(AMT):高所得者的稅務底線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俗稱最低稅負制,AMT)是為了確保高所得者或享有較多租稅優惠者,仍能對國家財政有基本的貢獻。它的計算方式是將您的「綜合所得淨額」,加上一些原本免稅或有減免的項目(例如: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特定保險給付、非現金捐贈等),得出「基本所得額」。
如果您的基本所得額超過目前的免稅門檻(112年度為670萬元),就必須計算基本稅額,並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擇高繳納。
實用總結:聰明節稅的關鍵行動
- 仔細核對扶養親屬條件: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家人都列報免稅額,特別是年滿70歲的長輩。
- 比較標準與列舉扣除額:保留所有可能的列舉憑證,申報前計算總額,選擇對您最有利的方式。
- 善用各項特別扣除額:檢視自己和家人是否符合薪資、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房屋租金支出等特別扣除額的條件,並準備好相關證明。
- 留意「排富條款」 :如果您的所得較高,部分特別扣除額可能不適用。
- 不輕忽基本所得額:若有未上市櫃股票交易、大額保險給付或非現金捐贈等,務必將其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避免因漏報而受罰。
- 保存所有憑證:所有申報減免的憑證至少保存七年,以備稅捐稽徵機關查核。
稅務規劃是一門學問,了解這些基本概念,能幫助您更有效地管理家庭財務,為自己和家人創造更穩固的未來。律點通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帶來實質的幫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扶養年邁的父母,他們有少許退休金收入,我還能申報他們的免稅額嗎?
A: 可以的。只要您的父母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的扶養條件(例如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且確實受您扶養,即使他們有少許退休金收入,您仍可列報他們的免稅額。若他們年滿70歲,免稅額還能增加50%。重點在於您是否為其主要扶養人,且其收入未達一定門檻(通常是指基本生活費標準,但實務上會看是否足以自給自足)。
Q: 我每年都有定期捐款給慈善機構,這些捐款可以全額扣除嗎?
A: 不一定能全額扣除。您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但如果是對政府、國防或勞軍的捐贈,則不受金額限制,可以全額扣除。另外,如果是政治獻金,則有獨立的扣除限額,每申報戶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且總額不超過20萬元。務必保留捐贈收據作為憑證。
Q: 我剛買了自用住宅,房貸利息很高,但我也有一筆定存利息收入,這兩者有什麼關聯嗎?
A: 購屋借款利息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之間有互抵規定。購屋借款利息每年最高可扣除30萬元,但如果您同時申報了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例如定存利息),則您申報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簡單說,就是兩者不能重複享受優惠,會先扣掉儲蓄投資的額度,再計算房貸利息的扣除額。且購屋借款利息以「一屋為限」。
Q: 我是上班族,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是20萬元,但我聽說可以核實減除?什麼情況下會比較有利?
A: 是的,除了20萬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外,如果您實際支出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和「職業上工具支出」這三項必要費用,合計金額超過20萬元,您可以選擇「核實減除」。這對需要大量專業進修、購買高價專業工具或特定服裝的職業(如設計師、工程師、特定技術人員)會比較有利。但請注意,您必須保留所有相關憑證,並符合財政部訂定的《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規定,才能核實減除。
Q: 我賣掉了繼承來的未上市櫃股票,這筆所得需要繳稅嗎?
A: 這筆所得不需要列入一般綜合所得稅計算,但需要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未上市櫃股票的交易所得是基本所得額的加計項目之一。如果您的基本所得額加上這筆交易所得後,超過當年度的免稅門檻(112年度為670萬元),您就需要計算並繳納基本稅額。即使您沒有其他應稅所得,也可能因為這筆交易而產生基本稅額的申報義務,務必留意。
Q: 為什麼有些特別扣除額,像幼兒學前、長照、租金支出,我的所得比較高就不能扣?
A: 這是因為這些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政府為了將有限的稅收優惠資源集中於中低所得家庭,減輕他們的負擔,因此規定若納稅義務人適用綜合所得稅稅率達20%以上、或選擇股利及盈餘按28%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扣除金額,則不適用這些特別扣除額。這項設計是基於社會公平正義的考量,確保稅收優惠能真正幫助到有需要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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