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申報攻略:掌握關鍵,合法節稅不踩雷
面對摯親離世,除了哀傷與不捨,許多家庭也必須處理隨之而來的遺產稅申報問題。遺產稅看似複雜,但只要掌握關鍵法規與申報流程,就能避免不必要的困擾,甚至合法節省稅金。身為「律點通」,我將為您拆解台灣遺產稅的奧秘,讓您輕鬆理解並妥善處理這項重要任務。
遺產稅的課徵範圍與基本概念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什麼是遺產稅,以及它的課徵範圍。簡單來說,遺產稅是針對「被繼承人」死亡時所留下的財產,在扣除一定金額後,向繼承人課徵的稅金。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無論被繼承人是中華民國國民或非國民,只要在中華民國境內有遺產,或中華民國國民在境外有遺產,都可能需要課徵遺產稅。這包括了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債權等一切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在計算遺產稅時,有幾個重要概念您必須知道:
- 遺產總額: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的全部財產價值。
- 免稅額:政府為了減輕納稅人負擔而設定的基本扣除額,目前(113年度)為新臺幣1,333萬元。遺產總額未達此金額者,免徵遺產稅。
- 扣除額:除了免稅額外,針對特定情況(如配偶、子女、父母、喪葬費等)可再扣除的金額,是合法節稅的關鍵。
- 課稅遺產淨額:遺產總額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的金額,才是實際課徵遺產稅的基礎。
遺產稅率知多少?
了解遺產稅的課徵範圍後,您一定會關心稅率如何計算。台灣的遺產稅採取累進稅率,也就是課稅遺產淨額越高,適用的稅率級距也越高。目前(113年度)的稅率結構如下: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3條:「遺產稅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之遺產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課稅遺產淨額,依下列規定稅率課徵: 一、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 二、超過新臺幣五千萬元至一億元者,課徵五百萬元,加超過部分之百分之十五。 三、超過新臺幣一億元者,課徵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部分之百分之二十。」
簡單來說,當您的課稅遺產淨額:
- 在5,000萬元以下,稅率是10%。
- 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會先課500萬元,再對超過5,000萬元的部分課徵15%。
- 超過1億元,則會先課1,250萬元,再對超過1億元的部分課徵20%。
善用扣除額,合法節稅有撇步
扣除額是遺產稅規劃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善用各項扣除額可以有效降低課稅遺產淨額,進而減少應繳稅款。以下列出幾個常見且重要的扣除項目: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下列各款,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一、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百九十三萬元。 二、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五十萬元。其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五十萬元。 三、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一百二十三萬元。 四、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五十萬元。其兄弟姊妹中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五十萬元。 五、被繼承人遺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六百十八萬元。 六、喪葬費一百二十三萬元。 七、債務及應納稅捐。」
這些扣除額的金額會依財政部公告的最新標準調整,目前(113年度)的金額已列於條文中。其中,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父母等扣除額,以及喪葬費、債務及應納稅捐,都是申報時務必留意的項目。此外,若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的繼承人,還有額外的扣除額,這些都大大影響最終的稅額。
實務案例:阿華家的遺產稅煩惱
讓我們透過一個情境故事來理解遺產稅的應用。
阿華的父親於今年初不幸辭世,留下市值約2,500萬元的房產一棟,銀行存款800萬元,以及生前向銀行借貸的房屋貸款300萬元。阿華是獨生子,母親健在,且目前已成年。阿華一家對於遺產稅的申報感到一頭霧水。
我們來協助阿華估算看看:
- 遺產總額:房產2,500萬元 + 存款800萬元 = 3,300萬元。
- 免稅額:1,333萬元(113年度)。
- 扣除額:
- 配偶扣除額:493萬元(阿華母親)。
-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50萬元(阿華,已成年)。
- 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 債務扣除額:300萬元(房屋貸款)。
- 總扣除額:493萬 + 50萬 + 123萬 + 300萬 = 966萬元。
- 課稅遺產淨額:遺產總額3,300萬元 - 免稅額1,333萬元 - 總扣除額966萬元 = 1,001萬元。
由於課稅遺產淨額1,001萬元落在5,000萬元以下的級距,因此阿華家應繳的遺產稅為1,001萬元 * 10% = 100.1萬元。透過了解並善用這些扣除額,阿華一家能夠更清楚應繳稅額,並妥善準備稅款。
遺產稅申報流程與注意事項
遺產稅的申報有嚴格的期限與程序,務必特別留意:
- 申報期限: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繼承人應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國稅局)辦理申報。若有特殊原因,可申請延期三個月。
- 申報地點: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總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
- 準備文件:包含除戶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遺產稅申報書、財產清單(不動產權狀、存款證明、股票證明等)、債務證明等。
- 逾期申報:若未在期限內申報或未申請延期,除了補繳稅款外,還可能面臨罰鍰。若故意匿報或短報遺產,罰則會更重。
結論
遺產稅申報是許多家庭在面臨變故時的一大挑戰。然而,只要您能提早了解相關法規、善用各項免稅額與扣除額,並按時完成申報,就能讓整個過程更加順利。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對台灣的遺產稅有更清晰的認識,讓您在處理家庭事務時更有底氣。掌握資訊,就是最好的準備!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遺產稅的申報期限是多久?如果錯過了會怎樣?
A: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規定,遺產稅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若因特殊事由未能如期申報,應在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延長期限以三個月為限。如果未在期限內申報且未申請延期,除了補繳應納稅款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兩倍以下的罰鍰;若有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更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及更高的罰鍰。
Q: 哪些財產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因此不用繳遺產稅?
A: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了多種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項目,常見的包括: 死亡人遺留之日常用品及工具,其總價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目前為89萬元)。 被繼承人、配偶及受其扶養親屬各人保險金額在一定金額以下之人壽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及農民保險之保險給付。 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為繼承或遺贈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這些項目在計算遺產總額時會直接排除,不需納入課稅範圍。
Q: 繼承的房產沒有現金繳納遺產稅,有沒有其他方式?
A: 有的,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遺產稅應以現金繳納。但如果遺產中現金不足以繳納,且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時,可以向稽徵機關申請以繼承的土地、實物或上市上櫃股票等易於變價、保管,且能抵繳的財產來抵繳遺產稅。不過,這需要經過稽徵機關的核准,且抵繳的財產價值會以核定遺產價值的金額計算。
Q: 生前贈與的財產,會不會被追溯課徵遺產稅?
A: 會的。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給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以及上述親屬的配偶的財產,都會被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這是為了防止被繼承人透過生前贈與來規避遺產稅。因此,在進行財產傳承規劃時,務必將此規定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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