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數位遺產繼承人,您是否曾想過,當摯愛的家人離世後,除了有形的房產、存款,那些在網路世界中留下的足跡——他們的創作、發明、部落格文章、數位藝術品,甚至是辛苦經營的社群帳號——該如何處理?這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數位遺產」,特別是其中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其實也具有重要的法律與經濟價值,是您在繼承時不可忽視的一環。
在數位時代,智慧財產權的繼承已不再是遙遠的法律概念,它可能就存在於您繼承的每一份數位內容中。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台灣關於智慧財產權繼承的法律規定、實務案例與操作指引,幫助您清晰掌握這些數位資產的繼承權益。
智慧財產權,也能傳承給下一代嗎?
答案是肯定的!在台灣,具有財產性質的智慧財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等,都屬於可繼承的遺產範疇。這主要依據我們的《民法》繼承編以及各別智慧財產權法規的規定。
繼承的法律基礎:《民法》怎麼說?
當被繼承人(逝者)離世,繼承隨即開始。所有繼承人將會承受逝者在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
《民法》第1148條第1項:「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這條文是智慧財產權繼承的核心依據。它明確指出,凡是具有「財產性質」的權利,繼承人都可以概括承受。而像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這類能帶來經濟效益的權利,自然也包含在內。
此外, 《民法》第1138條規定了繼承人的順序,而 《民法》第1141條則保障了同順序繼承人之間的公平分配。當有多位繼承人時,在遺產分割完成前,所有繼承人對於遺產是處於「公同共有」的狀態( 《民法》第1151條)。這意味著大家共同擁有,但權利不分應有部分。您可以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民法》第1164條),若無法協議,法院會依 《民法》第824條及 《民法》第830條第2項的規定,裁定分割方式。
智慧財產權專屬法規的明示
除了民法,各別的智慧財產權法律也明確了其可繼承性:
《專利法》第6條第1項:「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均得讓與或繼承。」
這條文直接點出了專利權的繼承可能性。同樣地,商標權和著作財產權也都有類似的繼承規定,證明這些無形資產確實可以作為遺產傳承。
哪些智慧財產權不能繼承?區分「財產權」與「人格權」
並非所有與智慧財產相關的權利都能被繼承。法律上會區分財產權與人格權。
- 財產權:具有經濟價值,可以轉讓、授權或繼承,例如專利實施權、商標使用權、著作權的版稅收入等。
- 人格權:與創作人的人格、身份緊密結合,原則上不得讓與或繼承。例如,發明人的「姓名表示權」、著作人的「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和「同一性保持權」等。這些權利是專屬於創作者本人的,即使繼承了財產權,也無法取代創作者本人行使這些人格權。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5條第2項:「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這條文雖然是關於名譽權,但其「不得讓與或繼承」的原則,也適用於智慧財產權中的人格權部分。
數位遺產繼承的實務情境:案例解析
為了讓您更具體了解,我們來看幾個生活化的案例:
案例一:AI創作的專利,繼承人能繼承嗎?
小陳是一位資深工程師,生前熱衷於人工智慧研究,甚至曾嘗試以他開發的AI系統名義申請一項發明專利。不幸的是,小陳驟然離世,他的繼承人發現了這份專利申請文件,希望能夠繼承這項潛在的智慧財產權。然而,智慧財產局卻以「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為由,駁回了這項申請。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儘管AI技術日新月異,但在台灣現行法律下,發明人必須是具有法律人格的「自然人」 。因此,AI系統本身不能成為發明人,其產出的「創作」若無自然人的實質貢獻,便無法產生可繼承的智慧財產權。繼承人可以繼承的是小陳作為「自然人」所擁有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但不能主張AI為發明人。
案例二:母親的「批售資格」,女兒能繼承嗎?
林太太的母親生前是金門酒廠的長期合作批售商,擁有一張珍貴的「金酒批售卡」。母親過世後,林太太認為這張批售卡具有經濟價值,理應由她繼承,便向酒廠申請將負責人更名為自己。沒想到,酒廠卻回應,這張批售卡是針對特定商戶核發的資格證明,一旦負責人過世,卡片便會自動失效,無法繼承或更名。
這個案例雖然不是直接的智慧財產權,但它清晰地說明了某些「資格」或「許可」因其高度人身專屬性,是無法被繼承的。這提醒我們,在判斷數位遺產是否可繼承時,必須仔細審視其性質,區分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還是個人專屬的「資格」。例如,某些遊戲帳號的「會員資格」或「特殊權限」,可能就屬於此類不可繼承的範疇。
數位遺產中智慧財產權的實務操作指引
作為數位遺產繼承人,當您發現逝者可能留有智慧財產權時,可以依循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 確認智慧財產權的種類與存續期間
首先,釐清逝者擁有哪些智慧財產權(如專利、商標、著作權),並確認這些權利是否仍在有效存續期間內。例如,專利權有其保護年限,著作財產權在著作人死亡後仍有50年的保護期。
2. 確定所有合法繼承人及應繼分
根據《民法》規定,確認所有合法繼承人及其各自的應繼分比例。若有遺囑,應優先依遺囑內容處理,但需注意是否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
3. 辦理權利人變更登記
- 專利權、商標權:繼承人應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等),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辦理權利人變更登記,這對於對抗第三人非常重要。
- 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原則上無需登記即可取得,但為明確權利歸屬,繼承人可向文化部(著作權主管機關)辦理著作權登記或備查。
4. 遺產分割協議或訴訟
若有多位繼承人,應就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及利用方式達成協議。例如,可以協議由一人繼承後支付其他繼承人相對應的價金,或共同持有並分享收益。若無法達成協議,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法院會綜合考量權利價值、利用效益及各繼承人意願等因素。
5. 注意一身專屬權
再次提醒,智慧財產權中的人格權部分是不可繼承的。繼承人僅能繼承其財產權部分,並不能取代逝者行使人格權。
6. 訴訟承受
若逝者生前有涉及智慧財產權的訴訟正在進行,繼承人應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及時聲明承受訴訟,以維護自身權益。
結語:掌握數位遺產,傳承無形價值
數位時代的遺產規劃與繼承,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複雜。智慧財產權作為重要的數位資產,其繼承涉及法律條文的理解與實務操作的細膩。希望透過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對數位遺產中的智慧財產權繼承有更清晰的認識。掌握這些知識,不僅能確保逝者的無形價值得以延續,也能保障您作為繼承人的合法權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數位帳號(如社群媒體、電子郵件)可以繼承嗎?
A: 數位帳號的繼承情況較為複雜,需視各平台的使用條款而定。通常,社群媒體帳號(如Facebook、Instagram)會提供「紀念帳號」或「刪除帳號」的選項,但很少允許繼承人完全接管帳號。電子郵件帳號也多有類似限制。然而,如果帳號內包含有價值的數位內容(如著作權作品、加密貨幣錢包連結等),這些內容的財產權部分仍可能被繼承。建議繼承人查閱各平台的使用條款,並嘗試聯繫平台客服。
Q: 逝者生前寫的部落格文章或數位創作,繼承人有權利繼續使用或販售嗎?
A: 是的,如果這些部落格文章或數位創作屬於著作財產權的範疇,且著作權仍在保護期內,繼承人可以合法繼承這些著作財產權。這表示您可以繼續發表、重製、改作、公開傳輸或販售這些作品,並享有因此產生的收益。但請注意,著作人的人格權(如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是不能繼承的,您不能更改著作人的署名或主張自己是原作者。
Q: 如果我不知道逝者有哪些智慧財產權,該如何查詢?
A: 查詢智慧財產權需要一些耐心。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向著手: 文件與遺物:檢查逝者的電腦、文件、筆記本、保險箱等,尋找專利證書、商標註冊證、著作權合約、授權協議等相關文件。 網路足跡:檢視逝者的網路活動,如個人網站、部落格、社群媒體、線上商店、作品集平台等,看是否有公開發表的創作。 智慧財產局網站:透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專利、商標檢索系統,輸入逝者姓名或公司名稱進行查詢。 尋求專業協助:若情況複雜,可考慮尋求專業的鑑價或調查服務。
Q: 繼承多位親友的智慧財產權時,如何避免糾紛?
A: 避免糾紛的關鍵在於透明溝通與明確協議。 1. 清點與評估:詳細列出所有繼承的智慧財產權,並盡可能評估其潛在價值。 2. 溝通協商:所有繼承人應開誠布公地討論這些權利的處理方式,例如由誰負責管理、收益如何分配、是否出售等。 3. 簽訂協議:將協商結果以書面形式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明確載明各項智慧財產權的歸屬、管理權、收益分配方式及爭議解決機制,並建議公證。 4. 專業諮詢:若繼承人之間難以達成共識,或智慧財產權價值巨大且複雜,建議尋求專業的法律或鑑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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