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創傷倖存者,您好。
經歷創傷後,生活可能變得舉步維艱,甚至連思考自身權益都感到疲憊。然而,您的痛苦不應被忽視,法律是您尋求正義與療癒的途徑之一。作為律點通,我將以最溫和、清晰的方式,帶您了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在台灣法律中的相關權益,幫助您重新掌握力量,為自己發聲。
PTSD與法律權益:您的權利不應被忽視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不只是一種心理疾病,在法律上,它代表著您身心健康受到了嚴重的侵害。當您的PTSD是因他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為所引起時,法律賦予您尋求賠償與追究責任的權利。精神科醫師的專業診斷,將是您在法律上主張權益的關鍵依據。
當創傷帶來傷害:民事賠償的可能
如果您的PTSD是由於他人的不法行為所導致,您可以依據《民法》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這些賠償可能包含您因此產生的醫療費用、工作損失,以及最難以衡量的精神痛苦。
身體健康受損:醫療費與工作損失
當加害人的行為造成您罹患PTSD,侵害了您的身體權與健康權時,他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這條法規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基礎,白話來說,就是當有人故意或不小心做了不對的事,導致您的權利受損,他就要賠償。如果PTSD讓您因此無法工作,或需要長期治療而產生額外開銷,加害人也應負責: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表示,若PTSD影響了您的工作能力,或讓您在生活上產生了額外的醫療、復健等費用,加害人都必須賠償。
精神痛苦的撫慰:精神慰撫金
PTSD帶來的精神痛苦是巨大的,法律也允許您針對這份非財產上的損害,請求賠償,這就是俗稱的「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這條文說明,當您的身體健康或其他重要人格權利受到侵害,即使不是金錢上的損失,您也能請求一筆合理的金額來彌補精神上的痛苦。法院會考量雙方狀況、加害程度等因素來決定金額。
生活故事:長期家暴下的重生之路
小雅(化名)長期遭受同居人的家暴,身心俱疲,最終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恐慌症。在鼓起勇氣尋求法律協助後,法院認定家暴行為與小雅的PTSD有直接因果關係,判決加害人必須賠償小雅的精神慰撫金。更重要的是,由於PTSD的診斷通常需要時間,法院也特別指出,賠償請求權的時效應從小雅「實際知悉」自己罹患PTSD時開始計算,而非從家暴事件發生時起算。這讓小雅即使在多年後才確診,也能為自己爭取權益。
責任歸屬:與有過失原則的考量
有時候,加害人可能會主張您自身也有部分責任,例如您的某些心理特質可能導致PTSD的損害擴大。這時法院可能會依據《民法》第217條來減輕加害人的賠償金額。
《民法》第217條:「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不過,法院在適用這條文時會非常謹慎,避免將您因疾病所致的非自主性反應,過度歸責於您。
生活故事:車禍陰影與心靈復健
阿華(化名)在一次嚴重車禍中受傷,不僅身體受到創傷,事後更被診斷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導致他無法回到原有的工作崗位,勞動能力大幅減損。法院認定車禍與阿華的PTSD有明確因果關係,判決肇事者應賠償阿華的勞動能力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然而,由於阿華在車禍前就缺乏穩定的社會支持,且有較為固執的心理特質,這些因素被認為影響了他PTSD的復原進程。因此,法院在考量這些情況後,適度減輕了肇事者的賠償責任比例。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使是創傷倖存者,個人狀況也可能在特定情況下被納入考量,但這絕不代表您的痛苦被否定。
當創傷涉及惡行:刑事責任的追究
在某些情況下,造成您創傷的行為可能不只是民事侵權,更涉及刑事犯罪。特別是在性侵害案件中,若加害人利用您因PTSD導致的脆弱狀態,法律會給予更嚴厲的制裁。
- 《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當被害人因精神、身體障礙或心智缺陷等因素,處於「不能或不知抗拒」的狀態下被性交,加害人即可能觸犯此罪。這裡強調的是被害人自身的脆弱狀態,而非加害人施加強暴脅迫。
- 《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3款(加重強制性交罪):若加害人對罹患PTSD等身心缺陷的被害人,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進行性交,壓抑被害人的反抗意願,則構成此罪。這與乘機性交罪的區別在於,加重強制性交罪強調加害人有積極施加外力或不法手段。
這兩條法規的區分雖然複雜,但核心是保護因身心狀況而特別脆弱的受害者,確保他們在任何情況下,性自主權都受到尊重。
除了追究責任:政府提供的支持與資源
除了法律訴訟,台灣政府也提供多項服務協助創傷倖存者。
- 身心障礙者心理重建服務:依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您可以向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或精神照護機構尋求心理諮商、治療等服務,這些服務會依您的需求評估後制定計畫。
- 性侵害犯罪防治:若您是性侵害犯罪的受害者,相關法規也規範了加害人必須接受身心治療與輔導,以降低再犯風險,同時也間接保障了社會的安全。
面對創傷,您可以這樣做:實務建議
這段旅程或許漫長,但您不孤單。以下是一些實用的建議,幫助您在法律途徑上更有力量:
- 及時就醫與完整診斷:一旦懷疑自己有PTSD症狀,請務必尋求精神科醫師的專業診斷。詳細的醫療紀錄、診斷證明書及心理衡鑑報告,是您在法律上主張權益的關鍵證據。
- 證據保全:盡可能保存所有與創傷事件相關的證據。這包括通訊紀錄(簡訊、聊天對話)、錄音、錄影、證人證詞、報案紀錄、就醫紀錄,甚至是日記或任何能證明事件經過與您身心狀態的資料。
- 尋求法律諮詢:及早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您的案件可能涉及的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並協助您規劃證據蒐集與訴訟策略。律師能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引,讓您少走彎路。
- 利用社會資源:除了法律途徑,別忘了善用社會福利機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精神照護機構等提供的心理諮商、輔導及其他心理重建服務。這些支持能幫助您在復原路上得到全面的照顧。
結語
創傷的經歷是沉重的,但它不應定義您。了解您的法律權益,是您重新掌控生活、邁向復原的重要一步。請相信,您有權利為自己的痛苦發聲,有權利尋求正義與賠償。勇敢地踏出這一步,讓法律成為您堅實的後盾。請記得,照顧好自己是首要任務,在追求正義的同時,也要允許自己獲得足夠的支持與療癒。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PTSD診斷對我爭取法律權益有什麼幫助?
A: PTSD的專業診斷報告是您主張權益的核心證據。它能證明您的身心確實受到傷害,並與特定創傷事件有因果關係。這份報告是法院認定您是否符合民事損害賠償(如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或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特殊狀態(如乘機性交罪中的「不知或不能抗拒」)的重要依據。沒有明確的診斷,您的主張將難以被法院採信。
Q: 我可以向加害人要求哪些賠償?
A: 您可以向加害人請求的賠償主要分為兩大類: 1. 財產上損害:包括因PTSD產生的醫療費用(掛號費、藥費、心理治療費等)、因無法工作或工作能力減損造成的薪資損失、以及因復健或特殊照護而增加的生活開銷等。 2. 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這是針對您因PTSD所承受的精神痛苦、情緒困擾、生活品質下降等無形損失的賠償。金額會由法院綜合考量雙方身份、資力、加害程度及其他情形後裁定。
Q: 如果我很久之後才發現自己有PTSD,還能提告嗎?
A: 對於因PTSD造成的精神損害,民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通常是從您「知悉」損害發生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兩年。法院實務上已採納「病識感」作為判斷標準,也就是說,會從您經醫師診斷後,實際理解自己罹患PTSD並知悉是由誰造成傷害時開始計算。這項規定對於長期受創傷影響的倖存者非常重要,避免因延遲診斷而喪失權益。刑事追訴時效則依據不同罪名有不同規定,建議盡快諮詢律師確認。
Q: 我需要準備哪些證據來證明我的PTSD與創傷事件有關?
A: 準備越充分的證據越有利。主要證據包括: 1. 醫療與心理評估報告: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心理衡鑑報告、治療紀錄等,證明PTSD的存在及其與創傷事件的關聯。 2. 事件相關證據:報案紀錄、驗傷單、警方筆錄、社工訪談紀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錄音、錄影、照片、證人證詞等,證明創傷事件的發生。 3. 個人影響證據:日記、工作證明(證明勞動能力減損)、收據(證明醫療或生活開銷增加),以及親友證詞,說明PTSD對您生活造成的具體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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