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家暴陰影:PTSD的法律自保與求償指南
嘿,你還好嗎?如果你正在看這篇文章,很可能你曾遭受或正在經歷家庭暴力,而那些傷痛,即使身體復原了,心裡卻仍不斷重播。這種深層的心理創傷,我們稱之為「創傷症候群」(PTSD)。你可能覺得孤單,不知道該怎麼辦,甚至懷疑這一切是否真的能被解決。
別擔心,你不是一個人。台灣的法律為你提供了保護,也為你的心靈傷痛提供了求償的可能。今天,律點通將帶你了解,當家暴造成PTSD時,法律能如何成為你的後盾。
什麼是家庭暴力與創傷症候群(PTSD)?
首先,讓我們釐清兩個重要概念:
- 家庭暴力:它不只包含肢體上的攻擊,任何在家庭成員間發生的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不法侵害,都算是家庭暴力。這表示言語上的恐嚇、精神上的控制、甚至是不給錢讓你生活困頓,都可能構成家暴。
- 創傷症候群(PTSD):當你經歷或目睹了極度威脅或恐怖的事件後,可能會產生一系列的心理和生理反應,例如:
- 反覆想起可怕的畫面或惡夢
- 刻意避開與事件相關的人事物
- 情緒低落、對未來感到絕望
- 總是處於高度警覺、容易受驚嚇 這些都是PTSD的常見症狀。在法律上,PTSD被視為對個人健康及人格權益的重大侵害。
你的法律保護傘:家庭暴力防治法
當家庭暴力發生時,你不是孤立無援。《家庭暴力防治法》就是為保護你而存在的。它提供了多面向的協助:
1. 全天候的協助與支持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都設有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24小時服務。你可以想像它是一個全能的支援站,能提供:
- 24小時電話專線(113保護專線)
- 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
- 緊急安置(如果你需要離開危險環境)
- 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就業輔導
- 以及最重要的,身心治療、諮商與評估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結合醫療、社政、教育、警政、司法、移民及勞政等相關單位,共同推動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前項防治中心應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緊急安置、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輔導、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以及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家庭成員之身心治療、諮商、社會與心理評估及處置等服務。」
這表示,只要你開口求助,就能獲得從身體到心理、從生活到法律的全面支持。
2. 保護令:一道阻擋暴力的牆
你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這是一道能有效阻止加害人繼續傷害你的法律命令。保護令的內容非常多元,可以禁止對方:
- 實施家庭暴力
- 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
- 甚至可以命令對方遷出住居所、遠離特定場所
- 更重要的是,法院還可以命令對方支付你的租金、扶養費、醫療費、輔導費等。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核發下列一款或數款之通常保護令:一、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為身體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二、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三、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住居所。…八、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因受家庭暴力所生之醫療費用、心理諮商或輔導費用、庇護所或處理住居所之租金、相當於五個月租金之房屋押金及財物損害。…」
這條文賦予法院權力,能依據你的需求,提供最適合的保護措施。
3. 經濟補助:減輕你的負擔
面對家暴的創傷,你可能需要醫療、心理諮詢,甚至重新租屋、找工作,這些都需要錢。別擔心,《家庭暴力防治法》也考慮到了這點: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以核發緊急生活扶助費用。
- 非健保給付範圍的醫療費用、身心治療、諮商與輔導費用。
- 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讓你不用擔心沒錢打官司。
- 安置費用、房屋租金、子女教育生活費等等。
這些補助能讓你更專注於復原,而不用為經濟壓力煩惱。
心靈的傷痛也能求償?民法告訴你
當家暴導致你罹患PTSD,這不只是心理上的痛苦,在法律上,這也是一種「損害」。你可以依據《民法》向加害人請求賠償,特別是「精神慰撫金」。
1. 精神慰撫金:為你的心靈創傷討回公道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這條文的意思是,當你的身體、健康受到不法侵害,即使沒有實質的財物損失,你也可以請求一筆錢來彌補你精神上的痛苦。家庭暴力導致的PTSD,就是對你健康和人格權益的重大侵害,完全符合請求精神慰撫金的條件。
2. 法院如何認定PTSD與賠償金額?
法院在審理時,會特別看重:
- 專業醫療診斷:你需要有精神科醫師或心理治療師的診斷證明,明確指出你罹患PTSD,並說明症狀及嚴重程度。
- 因果關係:必須證明你的PTSD是因加害人的家庭暴力行為所引起。
- 情節重大:法院會考量家暴的頻率、強度、持續時間,以及對你身心造成的實際影響。
至於賠償金額,並沒有固定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
- 你與加害人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
- 家暴行為的嚴重性
- 你所承受的痛苦程度(例如治療所需時間、對生活與工作的影響)
真實故事:他們如何找回公道?
讓我們看看兩個真實案例,了解其他青年被害人是如何透過法律,為自己的創傷爭取權益:
案例一:小雅的勇氣與81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小雅(化名)曾長期遭受同居人的肢體暴力,導致臉部、頭部和身體多處挫傷。雖然身體的傷口會癒合,但心裡的恐懼卻讓她夜夜難眠,最終被診斷出罹患PTSD,需要持續服藥。
小雅鼓起勇氣尋求法律協助,向法院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她的同居人確實對她施暴,造成她身心巨大的傷害。考量到小雅因此承受的痛苦,以及雙方的經濟狀況,法院最終判決同居人需賠償小雅81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讓小雅能有資源繼續治療,並重新開始生活。
案例二:阿哲擺脫長期家暴,獲賠40萬元
阿哲(化名)的婚姻生活充滿陰影,他的配偶長期對他施以言語和肢體暴力,讓他活在恐懼與不安中。日積月累下,阿哲不僅罹患了PTSD,更出現了恐慌症的症狀,嚴重影響了他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阿哲決定不再忍受,他向法院提告,主張配偶的家暴行為侵害了他的身體與精神健康。法院在審理時,詳細檢視了阿哲提供的證據,包括醫療紀錄和社工的訪談紀錄,確認了家暴事實與阿哲的心理疾病有直接關聯。最終,法院判決他的配偶需賠償阿哲4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肯定了阿哲所承受的長期痛苦。
你可以這樣做:實用求助指南
如果你也正遭受家暴或因家暴而有PTSD的症狀,請記住以下幾點:
- 立即尋求協助:
- 撥打113保護專線或110報警。
- 尋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協助,他們能提供緊急安置、醫療、心理諮詢和法律服務。
- 完整醫療紀錄:
- 務必前往醫院就醫,詳細記錄所有身體傷害及心理症狀。
- 尋求精神科或身心科醫師診斷,取得診斷證明書,明確指出你罹患PTSD。
- 保留所有就醫紀錄、藥物處方及心理諮商紀錄,這些是證明你受傷及因果關係的關鍵證據。
- 蒐集證據:
- 驗傷單:由醫院開立的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證明書。
- 警方紀錄:報案紀錄、筆錄、現場照片。
- 保護令: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令的核發本身就是家暴事實的證明。
- 通訊紀錄:簡訊、LINE、電子郵件等,若有威脅、恐嚇或暴力相關內容。
- 證人證詞:目擊者、社工、親友等。
- 錄音、錄影:若情況允許,可作為直接證據。
結論:你不是一個人,你值得被保護
面對家庭暴力的創傷,你可能會感到無力、羞恥或害怕。但請記得,你沒有錯,你值得被愛、被尊重、被保護。台灣的法律系統為你提供了多重保障,從緊急救援到長期的身心復原,都有相應的資源可以協助你。
勇敢地踏出第一步,尋求幫助,讓專業的力量陪你一起走出陰霾,重拾屬於你的陽光人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PTSD,它跟家庭暴力有什麼關係?
A: 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是一種心理疾病,通常發生在經歷或目睹極度恐怖或威脅生命事件後。家庭暴力,無論是肢體、精神或經濟上的侵害,都可能構成這種創傷事件。因此,長期或嚴重的家庭暴力,很可能導致被害人罹患PTSD,出現反覆回憶、惡夢、逃避、情緒麻木或過度警覺等症狀。
Q: 我需要怎麼做才能證明自己有PTSD,並請求賠償?
A: 最關鍵的是尋求專業醫療診斷。你需要到精神科或身心科就醫,讓醫師評估並開立診斷證明書,明確指出你罹患PTSD,並說明症狀。同時,要保留所有就醫紀錄、藥物處方和心理諮商紀錄。這些都是證明你受傷以及與家暴行為有因果關係的重要證據。
Q: 如果我現在才想提告,會不會已經超過法律追溯期了?
A: 民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從你知道損害發生及賠償義務人是誰時起算兩年,或者從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十年。對於PTSD這種心理創傷,法院有時會認為「知道損害發生」的時間點,是從你被確診罹患PTSD時才開始計算。所以,即使家暴事件發生已久,只要你近期才確診,還是有機會在時效內提出請求。建議盡快尋求法律諮詢評估。
Q: 我沒有錢請律師,是不是就沒辦法打官司了?
A: 不會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有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以核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補助給家庭暴力被害人。你可以向當地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詢問相關補助申請辦法。此外,法律扶助基金會也提供免費或低費用的法律諮詢與訴訟代理服務,你可以撥打法扶專線412-8518(市話請加02)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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