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正經歷一種無形的枷鎖?明明有能力,卻被限制工作;明明是共同財產,卻無法自由使用;每一次的支出,都必須經過嚴苛的審核,甚至被惡意指責。這種讓人感到窒息、痛苦,甚至產生畏懼感的「經濟控制」,其實也是一種嚴重的家庭暴力。
在台灣,家庭暴力防治法不僅保護身體上的安全,也將精神與經濟上的不法侵害納入保護範圍。如果您正身處這樣的困境,請相信您不是孤單一人,法律會是您堅實的後盾。
什麼是法律上的「經濟控制型家暴」?
很多人以為家暴就是肢體上的暴力,但其實不然。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明確定義了家庭暴力的範疇,其中就包含「經濟上」的侵害: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1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這表示,只要家庭成員之間,有經濟上的不法侵害行為,且這些行為具有騷擾、控制或脅迫的性質,就可能構成家庭暴力。為了讓這個定義更具體,法律還有進一步的說明: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第2條:「本法第2條第1款所定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包括下列足以使被害人畏懼或痛苦之舉動或行為: 一、過度控制家庭財務、拒絕或阻礙被害人工作等方式。 二、透過強迫借貸、強迫擔任保證人或強迫被害人就現金、有價證券與其他動產及不動產為交付、所有權移轉、設定負擔及限制使用收益等方式。 三、其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這些條文告訴我們,經濟控制型家暴的判斷標準,除了行為本身要符合上述類型,更重要的是,這些行為必須「足以使被害人畏懼或痛苦」。這不只是客觀的行為,也考量了您因此產生的心理感受。
這些行為可能發生在您的生活中:
- 過度控制財務:例如,不讓您接觸家庭帳戶、限制您的消費、要求您詳細報帳,甚至不給您生活費或零用錢。
- 阻礙工作:拒絕或阻礙您外出工作,剝奪您經濟獨立的能力。
- 強迫性財務行為:強迫您去借錢、擔任別人的保證人,或是強迫您處分、轉移、限制使用您自己的財產(例如房子、存款)。
- 其他不法侵害:任何讓您因為經濟問題感到恐懼、痛苦、自尊受損的行為。
法律如何看待這些行為?真實案例告訴您
為了讓您更了解經濟控制在法律上的認定,我們來看看兩個生活化的案例故事:
案例故事一:被緊握的錢包
小雅與先生結婚多年,先生收入穩定,卻堅持不分擔孩子的教育與生活開銷,所有費用都要求小雅自行負擔。當小雅需要家庭生活費時,先生要求她必須像公司會計請款一樣,填寫詳細的支出明細並附上憑證,經先生「簽核」後才能拿到錢。更讓小雅痛苦的是,先生後來還無端指控她作假帳、私藏財產,甚至逼她辭職,最後還逼她離開住處。
律點通解析: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會認為先生這種過度控制家庭財務、拒絕分擔責任、惡意指控甚至逼迫離職的行為,已經嚴重破壞了婚姻的互信基礎,導致夫妻關係難以維持。雖然法院不一定直接以「經濟家暴」來判決,但這些行為會被視為先生應負較重責任的重大事由,進而判准離婚。
案例故事二:言語與金錢的雙重威脅
小芳的父親因為精神狀況不佳,經常懷疑家人被監控,因此要求監看小芳和母親的手機。當小芳或母親拒絕時,父親就會不斷用「不給錢」來恐嚇她們。有一次,父親就因為要求察看手機遭拒,竟然動手掌摑了小芳和母親。
律點通解析:這個案例中,法院核發了暫時保護令,禁止父親對小芳和母親實施身體、精神及經濟上的不法侵害。這顯示法院在實務上會將經濟上的威脅與恐嚇,即便與身體暴力或精神暴力同時發生,也明確納入家庭暴力的判斷範疇,因為這些行為確實讓被害人感到「畏懼或痛苦」。
我該怎麼辦?實務操作指引
如果您認為自己正遭受經濟控制型家暴,請不要害怕,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保護自己:
1. 完整記錄與證據收集
證據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請盡可能收集以下資料:
- 通訊記錄:簡訊、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如LINE),顯示對方過度控制、威脅或阻礙您經濟自主的內容。
- 財務文件:銀行對帳單、薪資證明、借貸契約、保證人文件等,證明您的財務被控制、收入被剝奪,或被強迫進行不願意的財務行為。
- 工作相關證明:若因經濟控制導致工作受阻,應保留相關工作證明、求職記錄、雇主證詞等。
- 醫療紀錄:若因經濟控制導致身心受創,請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
- 其他紀錄:例如,日記、錄音、錄影,或是向社工、心理師求助的紀錄,這些都能作為間接證據。
2. 尋求專業協助
-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撥打113保護專線,他們會提供社工諮詢、庇護安置、法律扶助轉介等服務,是您最直接的求助管道。
- 法律扶助基金會:如果您符合資格,可以獲得免費的法律諮詢及訴訟代理服務。
- 律師:律師可以協助您評估案情、證據收集,並代理您聲請保護令或提起離婚訴訟。
3. 聲請保護令
若您因經濟控制而感到畏懼或痛苦,可以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或暫時保護令。保護令的內容可以要求對方禁止實施經濟上的不法侵害行為,甚至可以要求對方給付家庭生活費、租金、醫療費等。保護令的核發程序相對快速,能迅速提供您必要的保護。
若對方違反法院核發的保護令,例如繼續實施經濟控制,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將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對方需負刑事責任。
4. 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經濟控制行為已經嚴重到「不堪同居之虐待」或「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您可以依據《民法》第1052條向法院請求離婚。在離婚訴訟中,您可以一併請求:
- 剩餘財產分配:爭取您應得的財產權益。
-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爭取子女的監護權及扶養費。
- 配偶扶養費:若您因經濟控制而無法自給自足,可請求對方支付。
-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也就是俗稱的「精神慰撫金」。
重要提醒與預防措施
- 安全第一:在收集證據或採取法律行動時,務必將自身及子女的安全放在首位。如果情況危急,請立刻尋求庇護。
- 保密性:在未確保安全前,避免讓施暴者知悉您的法律行動。
- 資產隱匿風險:施暴者可能會在訴訟前或訴訟中隱匿、脫產。您可以盡早進行財產調查,並考慮聲請假扣押等保全程序。
- 經濟獨立:鼓勵您盡可能尋求經濟獨立的機會,減少對施暴者的依賴。這是擺脫控制的關鍵一步。
結語
經濟控制是一種隱蔽卻深具破壞力的家庭暴力形式,它可能讓您感到無助、絕望,甚至懷疑自己的價值。但請記住,您有權利擁有自主、安全的生活。法律為您提供了保護的工具,社會上也有許多資源可以支持您。勇敢地踏出第一步,為自己和孩子的未來,爭取應有的自由與尊嚴。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經濟控制」?它跟一般家庭理財有什麼不同?
A: 經濟控制指的是家庭成員利用財務上的優勢或掌控權,對另一方進行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導致被害人感到畏懼或痛苦。這與一般家庭理財的共同協商、透明公開不同。經濟控制的特點是單方壓迫、剝奪自主權、造成心理傷害,例如不讓您知道家庭收入、限制您的消費、阻止您工作、強迫您借貸或處分個人財產等,這些行為都超越了合理的財務管理範疇。
Q: 我需要哪些證據來證明我遭受經濟控制?
A: 收集證據是關鍵。您可以保留所有與財務相關的通訊記錄(簡訊、LINE對話、電子郵件),顯示對方過度控制、威脅或阻礙您經濟自主的內容。此外,銀行對帳單、薪資證明、借貸契約、保證人文件,以及因經濟控制導致工作受阻的相關證明(如求職記錄、雇主證詞)都很重要。若有因壓力導致的身心不適,就醫紀錄和心理諮詢紀錄也能作為間接證據。建議您將這些資料妥善保存,並可考慮備份至雲端或交由信任的親友保管。
Q: 聲請保護令有什麼好處?它可以保護我哪些權益?
A: 保護令能提供您立即且多方面的法律保護。一旦法院核發保護令,它可以禁止對方繼續實施經濟上的不法侵害行為,例如禁止對方限制您的財務使用、禁止騷擾或恐嚇。更進一步,保護令還可以命令對方給付您家庭生活費、租金、醫療費,甚至要求對方遷出住居所、遠離特定場所等。保護令的核發程序相對迅速,能有效遏止施暴行為,並為您爭取喘息空間和基本生活保障。
Q: 經濟控制會影響我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嗎?
A: 是的,經濟控制行為會影響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尤其在剩餘財產分配和精神慰撫金方面。如果對方過度控制、隱匿財產,或因其行為導致您無法累積財產,法院在判斷剩餘財產分配時可能會考量這些因素,並在特定情況下認定對方有「惡意不法行為」,使您獲得更有利的分配。此外,經濟控制對您造成的精神痛苦和損害,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Q: 如果我沒有收入,怎麼辦?我還能尋求法律協助嗎?
A: 即使您沒有收入,也絕對可以尋求法律協助。台灣設有「法律扶助基金會」,專門為經濟弱勢者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撰狀及訴訟代理服務,只要您符合資格,就能獲得幫助。此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也會提供社工服務,協助您申請相關補助、轉介庇護安置,並協助您連結法律資源。請不要因為經濟狀況而卻步,有許多管道可以支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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