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我們避風港,理應是溫馨、安全的所在。但有時候,這份安全感卻悄悄地被烏雲籠罩,甚至出現裂痕。您是否曾感覺到,身邊的家人言行舉止讓您感到不安、恐懼,卻又說不出哪裡不對勁?這些可能是家庭暴力發生的「警訊」!今天,律點通要帶大家一起來認識家庭暴力的前兆,以及當這些警訊出現時,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和身邊的人。
什麼是家庭暴力?不只是打罵而已!
很多人以為家庭暴力就是身體上的拳打腳踢,但其實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家庭暴力」的定義更廣泛,它不只涵蓋了身體上的傷害,也包含了精神和經濟上的不法侵害。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這條文告訴我們,只要是家庭成員之間,不論是配偶、前配偶、同居人,甚至是親戚,只要有以下行為,都可能構成家庭暴力:
- 身體暴力: 任何形式的肢體攻擊,例如毆打、推擠、拉扯、限制行動等。
- 精神暴力: 透過言語辱罵、恐嚇威脅、情緒勒索、過度監控、破壞物品,或是揚言傷害自己或他人,讓對方感到害怕、痛苦。
- 經濟暴力: 過度控制家庭財務、不給生活費、阻礙工作、強迫借錢或簽署文件,讓對方在經濟上無法自主。
為了讓大家更清楚「經濟暴力」的樣貌,《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第2條更進一步說明: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第2條:「本法第 二條第一款所定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包括下列足以使被害人畏懼或痛苦之舉動或行為:一、過度控制家庭財務、拒絕或阻礙被害人工作等方式。二、透過強迫借貸、強迫擔任保證人或強迫被害人就現金、有價證券與其他動產及不動產為交付、所有權移轉、設定負擔及限制使用收益等方式。」
簡單來說,如果您的伴侶或家人不斷限制您的金錢使用、不讓您工作、甚至強迫您借錢或把財產轉給他,這都可能是經濟暴力的警訊。
這些行為是警訊!法律怎麼說?
當家庭中出現以下行為時,您就該特別留意了:
- 言語辱罵與恐嚇: 經常性的用難聽的話罵您、貶低您,甚至威脅要傷害您或您的孩子。
- 過度控制與監控: 不斷打電話查勤、限制您的交友、偷偷查看您的手機訊息,甚至在家裡裝監視器監控您的一舉一動。
- 情緒失控與威脅: 脾氣暴躁、動不動就大吼大叫、摔東西,甚至作勢要打人,讓您提心吊膽。
- 經濟上的壓力: 突然不給家用、限制您的提款卡使用,或強迫您簽下不明文件。
當這些警訊出現,且讓您感到不安全時,法律提供了重要的保護工具——「保護令」。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規定,只要有家庭暴力事實且有繼續受侵害的危險,法院就可以核發保護令,禁止加害人再對您施暴、騷擾、跟蹤,甚至要求他遠離您的住家、工作場所或學校。這就像是法律為您築起一道安全防線。
真實故事:當愛成了傷害
家庭暴力往往不是一蹴可幾,而是從細微的警訊開始累積。以下兩個案例,或許能讓您更貼近地理解這些警訊的真實樣貌:
陳太太的故事:長期言語與控制下的窒息
陳太太與丈夫結婚多年,原以為能幸福白頭,卻在婚後漸漸發現丈夫的脾氣越來越暴躁。丈夫不僅不分擔家務,還經常對她口出惡言,用「賤女人」、「人盡可夫」等不堪入耳的字眼辱罵她,甚至連陳太太的父母也一併羞辱。起初,陳太太以為是丈夫壓力大,忍了下來。
然而,情況卻越來越糟。丈夫開始限制陳太太的交友,並在家中客廳裝設監視器,聲稱是為了「安全」,實則監控她的一舉一動。當陳太太稍有不從,丈夫便會推她去撞桌緣、用門夾她的手,甚至直接毆打拉扯,導致她身上多處瘀青。長期的精神壓迫和偶發的肢體暴力,讓陳太太身心俱疲,每天活在恐懼之中,最終鼓起勇氣向法院聲請離婚。
律點通解析: 這個案例中,陳太太的丈夫從言語暴力(辱罵、貶低)、精神控制(監控、限制交友)到肢體暴力(推撞、毆打)的行為,都是典型的家庭暴力警訊。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陳太太的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即使沒有造成重傷,也足以構成法律上「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法院最終判准了離婚。
小李的遭遇:一句網路威脅,啟動法律保護
小李與哥哥因為公司財務問題產生爭執。沒想到,哥哥竟透過公司的LINE群組,傳送了「要拿刀砍小李」、「揮砍到你死」等威脅訊息。小李看到這些訊息後,感到極度恐懼,擔心哥哥會真的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雖然哥哥沒有實際動手,但這些文字威脅已經讓小李心生畏懼,他決定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律點通解析: 這個案例顯示,家庭暴力不一定需要有實際的肢體接觸。透過數位通訊軟體(如LINE)發出的死亡威脅,即使只是一句話,也構成精神上的騷擾與脅迫,是明確的家庭暴力警訊。法院考量到加害人情緒控制不佳,有再次衝突的可能,便會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核發保護令,禁止相對人再次騷擾或威脅,為被害人提供即時的法律防護。這也說明了,即使沒有明顯外傷,只要對方言行讓您感到畏懼或痛苦,就有尋求法律協助的空間。
我該怎麼辦?實用自保三步驟
當您或身邊的人面臨家庭暴力警訊時,請不要害怕,您可以這樣做:
- 認真識別警訊:
- 言語上: 是否常被辱罵、貶低、威脅?
- 精神上: 是否感到被過度監控、限制自由、情緒勒索?
- 經濟上: 是否被控制金錢、阻礙工作、強迫簽署文件?
- 肢體上: 是否有推擠、拉扯、摔東西、作勢毆打等行為?
- 情緒上: 對方是否脾氣暴躁、易怒,讓您感到不安?
- 務必保全證據:
- 驗傷診斷證明: 每次受傷都要就醫,請醫生詳細記錄傷勢和受傷原因。
- 報案紀錄: 每次遭受暴力或威脅,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取得警訊筆錄。
- 通訊紀錄: 保留所有威脅、辱罵的簡訊、LINE訊息、電子郵件、錄音檔、錄影檔等。
- 證人證詞: 如果有親友、鄰居目擊,可請他們協助作證。
- 日記或紀錄: 詳細記錄每次事件的時間、地點、經過、加害人行為、您的感受及傷勢。這些「優勢證據」能幫助法院判斷家庭暴力事實。
- 勇敢尋求協助:
- 撥打113保護專線: 這是24小時免費專線,提供諮詢、協助報案、庇護安置等服務。
- 尋求社工協助: 社會福利機構的社工人員能提供心理支持、資源連結,並協助您聲請保護令。
- 告訴信任的親友: 讓他們知道您的處境,獲得情感支持和實際幫助。
重要提醒: 在收集證據或尋求協助時,請務必以自身及子女安全為優先考量。如果情況危急,請立即離開危險環境,撥打110或113求助!
結語:勇敢跨出,保護自己與家人
家庭暴力是隱形的傷害,但它的警訊往往有跡可循。識別這些警訊,並勇敢地採取行動,是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第一步。請記住,您不是孤單一人,社會上有許多資源和法律途徑可以幫助您。不要讓恐懼限制了您的自由與安全,勇敢地為自己和所愛的人,找回一個真正溫馨、安全的家。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精神暴力或經濟暴力,如果沒有身體上的傷痕,法律也會認定是家庭暴力嗎?
A: 是的,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定義,家庭暴力不限於身體傷害,精神上的騷擾、控制、脅迫(如長期辱罵、恐嚇、監控)以及經濟上的不法侵害(如過度控制財務、阻礙工作、強迫借貸)都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即使沒有外傷,只要這些行為足以使您感到畏懼或痛苦,就有可能被法律認定為家庭暴力。
Q: 我該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才能有效聲請保護令?
A: 收集證據是關鍵!您可以:1. 驗傷診斷證明: 每次受傷務必就醫並取得詳細證明。2. 報案紀錄: 每次遭暴力或威脅都應報警。3. 通訊紀錄: 保留威脅、辱罵的簡訊、LINE訊息、錄音檔、錄影檔。4. 證人證詞: 請目擊者協助作證。5. 日記或紀錄: 詳細記載事件的時間、地點、經過、加害人行為和您的感受。這些「優勢證據」能幫助法院判斷事實。
Q: 如果我發現家裡有人被家庭暴力,我作為旁觀者可以怎麼做?
A: 您可以主動關心並提供支持,但務必以自身安全為前提。最重要的行動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110報案專線」通報。這些專線會提供專業協助,社工和警方會介入評估並提供必要的保護與資源。您的通報可能就是受害者脫離困境的關鍵一步。
Q: 如果我只是被言語恐嚇,對方沒有實際動手,我也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A: 可以的。言語恐嚇若造成您心生畏懼或精神痛苦,就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義的精神暴力。只要您能提供相關證據,例如錄音、訊息截圖、證人證詞等,證明對方有騷擾、脅迫行為,法院就有可能核發保護令,禁止對方繼續對您進行言語恐嚇或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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