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家暴的陰影中走出來,是一條艱辛卻充滿希望的路。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經濟上的困境往往成為另一個巨大的考驗,讓許多被害人感到無助。律點通深知您此刻的掙扎,因此特別整理了台灣現行法律中,專為家庭暴力被害人設計的各項經濟扶助與支持服務。這篇文章將帶您一步步了解,政府提供了哪些資源,以及您該如何申請,幫助您擺脫經濟束縛,邁向安全、自主的新生活。請記住,您不是一個人,社會有力量支持您。
家庭暴力防治法:您的基本權利與多元扶助
這是最核心的法律,保障了家庭暴力被害人多方面的經濟需求。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條:多面向經濟支持
當您被認定為家庭暴力被害人,依據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以核發多種補助,幫助您度過難關:
- 緊急生活扶助費用: 協助您應付立即的生活開銷。
- 醫療與身心治療費用: 包含非健保給付範圍的醫療費,以及心理諮商與輔導費用,幫助您身心復原。
- 訴訟與律師費用: 讓您在法律程序中,不會因為經濟因素而卻步。
- 安置與房屋租金費用: 提供安全的居住環境,讓您有喘息的空間。
- 子女教育、生活與托育費用: 確保您的孩子也能獲得妥善照顧與教育,減輕您的育兒負擔。
- 其他必要費用: 彈性處理您可能遇到的其他緊急需求。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核發家庭暴力被害人下列補助:一、緊急生活扶助費用。二、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身心治療、諮商與輔導費用。三、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四、安置費用、房屋租金費用。五、子女教育、生活費用及兒童托育費用。六、其他必要費用。」
此外,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及少年也能準用緊急生活扶助及醫療費用補助,這意味著不只受暴者本身,連目睹暴力的孩子也能獲得部分支持。而成年被害人還有機會申請創業貸款,開啟自立的道路。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1條:重返職場的機會
如果您有就業的意願,但因為長期受暴或其他因素,導致就業能力不足,勞工主管機關會提供協助: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1條:「對於具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之家庭暴力被害人,勞工主管機關應提供預備性就業或支持性就業服務。」
這項服務旨在幫助您提升工作技能、適應職場環境,讓您能夠穩定就業,重拾經濟自主。
其他重要扶助資源:更全面的安全網
除了《家庭暴力防治法》,還有其他法規能提供您額外的保障。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緊急生活扶助的及時雨
如果您符合特殊境遇家庭的資格,可以依據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申請緊急生活扶助。家庭暴力受害就是其中一種認定情形。
- 申請條件: 除了是家庭暴力受害者,還需符合一定的家庭總收入及財產限制。
- 申請時限: 務必注意! 必須在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 補助標準: 通常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的一倍核發,每次以補助三個月為原則,同一事由限補助一次。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6條:「符合第 四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緊急生活扶助者,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三個月為原則,同一個案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申請緊急生活扶助,應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檢具戶口名簿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由鄉(鎮、市、區)公所、社會福利機構轉介申請。證明文件取得困難時,得依社工員訪視資料審核之。」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當家暴行為涉及犯罪時
如果家庭暴力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例如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您除了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尋求協助外,還可以依據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各項經費補助,提供您另一層的保護。
- 補助項目: 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喪葬費用、非健保給付醫療費、身心治療費、訴訟費、安置費、房屋租金、生活費、教育費、托育費及其他必要費用。
- 申請條件: 因犯罪行為導致生命、身體或性自主權受侵害,經保護機構評估需求後核發。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16條:「保護機構及分會得依需求評估結果,核發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下列經費補助:一、緊急生活扶助及喪葬費用。二、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與身心治療、諮商及輔導費用。三、訴訟、非訟費用及律師費用。四、安置費用及房屋租金。五、生活費用、教育費用、托育及托顧費用。六、其他必要費用。」
經濟自立之路:創業與就業協助
為了讓您能真正擺脫經濟依賴,政府也提供了創業與就業的資源。
創業貸款補助:助您開創事業新局
如果您是65歲以下的成年家庭暴力被害人,且有創業的意願和計畫,可以申請創業貸款的利息補貼。這項補助是透過政府辦理的「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或「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來提供利息優惠。
- 申請條件:
- 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的家庭暴力被害人身分。
- 申請人須為65歲以下之成年人。
- 貸款人必須是所創事業的負責人。
- 每人限申請一次,且不得重複領取。
- 補助形式:
- 利息補貼以新臺幣200萬元貸款額度為限。
- 貸款期間前三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
- 第四年起,若您負擔的年息超過1.5%,利息差額會由勞動部補貼,最長可達七年。
《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第2條:「家庭暴力被害人為六十五歲以下之成年人者,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前項所定創業貸款補助,為政府辦理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利息補貼(以下簡稱利息補貼)。第一項家庭暴力被害人身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
《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第3條:「依前條規定申請利息補貼者,經同意核貸後,由承貸金融機構代向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其補貼條件如下:一、貸款人應為所創事業負責人。二、每一貸款人以申請一次為限,且不得重複領取。」
就業服務:提升技能,穩定就業
如果您具備就業意願但就業能力不足,勞工主管機關會提供「預備性就業服務」和「支持性就業服務」。
- 預備性就業服務: 強化您的就業信心和能力,例如提供短期安置場所、工作訓練、職場學習等。
- 支持性就業服務: 協助您穩定在一般職場工作,包含就業媒合、就業法令扶助、職場關懷、追蹤輔導及職場人身安全計畫等。
《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辦法》第3條:「對於具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之家庭暴力被害人(以下簡稱被害人),主管機關應提供以下就業服務:一、預備性就業服務:為強化被害人就業信心及就業能力,以利轉銜至一般性職場所提供之服務,包括短期安置性場所、工作訓練及職場學習等。二、支持性就業服務:為協助被害人至一般性職場工作,所提供深入且持續之服務,包括就業媒合、就業法令扶助、職場關懷與支持、追蹤輔導及職場人身安全計畫等。」
您可以透過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轉介,或自行向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會有專人為您擬定「個別化就業服務處遇計畫」。
實務操作指引:您該怎麼做?
了解了這些法規,接下來就是實際行動的步驟。
具體的法律建議
- 尋求庇護與安全:
- 首要之務是確保人身安全。 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或向當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他們會是您重要的支持夥伴。
- 取得身分證明:
- 這是申請各種扶助的基礎。可透過報案紀錄、驗傷診斷證明、法院核發的保護令(緊急、暫時或通常保護令),或經社工訪視評估等方式,取得家庭暴力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
- 聯繫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是整合資源的核心單位。他們會協助評估您的需求,並轉介您至相關單位申請各項扶助。
- 申請緊急生活扶助:
- 若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資格,請務必在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檢具戶口名簿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常是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 如果證明文件取得困難,可依社工員訪視資料進行審核。
- 申請醫療、訴訟、安置及子女相關費用:
- 這些費用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具體的申請條件和金額由地方政府訂定,建議直接洽詢當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或社會局處。
- 申請創業貸款補助:
- 符合資格的成年被害人,可向勞動部(透過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或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的利息補貼。
- 需確認符合65歲以下成年人、所創事業負責人、限申請一次等條件。
- 申請就業服務:
- 具就業意願但能力不足的被害人,可向勞工主管機關(各地就業服務機構)申請預備性或支持性就業服務,包括職業訓練、就業媒合等。
重要提醒
- 時效性: 部分扶助有申請時限(例如緊急生活扶助需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申請),請務必留意。
- 文件準備: 申請各項扶助通常需要身分證明、戶籍資料、收入證明、診斷證明、保護令影本等文件。建議事先向承辦單位確認所需文件清單。
- 個案評估: 許多扶助會依據個案的需求評估結果來核發,因此與社工或相關專業人員充分溝通,說明自身困境至關重要。
- 地方差異: 由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條規定補助對象、條件及金額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因此不同縣市的具體辦法可能略有差異,建議向當地主管機關查詢最新資訊。
- 保密原則: 勞工主管機關在提供就業服務時,對您的基本資料、境遇、就業地點及相關文書資料會予以保密,請您放心。
風險與預防
- 資訊安全: 在申請過程中提供的個人資料,主管機關會善盡管理義務,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您也應注意個人資料的保護,避免資料外洩。
- 重複申請限制: 某些扶助有「同一事由限補助一次」或「限申請一次」的限制(例如緊急生活扶助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請避免重複申請,以免影響資格或需追回溢領款項。
- 持續追蹤: 申請緊急生活扶助核准後,主管機關會定期訪視您的生活情形;若生活已有明顯改善,扶助可能會停止。請持續與社工保持聯繫。
- 職場安全: 若您擔心加害人可能至職場騷擾,雇主或就業服務人員可以請求警政及社政機關協助處理,以維護您的人身安全。
結語
脫離家庭暴力,重建生活,是一段需要勇氣與支持的旅程。政府提供的各項經濟扶助與服務,是您邁向獨立自主的重要基石。從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訴訟,到創業貸款與就業輔導,這些資源旨在幫助您擺脫經濟困境,重新站穩腳步。請勇敢地向外尋求協助,撥打113保護專線,或聯繫當地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律點通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點亮一盞明燈,讓您知道,在台灣,您有權利獲得保護與支持,開啟屬於自己的嶄新篇章。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何證明我是家庭暴力被害人,才能申請這些補助?
A: 證明身分的方式很多元。您可以透過向警察機關報案的紀錄、醫療院所開立的驗傷診斷證明、法院核發的保護令(緊急、暫時或通常保護令),或是經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社工員訪視評估,來認定您的家庭暴力被害人身分。這些都是申請各項扶助的重要依據。
Q: 緊急生活扶助可以領多久?申請有什麼時限嗎?
A: 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緊急生活扶助通常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的一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三個月為原則,且同一事由限補助一次。非常重要的是,您必須在家庭暴力事實發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可能就無法申請了。
Q: 創業貸款的利息補貼有哪些具體優惠?
A: 創業貸款的利息補貼最高以新臺幣200萬元貸款額度為限。其中,貸款期間的前三年,利息會由勞動部全額補貼。從第四年開始,如果您的貸款年息超過1.5%,超過的部分也會由勞動部補貼,最長可補貼七年。這能大幅減輕您創業初期的資金壓力。
Q: 如果我沒有工作經驗或特殊技能,可以申請就業服務嗎?
A: 完全可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1條和《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辦法》就是為「具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的被害人設計的。勞工主管機關會提供「預備性就業服務」(如工作訓練、職場學習)和「支持性就業服務」(如就業媒合、職場關懷)。您不需要有特定技能或經驗,只要有就業意願,就能獲得專業協助,提升您的工作能力。
Q: 申請這些扶助會不會讓加害人知道我的行蹤?
A: 主管機關在處理您的申請資料時,會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特別是在提供就業服務時,勞工主管機關及其委託單位會對您的基本資料、境遇、就業地點等資訊予以保密。如果您有安全上的疑慮,務必在申請時向社工或承辦人員說明,他們會盡力協助您保護個人隱私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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