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身體上的不適,卻又懷疑這是否構成「家暴」?您不是孤單一人。許多疑似家暴被害人,在承受痛苦的同時,也常因不了解法律而感到無助。律點通深知您的困境,這篇文章將為您詳細解析台灣法律如何認定身體暴力、傷害罪的構成要件,並提供最實用的證據蒐集與求助指引,幫助您勇敢面對,保護自己。
家暴不只是傷痕:認識身體暴力的法律定義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這條法律是處理身體暴力最核心的條文。簡單來說,只要有人對您的身體或健康造成損害,例如挫傷、瘀青、撕裂傷,甚至是看不見的腦震盪,都可能構成傷害罪。即使對方不是故意要「重傷」您,只是「不確定」會不會造成傷害但還是動手,也可能構成傷害罪。
《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家庭暴力定義
當暴力行為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例如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姊妹等),它就不只是單純的傷害,更會被認定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防治法本身沒有罰則,但它將這些行為連結到其他法律(如刑法傷害罪)來進行處罰,同時也提供您申請保護令等額外保障。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1項:「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我的傷痕,是證據:身體暴力如何被認定?
傷害的認定標準
法律上的「傷害」範圍很廣,不只看外顯的傷口。任何造成身體組織的破壞、生理機能的障礙,或健康狀態的惡化,都算傷害。從輕微的挫傷、瘀青、抓痕,到嚴重的撕裂傷、骨折、腦震盪,都屬於身體暴力的範疇。
施暴方式也很多元,例如徒手毆打、抓扯、推擠、勒頸、甚至使用身邊的物品(如雨傘、凳子、電線)攻擊。即使只是相互推擠拉扯,如果行為人預見可能造成傷害卻仍為之,也可能被認定為傷害行為。
法院會根據行為人的動機、使用的手段和造成的結果,來判斷對方是否具有傷害的「故意」。
證據:您保護自己的關鍵
在法庭上,證據是證明身體暴力事實的基石。以下是幾種非常重要的證據類型:
- 診斷證明書/驗傷單: 這是最重要的證據之一。請務必立即就醫,詳細告知醫師受傷原因、時間、地點、加害人行為方式及受傷部位,並請醫師詳實記載。如果涉及家庭成員,請特別告知醫師,請他們開立「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這份文件因其專業性和客觀性,法院會高度採信。
- 照片/錄影: 拍攝您的傷勢(越清晰越好,包含不同角度、遠近照)、案發現場環境,甚至如果安全許可,拍攝到施暴者的行為。這些數位影像證據具有強大的證明力。
- 被害人陳述: 您在警局報案、檢察官偵訊及法院審理時的陳述非常重要。請盡可能詳細、客觀且一致地說明案發經過、施暴者的行為、您的受傷情況和感受。
- 證人證述: 如果有目擊者,他們的證詞可以作為補強證據。
- 其他紀錄: 簡訊、LINE訊息、電子郵件、錄音檔等,如果內容有威脅、騷擾、承認犯行或與案情相關,都應保留。沾有血跡、破損的衣物也應妥善保存。
真實案例:他們這樣保護了自己
案例一:面對突如其來的暴力,及時驗傷成關鍵
小美(化名)在一次爭執中,被男友阿華(化名)徒手毆打左臉頰,造成顏面挫傷。雖然當下驚慌失措,但小美很快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書。她也清晰地向警方和檢察官陳述案發經過,並提供了事發地點的監視器畫面,畫面中清楚拍到阿華揮向駕駛座的動作。法院綜合小美一致的證詞、監視器畫面和診斷證明書,認定阿華的傷害行為成立。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及時就醫取得驗傷單,並配合客觀影像證據和被害人詳細的陳述,是證明身體暴力非常有效的方式。
案例二:離婚後仍受威脅,監視器與驗傷單助她維權
阿珍(化名)與前夫阿強(化名)離婚後,阿強仍常在非約定時間欲帶走小孩,並因此與阿珍發生衝突。有一次,阿強徒手毆打阿珍的左側身體,造成左腋下瘀腫。阿珍在事發約4小時後前往醫院驗傷,並提供了住家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畫面顯示阿強確實有揮打的動作。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強即使在離婚後,對前妻的暴力行為仍屬於家庭暴力,並依據阿珍的證詞、監視器截圖及驗傷單,判決阿強傷害罪成立。
律點通提醒: 即使是離婚後的家庭成員,仍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驗傷時間的合理性(本案相隔4小時仍被採信)、監視器畫面與醫療診斷的結合,能有力證明身體暴力事實。
走出陰霾:下一步您可以怎麼做?
記住,您值得被保護,您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 立即尋求醫療協助: 這是首要任務。無論傷勢輕重,都應立即就醫,請醫師開立詳細的診斷證明書或驗傷單。
- 報警處理: 撥打110報案,或直接前往警察局報案。警方會製作筆錄,並協助您蒐集證據。
- 尋求社工協助: 撥打113保護專線,或聯繫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社工人員會提供心理支持、安全計畫、庇護安置、法律諮詢轉介等多方面協助。
- 考慮申請保護令: 如果您擔心再次受害,可以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保護令可以禁止施暴者接近、騷擾您或您的子女,甚至要求施暴者搬離住處等。
- 蒐集並妥善保管所有證據: 如前所述,照片、錄影、錄音、訊息紀錄、破損衣物等,都是重要的證據。
- 詳細且一致地陳述: 在面對警方、檢察官或法院時,盡量詳細、客觀且一致地說明案發經過。
結論:
家暴的陰影令人窒息,但法律是您的盾牌,社會資源是您的後盾。了解身體暴力的法律認定標準和證據蒐集方法,是您保護自己的第一步。請記住,您不是孤單一人,勇敢地尋求協助,為自己和家人爭取一個安全、有尊嚴的生活。律點通與您同行,協助您點亮法律之路。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驗傷單一定要馬上開嗎?
A: 驗傷單越快取得越好,因為時間拖延可能讓傷勢不明顯或難以判斷與施暴行為的關聯性。但即使不是當下立刻驗傷,只要在合理時間內(例如幾小時或一兩天內),且傷勢與您陳述的施暴行為相符,仍然具有證據力。重要的是,就醫時務必詳細告知醫師施暴的經過、時間和地點,讓醫師能完整記錄。
Q: 如果沒有明顯外傷,還能報案嗎?
A: 當然可以!家庭暴力防治法定義的家庭暴力,不只包含身體暴力,也包括精神上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例如言語辱罵、恐嚇、限制行動、控制財務等,即使沒有外傷,都可能構成家庭暴力。您仍然可以報警,並尋求社工協助,申請保護令來保障您的安全。
Q: 對方說是不小心的,這算家暴嗎?
A: 即使對方聲稱「不小心」,法律上仍會審視其行為是否具有「故意」或「不確定故意」。這表示,如果對方明知其行為可能造成傷害卻仍為之,即使他不是「意圖」造成傷害,也可能構成傷害罪。法院會綜合判斷行為的態樣、強度、造成結果等來認定。因此,無論對方如何辯稱,只要您的身體確實受到傷害,您都有權利尋求法律途徑。
Q: 除了報警,還有其他求助管道嗎?
A: 除了報警(110),您還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這是24小時服務的專線,有專業社工提供諮詢、心理支持、安全計畫、緊急安置等協助。各縣市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也提供類似服務。此外,您也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諮詢或扶助,了解您的法律權益。尋求這些專業協助,能讓您在法律程序之外,獲得更全面的身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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