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侵害配偶權求償指南:外遇慰撫金怎麼算?

侵害配偶權求償指南:外遇慰撫金怎麼算?

律點通
2025-07-06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婚姻法律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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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背叛的心碎:您能為精神痛苦請求慰撫金嗎?

當婚姻遭遇背叛,那種心碎與痛苦,往往難以用言語形容。您可能正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同時也想知道,面對這樣的傷害,法律能為您做些什麼?特別是,您是否能為這份精神上的痛苦,請求一份應有的「慰撫金」?

「律點通」深知您此刻的困境。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在台灣,當配偶權受到侵害時,您如何透過法律途徑,向外遇的第三者(或您的配偶)請求精神慰撫金。我們將從法條依據、法院如何判斷、實際案例,到您該如何準備,一步步為您指引方向,幫助您爭取應有的權益。

請求慰撫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在台灣,請求外遇的精神慰撫金,主要依據的是《民法》中關於侵權行為的相關規定。簡單來說,就是因為對方的行為侵害了您的權利,導致您精神上受有損害,所以對方需要賠償。

侵害配偶權:不只性行為,曖昧也算!

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侵害配偶權」。這不單純指通姦或相姦行為,而是指配偶一方或第三人,做出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男女正常社交往來範圍的行為,足以破壞夫妻間相互信任的基礎,影響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例如,傳送曖昧訊息、親密合照、同遊、同住一處過夜、互以親密稱呼等,都可能被認定為侵害配偶權。

關鍵法條解析:精神慰撫金的請求基礎

  • 《民法》第184條第1項:侵權行為的一般原則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白話解釋: 這條法律規定,如果有人故意或過失地不法侵害了您的權利,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在外遇案件中,第三者明知對方有配偶,卻仍與之發生不正當關係,這種行為就被視為「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侵害了您的配偶權。

  • 《民法》第195條第1項、第3項:精神慰撫金的直接依據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民法》第195條第3項:「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白話解釋: 這兩條是您請求精神慰撫金最直接的法律依據。第1項說明,當您的某些權利(如身體、名譽、隱私等)受到侵害,即使沒有財產上的損失,也可以請求一筆精神賠償。而第3項則明確指出,這項規定也適用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的情況。也就是說,當您的配偶權被嚴重侵害時,您可以請求慰撫金。

  • 《民法》第185條第1項:共同侵權的連帶責任

白話解釋: 如果您的配偶與第三人共同侵害了您的配偶權(例如兩人一起外遇),那麼他們兩人就必須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這表示您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或兩人同時請求全部的賠償金額,確保您的權利更容易實現。

  • 《民法》第229條及第233條:遲延利息的請求

白話解釋: 如果法院判決對方需要賠償您慰撫金,但對方卻遲遲不給,您可以依據這些條文,請求對方從訴狀送達之翌日(或法院指定之日)起,按照法定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這能保障您在漫長訴訟後,仍能獲得應有的賠償。

法院如何判斷「情節重大」與慰撫金金額?

「情節重大」是您能否請求慰撫金的關鍵。法院在判斷時,會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判斷「情節重大」的關鍵點

  • 行為的親密程度: 是否有性行為、同居、過夜、親密稱呼、肢體接觸等。
  • 行為的持續時間與頻率: 短暫的一次性行為與長期、多次的交往,對婚姻的破壞程度不同。
  • 對婚姻關係的破壞程度: 是否導致婚姻破裂、離婚。
  • 對您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 是否導致您罹患身心疾病(如憂鬱症、急性壓力症候群),這部分如有就醫證明會更有說服力。
  • 加害人是否明知對方有配偶: 明知還為之,情節通常更重。

慰撫金金額的量定標準

慰撫金的金額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公式,法院會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斟酌以下因素來核定一個「相當」的數額:

  • 實際加害情形: 例如性行為次數、交往時間長短、親密程度。
  • 所造成之影響: 對婚姻關係、家庭完整性、子女的影響。
  • 您痛苦程度: 精神煎熬、身心受創、是否就醫等。
  • 雙方之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情形(資力): 考量雙方社會經濟背景,但加害人經濟狀況不佳並非免除賠償責任的理由,而是酌定金額的考量因素之一。
  • 加害人犯後態度: 是否坦承、致歉、悔悟等。
  • 其他各種狀況: 如您是否曾有外遇、夫妻感情是否早已不睦等,但即使感情不睦,對方仍負有誠實義務。

實務案例解析:看看法院怎麼判

了解了法律原則,我們來看看實際的法院判決,這些案例能幫助您更具體地理解。

案例一:外遇生子,情節重大獲高額慰撫金

小雅與小陳結婚多年,感情穩定。然而,小雅卻發現小陳在外與一名吳小姐有不正當關係,更令人心碎的是,吳小姐竟為小陳產下一子。這對小雅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打擊,她決定向吳小姐請求精神慰撫金。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為,吳小姐明知小陳有配偶,仍與之發生關係並生子,情節極為重大。儘管吳小姐聲稱經濟狀況不佳,法院仍綜合考量雙方背景與小雅所受的痛苦,判決吳小姐應賠償小雅新台幣45萬元。

給您的啟示: 這個案例顯示,若外遇行為導致懷孕生子,法院通常會認定情節非常嚴重,慰撫金金額也相對較高。即使加害人經濟狀況不佳,也無法完全免除賠償責任。

案例二:多重親密行為,不只性行為也算侵害

李先生與妻子結婚多年,某日發現妻子與一名蕭小姐有不尋常的關係。調查後發現,蕭小姐與妻子不僅多次發生性行為,還曾同住過夜、互稱親密暱稱,甚至單獨出遊過夜。李先生感到婚姻信任基礎徹底被破壞,決定向蕭小姐請求精神慰撫金。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蕭小姐的行為已遠遠超越一般朋友的社交界線,嚴重侵害了李先生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最終,法院判決蕭小姐應賠償李先生新台幣35萬元。

給您的啟示: 這個案例再次證明,侵害配偶權不限於性行為,只要有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親密互動,足以破壞婚姻忠誠,且情節重大,法院同樣會判決賠償。這也說明了法院在考量多種親密行為後,會核定一個合理的慰撫金金額。

實務操作指引:如何為自己爭取權益?

面對外遇的傷害,除了情感上的調適,採取法律行動是捍衛自身權益的重要一步。以下是您可以參考的實務操作建議:

具體的法律建議

  1. 證據蒐集: 這是請求精神慰撫金的關鍵。應盡可能蒐集證明外遇行為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
  • 通訊紀錄: 簡訊、Line、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軟體或通訊軟體的曖昧對話、親密照片、影片。
  • 消費紀錄: 汽車旅館、飯店、餐廳、旅遊等消費明細,顯示兩人共同出入或消費。
  • 行蹤紀錄: 徵信社調查報告、行車紀錄器、監視器畫面等。
  • 證人證詞: 知情親友、鄰居、同事的證詞。
  • 醫療證明: 若因外遇導致精神或心理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書,證明精神痛苦程度。
  1. 請求對象: 您可以單獨對第三人請求,或對外遇配偶及第三人共同請求連帶賠償。實務上多數會選擇共同請求,以確保權利實現。
  2. 時效: 精神慰撫金的請求權時效為自您「知悉」損害及加害人時起2年,或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10年。務必注意時效,避免權利喪失。
  3. 金額評估: 慰撫金金額並無固定標準,法院會依個案情節裁量。在提起訴訟前,可參考類似案例的判決金額,並結合自身受害程度、對方資力等因素,提出合理的請求金額。

常見注意事項與風險提醒

  • 證據合法性: 雖然民事訴訟對證據合法性要求不如刑事訴訟嚴格,但違法取得的證據(如竊聽、非法入侵住宅偷拍)仍可能影響法院的採證判斷,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建議在蒐證時尋求專業協助,確保合法性。
  • 加害人經濟狀況: 法院在量定慰撫金時會考量加害人的經濟狀況,但這並非免除賠償責任的理由。即使加害人經濟狀況不佳,仍需負擔賠償責任,只是金額可能因此調整。
  • 夫妻感情不睦: 即使夫妻感情早已不睦,甚至分居,配偶雙方仍互負誠實義務。第三人與有配偶者發生不正當關係,仍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
  • 訴訟成本與時間: 提起訴訟需要支付訴訟費用,並耗費時間與精力。在決定訴訟前,應充分評估成本效益。
  • 判決執行: 即使獲得勝訴判決,若加害人無財產可供執行,仍可能無法實際獲得賠償。
  • 個人隱私: 訴訟過程可能涉及個人隱私的揭露,需有心理準備。

結語:勇敢為自己爭取應得的公道

面對外遇的傷害,請求精神慰撫金不僅是為了彌補您所承受的痛苦,更是對自身權益的捍衛。雖然這條路可能充滿挑戰,但只要您掌握了正確的法律知識,並妥善準備,就能更有信心地面對。請記住,您的感受與權益都值得被重視,勇敢為自己站出來,爭取應得的公道。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慰撫金是什麼?我能請求嗎?

A: 慰撫金(或稱精神賠償)是指當您的配偶權被不法侵害,導致您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時,法律允許您請求對方賠償的一筆非財產上損害。只要外遇行為情節重大,且侵害了您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您就有權利請求。

Q: 我需要準備哪些證據才能請求慰撫金?

A: 證據是勝訴的關鍵。您可以蒐集如曖昧的通訊紀錄(Line、簡訊、社群對話)、親密照片或影片、汽車旅館或飯店的消費明細、徵信社的調查報告、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畫面、以及知情親友的證詞等。若因此導致身心受創,務必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書。

Q: 慰撫金的金額會怎麼決定?有固定的標準嗎?

A: 慰撫金的金額沒有固定公式,法院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來決定,包括外遇行為的親密程度(是否有性行為、同居)、持續時間、對您婚姻關係的破壞程度(是否導致離婚)、您所受精神痛苦的程度(是否有就醫證明)、以及雙方(您與加害人)的社會地位、經濟狀況、教育程度等。

Q: 如果外遇的第三者經濟狀況不好,我還能拿到慰撫金嗎?

A: 可以。法院在量定慰撫金時會考量加害人的經濟狀況,但這不代表他們可以免除賠償責任。即使對方經濟狀況不佳,法院仍會判決其賠償,只是金額可能會因此有所調整。您仍有權利提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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