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單親家庭經濟指南:扶養、補助與未來規劃,您該知道的權益

單親家庭經濟指南:扶養、補助與未來規劃,您該知道的權益

律點通
2025-07-16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家庭法律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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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經濟指南:扶養、補助與未來規劃,您該知道的權益

親愛的單親媽媽們,您辛苦了!在台灣,許多單親家庭都面臨著經濟上的挑戰。身為「律點通」,我深知法律條文可能有些複雜,但請放心,這篇文章將用最白話的方式,為您整理單親家庭在經濟規劃上能獲得的法律保障與政府資源,讓您不再孤單,更有力量地為自己和孩子規劃未來。

孩子的扶養權益,您必須知道!

即使婚姻關係結束,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依然存在,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父母的扶養義務與監護權

根據 《民法》第1084條第2項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這代表著,無論您是否離婚,父母雙方都有責任保護和教養孩子,其中當然也包含了經濟上的扶養。更明確的是, 《民法》第1116條之2 指出: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這條文是您向另一方請求扶養費的堅實法律基礎。所以,即使前夫(妻)沒有直接照顧孩子,他(她)仍然有支付扶養費的義務。

至於扶養費的金額, 《民法》第1119條 規定: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這表示扶養費的金額並不是固定的,法院會綜合考量孩子的實際需求(如教育費、醫療費、生活費等),以及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來決定。

而離婚後孩子的「監護權」(法律上稱為「權利義務行使負擔」), 《民法》第1055條第1項 規定,可以由父母協議,如果協議不成,法院會依據「子女最佳利益」原則來酌定。這直接影響到誰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以及照顧責任和經濟負擔的歸屬。

小雅的故事:為孩子爭取應得的扶養費與監護權

小雅是一位單親媽媽,她和前夫離婚後,獨自撫養女兒小晴。前夫在婚姻期間就鮮少照顧家庭,離婚後更是對小晴不聞不問,也不願支付足夠的扶養費。小雅感到非常無助,但為了小晴的未來,她決定尋求法律協助。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考量了社工的訪視報告,發現小雅是長期以來主要照顧小晴的一方,且小晴也表達了希望與媽媽共同生活的意願。法官依據「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將小晴的監護權判給了小雅。同時,法官也審酌了小雅和前夫的經濟能力,並參考了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等客觀數據,最終判決前夫必須每月支付小晴一筆合理的扶養費。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當您遇到類似情況時,法律會是您的後盾。法院會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考量,並確保另一方履行其應盡的扶養義務。

政府是您的後盾: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台灣政府為單親家庭提供了多項扶助,統稱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資源,能為您減輕不少經濟負擔。

什麼是「特殊境遇家庭」?

根據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要符合「特殊境遇家庭」的資格,除了家庭總收入和財產不能超過一定標準外,您還必須符合以下情況之一:

「...五、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致不能工作。」

白話來說,如果您是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而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媽媽,且符合收入和財產限制,同時因為沒有工作能力,或因重大傷病、照顧6歲以下子女等原因而無法工作,就有機會申請。

您可以申請哪些扶助?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2條 列舉了多項扶助類型,包括:

  • 緊急生活扶助: 當您面臨突發的經濟困境時,可申請短期協助。
  • 子女生活津貼: 若您有15歲以下子女,可申請每名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十分之一的津貼。
  • 子女教育補助: 您的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可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大幅減輕教育負擔。
  • 傷病醫療補助: 減輕家庭成員因傷病就醫的經濟壓力,特別是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也提供了針對弱勢兒少的醫療費用補助。
  • 兒童托育津貼: 協助您支付孩子托育費用,讓您能安心工作或進修。
  • 法律訴訟補助: 當您需要法律協助時,可申請相關費用補助。
  • 創業貸款補助: 若您有創業意願,符合資格者可申請創業貸款,協助您自立脫貧。

為孩子預存未來: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這是一項為弱勢家庭孩子設計的長期教育儲蓄計畫。政府會相對提撥款項,鼓勵家庭為孩子儲蓄教育基金。

這項計畫最棒的一點是,根據 《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21條

「開戶人之兒少教育發展帳戶儲金,均不計入其他法規所定之家庭總收入或家庭財產,且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這代表帳戶裡的錢專款專用,不會影響您申請其他社會福利的資格,也不會被強制執行,確保這筆錢能確實用於孩子的教育。

此外,主管機關也會提供財務管理、生涯規劃及親職教育等訓練,幫助您提升家庭經濟管理能力。

實用操作指南:一步步爭取您的權益

了解了這些法律和資源,接下來就是如何實際運用:

爭取應得的扶養費

  • 優先協議: 建議您先嘗試與前配偶協議扶養費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如果能達成共識,可製作書面協議或透過法院調解、和解,具有法律效力。
  • 法院酌定: 若協議不成,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扶養費。請務必準備好孩子實際的開銷證明(如學費單、醫療收據、生活費明細等)以及您和前配偶的收入證明、財產清單等資料,這些都是法院判斷的重要依據。
  • 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不履行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扶養費義務,您可以憑著判決書或調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保障您的權益。

申請政府各項扶助與補助

  • 資格認定: 請仔細核對您是否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或「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的資格要件,包括家庭收入、財產限制以及獨自扶養子女的狀況。
  • 多方諮詢: 最好的方式是主動聯繫您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處)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或相關的社福團體。他們會提供專業諮詢,協助您了解所有可申請的扶助項目。
  • 備齊文件: 申請時務必備妥戶口名簿影本、財稅資料、身分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離婚判決書、保護令、重大傷病證明等)。

請注意: 不同的補助項目可能有不同的申請條件和限制,有些性質相同的補助可能無法重複領取。此外,您的家庭經濟狀況若有顯著改善,部分津貼可能需要重新認定或停止發放。

善用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 了解開戶資格: 向社會局或相關單位詢問您的孩子是否符合開戶資格,特別是弱勢家庭的孩子,政府會有相對提撥款。
  • 積極自存: 在能力範圍內,定期或不定期地存入款項,搭配政府的提撥,為孩子的教育基金累積更多資源。
  • 參加教育訓練: 積極參與主管機關提供的財務管理、生涯規劃及親職教育訓練,這能幫助您更有效地管理家庭財務,為孩子規劃更好的未來。

尋求就業與創業輔導

  • 就業服務: 如果您有就業需求,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或參與以工代賑計畫,提升您的職場競爭力。
  • 創業輔導: 若您有創業的意願,符合資格的單親媽媽可以申請創業輔導,甚至有機會獲得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幫助您實現創業夢想。

結語

單親媽媽的道路雖然充滿挑戰,但請您記得,您並不孤單。台灣的法律和社會福利體系為您提供了多重保障和支持。主動了解並善用這些資源,勇敢地為自己和孩子爭取應有的權益,您將會發現,未來充滿更多可能。願您與孩子都能擁有穩定、幸福的生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該如何計算孩子每個月應得的扶養費?

A: 扶養費的計算並非固定金額,法院會綜合考量孩子的實際需求(如生活、教育、醫療等開銷)以及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收入、財產、負債等)和社會地位來決定。您可以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以及衛生福利部公布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作為初步估算的依據。若協議不成,法院會協助您酌定。

Q: 如果我的前夫(妻)不支付扶養費,我該怎麼辦?

A: 如果您的前夫(妻)不履行扶養費支付義務,您可以憑藉法院的判決書、調解筆錄或和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協助您扣押對方薪水、存款或其他財產,強制其履行扶養義務。建議您保留所有相關文件,並在對方不履行時立即採取行動。

Q: 我符合「特殊境遇家庭」的資格嗎?我該去哪裡申請?

A: 要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除了家庭總收入和財產需符合政府公告的標準外,您必須是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等原因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且無工作能力或因照顧6歲以下子女、重大傷病等原因無法工作。您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處)」或「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諮詢並提出申請,他們會協助您審核資格並提供申請流程。

Q: 我同時領取扶養費和政府補助,會不會互相影響?

A: 一般而言,扶養費會被視為您的家庭收入一部分,可能會影響您申請部分政府補助的資格認定。然而,《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明確規定,兒少教育發展帳戶內的儲金不會計入家庭總收入或財產。對於其他補助,建議您在申請時主動告知承辦單位,並詢問扶養費是否會計入家庭總收入,以避免資格爭議或重複領取的問題。政府在某些情況下(如鼓勵就業),也會有收入免計的彈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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