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家庭暴力怎麼辦?解析您的法律權益與求助資源

家庭暴力怎麼辦?解析您的法律權益與求助資源

律點通
2025-07-06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家庭法律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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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並不孤單:家庭暴力,法律為您撐腰

面對家庭衝突與暴力,您可能感到無助、徬徨,甚至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請記住,您不是孤單一人。台灣的法律,特別是《家庭暴力防治法》,旨在為您提供全面性的保護與支持,幫助您脫離困境,重啟安全與平靜的生活。

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當家庭暴力發生時,您可以運用哪些法律工具與社會資源,為自己和家人爭取應有的權益。

認識家庭暴力:保護範圍比您想得更廣

家庭暴力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也包括精神上的威脅、騷擾,以及經濟上的控制與剝奪。法律上所稱的「家庭暴力被害人」,不只涵蓋直接受害者,也延伸至「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及其他「特定家庭成員」,顯示法律保護的廣泛性。

您的安全防線:保護令的申請與效力

保護令是法院為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特定家庭成員安全所核發的命令,是法律賦予您最重要的保護工具之一。

保護令依緊急程度分為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通常保護令。其中,通常保護令的內容最為多元,能根據您的具體需求提供多重保障。法院在審理後,若認定有家庭暴力事實且有必要,就會核發保護令。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通常保護令:一、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略)…十六、命其他保護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必要命令。」

這表示保護令的內容非常彈性,除了禁止施暴外,還可能包括:

  • 禁止騷擾、聯絡: 避免加害人持續騷擾或聯繫您。
  • 命遷出住居所: 要求加害人搬離您們的共同住處。
  • 命遠離特定場所: 禁止加害人接近您的工作地點、學校或其他特定地點。
  • 子女監護與探視: 決定子女監護權的行使,並規範加害人探視子女的方式。
  • 扶養費、醫療費用、律師費用: 要求加害人支付相關費用。
  • 禁止查閱資訊: 保護您的戶籍、學籍、所得等個人資訊不被加害人查閱。
  • 性影像保護: 禁止加害人重製、散布您的性影像,並命其刪除或移除已上傳的影像。

如何聲請保護令?

您(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地方主管機關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書面聲請。聲請時,請盡可能提供相關證據,例如驗傷單、報案紀錄、錄音錄影、通訊紀錄、證人證詞等,以利法院認定家庭暴力事實的存在與核發保護令的必要性。法院也會提供安全的出庭環境,保障您的權益。

您值得被支持:政府與社會資源全面啟動

除了保護令,政府與社會各界也為家庭暴力被害人提供了多方面的協助,讓您在走出暴力陰影的路上不孤單。

1.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您的24小時守護者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協調司法、移民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各地方政府都設有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24小時服務。只要您是家庭暴力被害人,即可透過防治中心獲得:

  • 緊急救援與安置: 在危急時提供庇護所,讓您和子女有安全的居住場所。
  • 醫療與身心治療: 協助驗傷、診療,並轉介心理諮商服務,幫助您處理創傷。
  • 經濟扶助: 提供緊急生活、醫療、訴訟、安置、子女教育及托育等費用補助。成年被害人甚至可申請創業貸款,助您自立。
  • 法律服務: 提供法律諮詢與轉介服務。
  • 就學與就業輔導: 協助您或子女就學,並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媒合。

2. 警察人員:緊急時刻的第一線保護

當您身處危險,立即撥打110報警,警察會是您最及時的協助者。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8條:「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時應採取下列方法保護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一、於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員之必要安全措施。二、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或醫療機構。三、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

警察會立即到場處理,評估您的安全狀況,必要時會將您及其子女護送至庇護所或醫療機構,並告知您所擁有的權利與求助途徑。

3. 醫事人員:發現與通報的橋樑

若您因傷就醫,醫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若發現疑似家庭暴力情事,有義務在24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他們也會提供您權益相關的書面資料,確保您能及時獲得資訊。

生活情境演練:法律如何實際幫助您?

法律條文或許有些生硬,但它們在實際生活中,是您最堅實的後盾。

情境一:當暴力突然降臨

小雅在一次爭吵中遭到丈夫的肢體暴力,情急之下撥打了110報警。警察獲報後迅速到場,先制止了丈夫的行為,並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8條,評估小雅與孩子的安全。在了解小雅的擔憂後,警察建議她立即前往醫院驗傷,並告知她可以向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申請緊急安置與保護令。警察的即時介入,讓小雅和孩子在最危急的時刻得到了初步的保護,也為後續的法律程序開啟了門。

情境二:重建新生活

阿華長期遭受配偶的精神與經濟控制,決定勇敢離開。她向法院聲請了保護令,法院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核發了保護令,命令配偶不得再騷擾阿華,並禁止他查閱阿華的戶籍與所得資訊。同時,阿華也向居住地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申請了緊急生活扶助與房屋租金補助(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條),並獲得了就業服務的轉介,準備重新投入職場。法律與社會資源的結合,讓阿華在脫離暴力後,能有經濟上的支持與生活重建的機會。

數位時代下的保護:隱私與性影像安全

隨著科技發展,家庭暴力形式也日益多樣,例如透過網路、社群媒體進行騷擾,或散布私密影像。法律也與時俱進,保護令已可包含禁止性影像相關的命令,要求加害人交付或刪除所持有的性影像,或協助您申請移除已上傳的影像。

此外,若法院核發禁止查閱戶籍、學籍、所得資訊的保護令,您可以持保護令向戶政事務所、學校、國稅局申請執行,確保您的隱私與安全。

如何尋求協助:立即行動指南

  • 緊急情況: 立即撥打110報警,或撥打113保護專線(24小時服務)。
  • 非緊急情況: 聯繫您所在縣市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他們會提供全面的諮詢與協助。
  • 就醫與證據保留: 若有受傷,務必立即就醫並保留驗傷單、病歷等證據。
  • 證據收集: 保存任何能證明家庭暴力事實的證據,如錄音、錄影、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證人證詞等。

您值得被保護與支持

走出家庭暴力的陰影需要極大的勇氣,但請相信,社會與法律的力量會是您最堅實的後盾。了解您的權益,善用這些資源,勇敢地為自己和家人爭取一個安全、有尊嚴的生活。您值得被保護,也值得擁有一個更好的未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家庭暴力?除了肢體暴力還有其他形式嗎?

A: 家庭暴力不僅限於肢體上的傷害。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它還包括精神暴力(如言語恐嚇、騷擾、孤立、侮辱、威脅)、經濟暴力(如控制金錢、不給予生活費、禁止工作、破壞財務)以及性暴力等。這些行為只要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都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並受到法律的保護。

Q: 我聲請保護令後,對方還會來找我嗎?保護令真的有效嗎?

A: 保護令是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命令。一旦法院核發保護令,加害人就必須遵守保護令上所載的各項禁制事項,例如禁止施暴、禁止騷擾、禁止接近特定場所等。如果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您可立即報警,警察會依法處理,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因此,保護令能有效提供您法律上的安全屏障,讓您有權利要求加害人停止不法行為。

Q: 如果我經濟上不獨立,沒有錢怎麼辦?還能尋求幫助嗎?

A: 當然可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8條明確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核發家庭暴力被害人多項補助,包括緊急生活扶助費用、醫療費用、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安置費用、房屋租金費用、子女教育及托育費用等。您可以向居住地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出申請,他們會評估您的需求並提供相應的經濟支持,幫助您度過難關並重建生活。

Q: 我擔心孩子會受到家庭暴力的影響,法律能保護他們嗎?

A: 是的,法律對兒童的保護非常重視。《家庭暴力防治法》將「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也納入保護範圍。在聲請保護令時,您可以同時請求法院為子女做出相關的保護命令,例如子女監護權的行使、探視方式的規範,甚至命令加害人接受親職教育輔導。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也會為目睹兒少提供身心治療、諮商與社會心理評估服務,幫助他們處理創傷。

Q: 我如果被對方在網路上散布不實言論或私密照片,這算家暴嗎?

A: 是的,這屬於新型態的家庭暴力,可能涉及精神暴力或性影像暴力。《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已新增條款,法院可核發保護令,禁止加害人重製、散布、交付您的性影像,並命其交付或刪除所持有之性影像,或申請移除已上傳之性影像。對於不實言論的散布,也可能構成騷擾,法院同樣可核發禁止騷擾的保護令。務必保留相關證據,如截圖、網址等,以利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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