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離婚贍養費權益解析:守護您的未來生活保障

離婚贍養費權益解析:守護您的未來生活保障

律點通
2025-07-06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離婚法律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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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我的生活有保障嗎?深度解析台灣贍養費權益

離婚,不僅是情感的結束,更牽涉到現實生活的重新安排。對於許多企業主配偶而言,或許長年來重心都在家庭,或是在另一半事業上默默付出,一旦面臨婚姻關係的變動,最擔心的莫過於離婚後的生活保障問題。其中,「贍養費」便是確保您未來生活品質的關鍵之一。

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台灣法律中關於贍養費的規定,讓您對自己的權益有更清晰的認識,為未來做好準備。

什麼是贍養費?我能請求嗎?

贍養費並非您想像的「分手費」或「損害賠償」,它更像是一種「扶養義務的延長」。簡單來說,是為了幫助在離婚後,因為婚姻關係消滅而陷入生活困境的「無過失」一方,能維持基本生活所需。

在台灣,請求贍養費的核心法條是《民法》第1057條。這條法規明確了請求贍養費的三個重要前提:

《民法》第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從這條條文,我們可以清楚看到請求贍養費必須符合以下三個要件:

  1. 必須是「判決離婚」 :這表示,如果夫妻是透過協議方式離婚,通常就無法依此條文請求贍養費。
  2. 您必須是「無過失」的一方:這指的是,導致婚姻破裂或離婚的原因,您本身並沒有責任。判斷有無過失,法院會參酌《民法》第1052條所列的離婚事由。
  3. 您必須因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這並非指您必須一無所有,而是指離婚後您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所需。法院會綜合考量您的年齡、健康、財產、收入及其他扶養負擔等因素。

贍養費怎麼算?給多久?

贍養費的金額並無固定公式,法院會綜合考量以下因素來決定一個「相當」的金額:

  • 您的實際需求:包括基本生活費、醫療費等,常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 對方的經濟能力:包含對方的收入、財產、負債及其他扶養義務。
  • 雙方身分與離婚前生活水準:確保您在離婚後不至於生活品質驟降。
  • 給付期間:考量您的年齡、健康狀況、未來謀生能力恢復可能性等,非無限期。

給付方式上,實務上多傾向按月給付的「定期金」 。但若有特殊情況,也可請求「一次性給付」,此時法院會依您的平均餘命並扣除中間利息來計算總額。

實務案例:生活困難的多元認定

讓我們透過幾個實際案例,了解法院是如何認定「無過失」與「生活困難」的:

案例一:罹病者,仍可能被認定為「無過失」

王太太長期罹患精神疾病,雖然因此導致婚姻難以維持,但法院認為她對於離婚並無過失。考量她因病無法工作、生活陷入困境,法院判決先生必須支付贍養費,金額參考了當時台灣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並考量先生的退休年齡來決定給付期間。

案例二:照顧幼兒,亦可認定為「生活困難」

李太太離婚後,獨自撫養兩名年幼子女。雖然她有學歷,理論上具備謀生能力,但若外出工作,托嬰費用幾乎會吃掉所有薪水。法院考量她需全天候照顧幼兒,難以兼顧工作,認定她在孩子上小學前的這段期間確實陷於生活困難,因此判決前夫需支付贍養費。

爭取贍養費,我該怎麼做?

  1. 確認自身條件:評估您是否符合「判決離婚」、「無過失」及「陷於生活困難」這三個核心要件。
  2. 準備證明文件:蒐集您的收入證明(或無收入證明)、每月必要支出明細、財產清單、醫療診斷證明,以及子女扶養證明。同時,盡可能蒐集對方收入與財產證明,以利法院判斷其給付能力。
  3. 評估合理金額與給付方式: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平均消費支出,並考量您離婚前的生活水準及特殊需求,來評估一個合理的金額。

結語:為您的未來生活,提前做好準備

面對離婚,贍養費是您重新站穩腳步、邁向新生活的重要保障。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並提早準備必要的證據,將能讓您在爭取權益時更有底氣。記住,這不是在計較,而是為了確保您在婚姻關係結束後,依然能有尊嚴地維持基本生活,擁抱屬於自己的未來。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釐清對贍養費的疑問。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從現在開始,做好最萬全的準備!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離婚協議書上沒有寫到贍養費,之後還能請求嗎?

A: 《民法》第1057條所規範的贍養費,其前提是「判決離婚」。如果夫妻是透過協議離婚,且協議書中未約定贍養費,原則上就無法再依該條文向法院請求。因此,在簽署離婚協議書前,務必將所有權益(包括贍養費、財產分配、子女監護及扶養費等)協商清楚並載明,以免日後產生爭議。

Q: 我名下有房產和一些存款,這樣還能被認定為「生活困難」而請求贍養費嗎?

A: 「生活困難」的認定並非僅以有無資產為唯一標準,而是綜合考量您離婚後是否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所需。即使您名下有房產或存款,但若這些資產無法變現、或金額不足以應付您長期的生活開銷、醫療費用,或您沒有穩定的工作收入,法院仍可能認定您陷於生活困難。關鍵在於您是否有能力靠現有資源,維持離婚後的基本生活水準。

Q: 贍養費的金額可以一次性給付嗎?還是只能按月給?

A: 實務上,法院多傾向於按月給付的「定期金」方式,因為這最符合贍養費作為扶養義務延長的性質。然而,若有特殊原因,例如對方有拒不履行的可能、您有預先取得大筆資金的必要(如購屋、創業、重大醫療支出),或雙方不願未來再有金錢瓜葛,您可以向法院請求「一次性給付」。法院在准許一次性給付時,會考量您的平均餘命,並從總金額中扣除中間利息,以符合公平原則。

Q: 贍養費會一直給到我老嗎?有沒有期限?

A: 贍養費的給付期間並非無限期。法院在判斷給付期間時,會綜合考量您的年齡、健康狀況、謀生能力恢復的可能性,以及是否有其他扶養負擔等因素。常見的給付期間可能設定為:直到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子女成年、您的生活困難狀況改善,或您再婚為止。原則上,一旦您不再陷於生活困難,或有其他足以維持生活的來源,贍養費的給付義務可能就會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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