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成為寄養家庭:台灣申請資格與法規解析

成為寄養家庭:台灣申請資格與法規解析

律點通
2025-07-10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兒少福利家庭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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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曾想過,為那些因家庭變故而需要暫時安頓的孩子,提供一個溫暖的避風港?成為寄養家庭,不僅是提供一個住所,更是用愛與關懷,為孩子們點亮生命中的希望。然而,要成為寄養家庭,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這篇文章將帶您深入了解台灣寄養家庭的法律基礎、申請資格與實務操作,讓您對這份有意義的服務有更清晰的認識。

什麼是寄養家庭?與收養、托育有何不同?

首先,讓我們釐清「寄養家庭」的定義。寄養家庭是指經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常是社會局)許可,為因原生家庭發生變故(如父母無法適當照顧、遭受虐待、遺棄等)而需暫時安置的兒童及少年,提供一個替代性家庭照顧環境的家庭。其核心目的在於提供孩子一個安全、穩定且有助於其身心發展的生活空間,直到他們的原生家庭狀況改善,或有其他長期安置計畫(如收養)為止。

為了避免混淆,以下表格將寄養、收養與托育進行比較:

特性寄養 (Foster Care)收養 (Adoption)托育 (Childcare)
目的暫時性安置與保護永久性建立法律親子關係日常照顧服務
關係不建立法律親子關係建立法律親子關係,如同親生子女服務委託關係
親權仍由原生父母、監護人或主管機關行使移轉至收養人由原生父母行使
期限暫時性,有期限永久性依委託契約而定
法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民法》、《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寄養家庭的法律依據:各縣市規範是關鍵!

在台灣,寄養家庭的法律基礎主要來自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益保障法》)。這部法律確立了家庭寄養在兒少保護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兒少權益保障法 第56條

這條文規定了當兒童及少年面臨未受適當照顧、虐待、遺棄等情況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的保護與安置措施,其中就包含了「家庭寄養」。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第5項:「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安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辦理家庭寄養,或交付適當之親屬、第三人、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安置機構教養之。」

這表示當孩子需要被保護安置時,寄養家庭是政府可以選擇的重要方式之一。

兒少權益保障法 第62條:地方政府的權責

然而,關於寄養家庭最核心的申請資格,並非由中央法律統一規定,而是授權給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這正是許多準寄養家庭最需要注意的地方。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2條第5項:「第二項及第五十六條第五項之家庭寄養,其寄養條件、程序與受寄養家庭之資格、許可、督導、考核及獎勵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這條文明確指出,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例如:臺北市社會局、高雄市社會局等)有權制定關於寄養家庭的具體條件、申請程序、許可、督導、考核及獎勵等所有細節。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不同縣市的寄養家庭申請條件可能略有差異。

成為寄養家庭,您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既然各縣市有其獨立規範,那麼一般而言,成為寄養家庭通常會有哪些共通的資格條件呢?雖然具體要求仍需以您所在縣市社會局的公告為準,但以下是常見的幾項:

  • 年齡與健康狀況:申請人通常需為成年國民,身心健康,無傳染病或其他足以影響照顧兒童的疾病。
  • 家庭成員與環境:家庭成員關係和諧,對寄養服務有共識並支持。家庭環境需安全、整潔,有足夠的空間供寄養兒少居住。
  • 經濟能力:具備穩定且足以維持家庭基本生活,並能照顧寄養兒少的經濟能力。
  • 品行與紀錄:家庭成員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且無性侵害、兒虐、毒品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的犯罪紀錄。部分縣市對於其他犯罪紀錄的認定,可能會有裁量空間。
  • 親職能力與經驗:具備照顧、教養兒童及少年的能力與經驗,並願意接受相關的專業訓練與輔導。
  • 居住穩定性:居住環境穩定,非短期租賃或不確定之居所。
  • 參與訓練:願意配合主管機關或受委託單位(如家扶基金會、兒福聯盟等)安排的職前訓練課程。

實務操作指引:如何踏出第一步?

想要成為寄養家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主動查詢」!

  1. 查詢當地主管機關規定:請務必聯繫您戶籍所在地或希望提供寄養服務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福利主管機關(例如: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等)。您可以上他們的官方網站,搜尋「寄養家庭服務辦法」、「寄養家庭設置及管理要點」或類似名稱的法規,這會是您最精準的資訊來源。
  2. 了解申請流程:一般而言,申請流程會包含書面資料審查、家庭訪視、面談、心理評估等環節。請務必充分配合,讓主管機關能全面評估您的家庭是否適合提供寄養服務。
  3. 參與職前訓練:許多縣市或受託單位會要求準寄養家庭參與職前訓練課程,這不僅是必要程序,更是您學習照顧技巧、了解寄養兒少需求的重要機會。

成為寄養家庭的風險與挑戰

寄養家庭是一份充滿愛與挑戰的服務。您會面臨以下幾點:

  • 法律責任:根據《兒少權益保障法》第62條第3項,寄養家庭在安置兒童及少年之範圍內,將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這意味著您需對孩子的安全、健康、教育等負起照顧責任。若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孩子受傷或權益受損,可能需負擔法律責任。
  • 情感挑戰:寄養兒少往往經歷過原生家庭的創傷,可能會有特殊行為或情緒問題。寄養家庭需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耐心與支持系統來應對。
  • 配合專業評估與督導:寄養服務期間,您需要定期參與在職訓練、團體督導等,以提升照顧知能並獲得支持。

結語

成為寄養家庭,是一趟充滿愛與奉獻的旅程。它不僅能為孩子提供一個暫時的避風港,更能在他們最脆弱的時候,給予溫暖與支持,幫助他們重新建立對人性的信任。雖然申請過程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規範和條件,但只要您具備愛心、耐心與責任感,並願意配合專業評估與訓練,您就能成為這些孩子生命中的重要光芒。現在就行動,為需要幫助的孩子,打開您的家門吧!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單身人士可以申請成為寄養家庭嗎?

A: 各縣市的規定可能略有不同,但通常會要求寄養家庭為『家庭』形式,且成員間關係和諧。部分縣市可能允許單身但有穩定同住家人支持的申請者,或對單身者有其他替代性評估標準。建議直接向您所在縣市的社會局或其委託的寄養服務單位諮詢最新規定。

Q: 成為寄養家庭後,政府會提供哪些支持和資源?

A: 政府會提供寄養兒少的生活費用(津貼),並定期舉辦在職訓練課程,提升寄養父母的照顧知能。此外,社工會定期訪視與提供專業督導,協助寄養家庭處理照顧上的困難與挑戰,並提供團體支持服務,讓寄養家庭之間能互相交流與支持。

Q: 寄養孩子通常會住多久?可以選擇寄養孩子的年齡或性別嗎?

A: 寄養服務的目的是暫時性安置,通常會持續數月至數年不等,直到孩子能返回原生家庭、被收養或有其他長期安置計畫。至於選擇寄養孩子的年齡或性別,部分縣市的寄養服務單位會考量寄養家庭的狀況與意願,在媒合時進行評估,但最終仍需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Q: 如果寄養孩子出現行為或情緒問題,寄養家庭該怎麼辦?

A: 寄養孩子因過往創傷,常會出現行為或情緒問題。此時,寄養家庭應主動與負責個案的社工聯繫,尋求專業協助。社工會協調相關資源,如心理諮商、醫療評估或特殊教育資源,共同支持孩子。寄養家庭也應參與相關訓練課程,學習應對策略與技巧。

Q: 寄養家庭需要有自己的房子才能申請嗎?

A: 不一定需要擁有自己的房子。重點在於居住環境的穩定性、安全性、整潔度以及是否有足夠的空間供寄養兒少居住。即使是租賃房屋,只要租約穩定且符合其他條件,仍有機會申請。建議向當地社會局確認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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