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想打工?家長們,您對台灣的「童工」與「少年」規定了解多少?
隨著孩子逐漸長大,許多家長可能會遇到一個問題:「我的孩子想去打工,這樣合法嗎?會不會影響學業或遇到危險?」在台灣,政府為了保護未成年學子的身心健康與受教權,對其工作權益設有嚴格的法律規範。作為家長,了解這些規定,是守護孩子的第一步。今天,律點通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說台灣未成年人打工的法律底線,讓您安心放手,或適時介入。
誰是「童工」?誰是「少年」?法律定義很重要!
首先,我們要釐清法律上對不同年齡層工作者的稱謂:
- 童工 (Child Worker):根據《勞動基準法》第44條規定,是指15歲以上但未滿16歲的受僱工作者。法律對童工有最嚴格的保護,例如工作時間、夜間工作等都有明確限制。
- 少年勞工 (Young Worker):指年齡在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受僱工作者。雖然他們不像童工有那麼多工時限制,但同樣被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的工作。
未滿15歲可以打工嗎?原則禁止,但有例外!
孩子還沒滿15歲,是不是就完全不能工作呢?《勞動基準法》第45條給出了答案:
《勞動基準法》第45條第1項:「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而許可者,不在此限。」
這條文的意思是,原則上雇主不能僱用未滿15歲的孩子工作。但有兩種例外情況:
- 已國中畢業:即使未滿15歲,只要孩子已經國中畢業,就可以受僱工作。
- 經主管機關許可:如果工作性質和環境經勞工主管機關認定不會影響孩子身心健康,並依法申請許可,例如兒童演員、模特兒等特殊行業,才可受僱。這類申請需要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來辦理,審查非常嚴格。
即使符合例外情況,這些孩子的工作權益仍會準用童工的保護規定。
工作時間與夜間限制:確保孩子的休息與學習
為了不影響孩子的學業和成長,法律對未成年人的工作時間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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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許可工作的未滿15歲者(依《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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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6歲: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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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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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以上未滿15歲: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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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學期間假期工作日數不得超過假期總日數的三分之二,開學前七天不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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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15歲以上未滿16歲):
《勞動基準法》第47條:「童工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勞動基準法》第48條:「童工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這表示,童工每天最多只能工作8小時,每週40小時,而且例假日(通常是週日)絕對不能工作。更重要的是,晚上8點到隔天早上6點這段時間,童工是絕對不能工作的,這是為了保障他們的睡眠與健康。
危險或不當工作,絕對禁止!
無論孩子幾歲,都不能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的工作,這包括:
- 《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2項:童工及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都不能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的工作(例如操作重機械、接觸有害物質等)。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8條:這條規定更廣泛,禁止任何人利用、僱用或誘迫兒童及少年從事危險、不正當或足以危害其身心發展的工作(例如在色情、暴力、賭博相關場所工作)。
雇主責任:違法會怎樣?
如果雇主違反上述規定,會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 刑事責任:《勞動基準法》第77條規定,違反童工相關保護規定者,最高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 兩罰制:《勞動基準法》第81條規定,除了處罰實際違法的行為人(例如公司負責人),公司本身也會被處以罰金或罰鍰。這代表公司和個人都可能受罰。
實際案例分享:家長們要特別留意!
了解法條後,我們來看幾個真實案例,這些情況可能就發生在您身邊:
案例故事一:建教生的小時工時陷阱
小明是個建教合作的學生,還沒滿16歲。他白天在學校上課,下午到合作廠商實習。依照法律規定,童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但小明的老闆為了趕工,經常要求他從早上8點工作到晚上7點,扣除用餐時間,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小明的家長雖然知道孩子辛苦,但覺得是「學習」就沒多想。後來,勞檢單位發現這家公司讓小明超時工作,法院判決公司負責人及公司都必須繳納罰金。
給家長的提醒:即使是建教合作學生,只要有「工作」性質,就準用《勞動基準法》童工的保護規定。千萬別以為是學習就沒有工時限制!
案例故事二:特定場所的絕對禁止
小華還沒滿18歲,想利用暑假到一家餐飲店打工。這家店表面上是餐廳,實際上卻有女服務生陪客人唱歌喝酒。小華的父母知道後雖然有些疑慮,但想說孩子有地方打工總比在家好,就同意了。沒想到,勞檢單位發現這家店僱用未成年人從事這種有礙身心發展的「侍應」工作,即使父母同意,店家還是被重罰了6萬元。
給家長的提醒:有些工作場所或工作性質,即使父母同意,法律也絕對禁止未成年人從事。特別是涉及色情、暴力、賭博或其他可能危害孩子身心發展的場所,家長務必嚴格把關。
給家長的實用建議:守護孩子的打工之路
- 務必核對年齡:在孩子決定打工前,先了解他們實際年齡對應的法律規定。
- 了解工時限制:確認雇主排班是否符合每日、每週工時及夜間工作的規定。童工不能在例假日工作,也不能在晚上8點到隔天早上6點工作。
- 遠離危險與不當工作:教導孩子辨識並拒絕任何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工作。如果發現工作環境不妥,請立刻介入。
- 保留出勤紀錄:鼓勵孩子記錄自己的上下班時間,或要求雇主提供打卡紀錄,以備不時之需。
- 保障受教權:確保打工不會影響孩子的學業成績和學習時間。
孩子打工是學習獨立、體驗社會的好機會,但前提是必須在安全、合法、受保護的環境下進行。作為家長,您的了解與關心,是孩子安心成長的最大後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孩子幾歲才能合法打工?
A: 您的孩子如果已滿15歲但未滿16歲,在法律上被定義為「童工」,可以合法打工,但有較嚴格的工時與工作內容限制。如果孩子已滿16歲但未滿18歲,則為「少年勞工」,工時限制較少,但仍禁止從事危險或有害工作。原則上,未滿15歲的孩子不能工作,除非已國中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許可從事演藝等特殊工作,且工作性質無礙身心健康。
Q: 孩子打工時間有限制嗎?假日或晚上可以工作嗎?
A: 是的,有嚴格限制。如果您的孩子是「童工」(15歲以上未滿16歲),每日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最重要的是,童工例假日不得工作,且絕對禁止在晚上8點到隔天早上6點之間工作。如果孩子未滿15歲但經許可工作,每日工時限制更短(例如12-15歲每日最多4小時),且開學前七天不得工作。
Q: 孩子可以從事哪些工作?哪些工作是絕對禁止的?
A: 孩子可以從事一般性、非危險、非有害的工作,例如便利商店店員、速食店服務生、補習班輔導老師等。但以下工作是絕對禁止的: 1. 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所有未滿18歲的少年勞工(包括童工)都不能從事,例如操作重型機械、接觸危險化學品、高空作業等。 2. 不當或足以危害身心發展的工作:例如在聲色場所(KTV、酒店、酒吧等有陪侍服務的店家)擔任服務生、涉及色情、暴力、賭博相關的工作,或任何可能影響孩子健康成長的內容。
Q: 如果雇主違反規定,我該怎麼辦?
A: 如果發現雇主違反了未成年人工作權益的相關規定,例如超時工作、夜間工作或從事危險不當工作,您可以: 1. 立即與雇主溝通:先嘗試與雇主溝通,指出其違法之處,要求改正。 2. 收集證據:保留孩子的工作班表、打卡紀錄、薪資單、對話紀錄,或拍照錄影等證據。 3. 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向您所在地的勞工局(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勞動部提出申訴。他們會進行勞動檢查,並依法對違法雇主進行裁罰。您也可以撥打1955勞工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4. 向兒少保護單位通報:若涉及危害孩子身心發展的嚴重情況(如不當場所),可向社會局或撥打113保護專線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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