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扶養費權益全攻略:單親父母必知的法律保障與實務指南

扶養費權益全攻略:單親父母必知的法律保障與實務指南

律點通
2025-07-10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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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必看:扶養費權益全攻略,讓您不再迷茫!

身為單親父母,您肩上的擔子比別人重,除了日常生活的挑戰,扶養費的議題更是許多人關心的焦點。孩子的成長需要穩定的經濟支持,而法律正是您堅實的後盾。這篇文章將以最白話的方式,帶您一次搞懂台灣扶養費的法律規定,讓您不再迷茫,為孩子爭取應有的保障。

釐清扶養義務:誰該養誰?

在台灣,親屬之間負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這不僅是道德層面,更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責任。根據 《民法》第1114條,以下親屬互負扶養義務:

  • 直系血親相互間:例如父母與子女之間。
  • 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例如媳婦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之間。
  • 兄弟姊妹相互間
  • 家長家屬相互間

當有多人負有扶養義務時,法律也規定了優先順序。 《民法》第1115條指出,原則上「直系血親卑親屬」(例如子女)會優先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負扶養義務。如果親等相同(例如多個子女),則會依據各自的經濟能力來分擔。

那麼,什麼情況下可以請求扶養費呢? 《民法》第1117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必須是「不能維持生活」的人。如果不是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向子女請求),還必須證明自己「無謀生能力」才行。但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向子女請求扶養),則沒有「無謀生能力」的限制,只要證明自己不能維持生活即可。

孩子扶養費:父母責無旁貸!

對於單親父母而言,最核心的議題莫過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法律對父母扶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有著非常明確且高度強制性的規定。

《民法》第1084條第2項明確指出:「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而 《民法》第1116條之2更是保障了孩子在父母離婚後仍能獲得扶養的權利:

《民法》第1116條之2:「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這代表,無論父母是否離婚,都不能免除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責任。實務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被視為「生活保持義務」,意思是父母即使自身經濟困難,也應盡力維持孩子與自己相同或相當的生活水準,這項義務是基於父母子女身分關係的本質,具有高度的強制性。

請注意! 在後續會提到的「不孝條款」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例外: 《民法》第1118條之1的規定,不適用於「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 也就是說,就算未成年子女有任何不當行為,父母對他們的扶養義務,原則上都不能因此減輕或免除。這是為了確保未成年孩子能獲得最基本的照顧與保護,保障其最佳利益。

實際案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容推卸

小雅與前夫離婚後,獨自扶養兩個年幼的孩子。前夫卻遲遲不支付扶養費,讓小雅的經濟壓力很大。小雅向法院聲請,請求前夫給付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法院審理後,裁定前夫必須支付扶養費。法院明確指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是天經地義且不能逃避的,即使離婚也一樣。法院在判斷扶養費金額時,會參考當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並綜合考量父母雙方的收入及經濟狀況,確保孩子能獲得應有的照顧。

扶養費怎麼算?法院會考量什麼?

扶養費的金額並沒有固定的標準,法院會根據 《民法》第1119條,綜合考量以下因素來決定:

  • 受扶養權利者的實際需要:包括基本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教育等必要開銷。實務上常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或當地「最低生活費」作為基準。
  • 負扶養義務者的經濟能力:包括收入、財產、負債、是否有其他扶養負擔等。法院會審酌其扣除自身必要生活開銷後,是否有餘力負擔扶養費。
  • 雙方的身分地位:考量雙方過去的生活水準及社會地位。

法院會權衡雙方狀況,力求公平合理地判斷扶養費的數額。

當扶養義務遇上「不孝」:減輕或免除的可能

扶養義務並非絕對,在特定情況下,法律允許減輕或甚至免除扶養義務,這俗稱「不孝條款」。

  • 義務人自身困難《民法》第1118條規定,如果扶養義務人因為負擔扶養費,導致自己都無法維持生活,原則上可以免除扶養義務。但若受扶養人是其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或配偶,則只能減輕,不能完全免除。

  • 受扶養人行為不當《民法》第1118條之1則針對受扶養權利人的行為,規定了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可能。如果受扶養權利人有以下情形,且讓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義務人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

  • 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 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情節重大」是法院判斷的關鍵,會審酌行為的持續性、嚴重性、對義務人造成的損害程度等。

實際案例:成年子女行為不當,父母免除扶養義務

王先生的成年兒子小明,過去曾對王先生及祖母施暴,也長期不曾扶養過他們。當小明後來向王先生和祖母請求扶養費時,王先生反過來向法院聲請免除對小明的扶養義務。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明對王先生及其母親施暴,且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若由王先生繼續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裁定免除王先生對小明的扶養義務。同時,祖母也因年邁且經濟狀況不佳,法院也免除了她對小明的扶養義務。

單親家庭扶養費實務操作建議

如果您正為扶養費問題煩惱,以下是一些實用的建議:

  • 蒐集完整證據:無論是請求扶養費或主張減免,充分的證據都是關鍵。例如:
  • 證明受扶養人需求:收入、財產清單、醫療費用收據、教育費用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 證明扶養義務人能力:所得清單、財產清單、薪資證明、在職證明、房貸/學貸證明、其他扶養負擔證明等。
  • 參考客觀標準:在計算扶養費金額時,可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中各縣市的「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作為請求的依據。例如,您可以查詢您所在縣市的平均消費支出,作為孩子每月基本開銷的參考。
  • 法院裁量權廣泛:法院在扶養事件中具有廣泛的裁量權,可依職權決定扶養費的給付方式(例如按月給付),結果可能與您的預期有落差。因此,提供充分且具說服力的證據至關重要。
  • 調解優先於訴訟:家事事件法鼓勵當事人透過調解解決爭議。在訴訟前或訴訟中,嘗試透過調解達成協議,通常能更快速、更彈性地解決問題,避免冗長的訴訟程序。

結論

單親父母的付出與辛勞值得社會的肯定與法律的保障。了解扶養費相關的法律規定,不僅能讓您在面對爭議時更有底氣,也能更好地為孩子爭取應有的權益。請記住,您不是孤單一人,法律會是您堅實的後盾,為您和孩子撐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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