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孩子扶養費怎麼算?離婚後父母義務與權益指南

孩子扶養費怎麼算?離婚後父母義務與權益指南

律點通
2025-07-10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家事法律扶養義務
LINE

親愛的家長們,您是否也正為了孩子的生活費而煩惱呢?

離婚後,孩子的照顧和教育費用,常常是父母最頭痛的問題。面對經濟壓力,許多家長會擔心:「我一個人要怎麼負擔?」「對方都不出錢怎麼辦?」

律點通了解您的辛苦,今天就來為您深入淺出地講解,法律上關於孩子扶養費的規定,讓您清楚自己的權利,不再感到無助!

孩子扶養費,法律怎麼說?

父母對孩子的責任,不因離婚而消失

首先,您要知道,不論父母有沒有離婚,對未滿18歲的孩子,都有「保護及教養」的義務。這當然也包括提供孩子生活所需的「扶養費」。

《民法》第1084條第2項:「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這條法律告訴我們,爸爸媽媽對未滿18歲的孩子,有照顧、教育和提供生活費用的責任,就算離婚了,這個責任也不會消失。

《民法》第1116條之2:「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這條更清楚地說,就算父母離婚了,對孩子的扶養責任還是要繼續負擔,不能說離婚了就不用管。

扶養費怎麼分擔?看各自的經濟能力

如果爸爸媽媽兩個人都有扶養責任,那就要看各自的經濟能力,來決定誰要負擔多少比例的扶養費。賺得多的人,可能就要多負擔一些。

《民法》第1115條第3項:「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扶養費要給多少?法院會綜合考量

法院在決定扶養費金額時,不是隨便說個數字,而是會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 孩子的實際需要: 像是孩子的年齡、健康狀況、教育費用(學費、補習費)、特殊需求(例如醫療費),以及您居住地的平均生活花費。法院常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各縣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 父母的經濟能力: 會看雙方的薪水、存款、房子、車子,還有有沒有其他債務或要扶養的家人。
  • 主要照顧者的辛勞: 如果您是主要照顧孩子的一方,法院會把您照顧孩子所付出的時間和心力,也算作您對扶養義務的貢獻,這會影響扶養費的分擔比例喔!

《民法》第1119條:「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這條法律就是法院決定扶養費金額的重要依據。請注意,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是只讓孩子活下去就好,而是要讓孩子能維持與父母生活水準相當的生活,這點很重要!不是只有「活不下去」才能要扶養費。

我多付的錢,可以向對方要回來嗎?

如果其中一方父母單獨支付了孩子的所有扶養費用,等於是幫對方代墊了原本他應該負擔的部分。這時候,您可以依據法律上的「不當得利」規定,向對方請求償還您多付的錢。

《民法》第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簡單來說,就是對方沒有法律上的理由卻因此得到好處(因為你幫他出了錢),讓你受到損失,那他就要把這個好處還給你。

這些常見情況,法院怎麼處理?

案例一:離婚協議說不用付,孩子能要錢嗎?

小雅和前夫離婚時,前夫口頭說好,一個孩子由小雅負責,另一個孩子他負責,所以他不用再給小雅扶養費。但後來小雅發現自己負擔很重,前夫卻沒好好照顧孩子。小雅想問,當初的約定還算數嗎?

法院怎麼說: 法院會說,父母之間怎麼約定扶養費,那只是你們兩人之間的事,對孩子來說是沒有效力的!孩子有權利直接向爸爸或媽媽請求扶養費,不會因為父母的協議就被剝奪。所以,小雅的孩子還是可以向爸爸請求他應負擔的扶養費。

案例二:扶養費到底要給多少,給到幾歲?

阿華離婚後獨自扶養兩個孩子,他覺得前妻應該要給多一點扶養費,因為孩子生活開銷很大,而且希望扶養費能給到孩子大學畢業。但前妻卻說自己收入不高,只能給一點點。

法院怎麼說: 法院會根據孩子居住地的生活水平(例如參考主計總處的平均消費支出),還有爸爸媽媽各自的收入狀況來決定。通常會判斷孩子每個月大概需要多少錢,然後再依照父母的經濟能力比例分擔。至於扶養費的期限,法院一般會裁定到孩子滿18歲成年為止,除非孩子有特殊情況(例如身心障礙無法自立),否則通常不會判到大學畢業。像阿華的案例,法院就參考了當地平均消費,並依父母經濟能力比例,判決前妻按月支付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

實用操作指引:為孩子爭取權益

第一步:盡量協商,但要知道底線

如果可以,和對方好好談,把扶養費的金額、給付方式(例如每月幾號給)、給到什麼時候,都寫清楚。但要記得,協議不能損害孩子的權益。

第二步:協商不成,就聲請法院幫忙

如果您和對方談不攏,或者對方根本不理會,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扶養費」或「改定扶養費」。

聲請時要準備什麼?

  • 孩子的需求證據: 像是學費單、補習費、醫療收據、日常生活開銷明細、孩子的年齡、健康狀況等。
  • 雙方經濟能力證明: 您的薪資證明、所得稅清單、財產清單、銀行存摺、負債證明等。如果知道對方的工作或收入,也可以一併提供給法院參考。

第三步:保留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如果您一直都是單獨扶養孩子,對方從來沒出過錢,您代墊的這些費用是可以向對方追討的。記得把所有支付紀錄(例如轉帳明細、收據)都好好保存下來。

結論:為孩子,您有權利!

孩子是我們的寶貝,他們的成長不能等。即使經濟上比較困難,您也有權利為孩子爭取應有的扶養費。了解法律規定,勇敢站出來,您的孩子值得更好的照顧!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扶養費的金額是怎麼決定的?是不是隨便說一個數字就好?

A: 法院在決定扶養費金額時,會綜合考量孩子的實際需求(例如年齡、健康狀況、教育程度、特殊需求),以及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收入、財產、負債)。通常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各縣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作為基準,並非隨意決定。

Q: 我和前夫/前妻在離婚時口頭約定好,說他不用再付扶養費了,這樣孩子以後就不能再要求扶養費了嗎?

A: 不會的!父母之間關於扶養費的任何約定(無論口頭或書面),都只是你們兩人之間的事,對未成年子女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孩子對父母的扶養請求權是他們自己的權利,不會因為父母的協議就被剝奪。所以,孩子仍然可以直接向未盡扶養義務的父或母請求扶養費。

Q: 扶養費一定要給到孩子大學畢業嗎?還是到幾歲就好?

A: 根據台灣的法律實務,法院通常會裁定扶養費給付到未成年子女「成年」為止,也就是滿18歲。除非孩子有特殊原因(例如身心障礙、重病等),確實無法自立生活,否則一般情況下,法院不會判決扶養費給付到大學畢業。

Q: 我一個人照顧孩子很辛苦,這會影響扶養費的計算嗎?

A: 會的!法院在酌定扶養費時,會將主要照顧者實際照顧未成年子女所付出的勞力,視為您對扶養義務的貢獻,並在分擔比例上予以考量。這表示您的辛勞會被看見,並可能影響對方應負擔的扶養費比例。

Q: 如果對方說他現在經濟狀況很差,沒辦法負擔扶養費,我該怎麼辦?

A: 法院在判斷扶養費時,會考量父母雙方「當前」的經濟能力。如果對方真的經濟狀況變差,他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扶養費」數額。但這並不代表他可以完全不負擔。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您的需求和對方的實際狀況,讓法院重新審酌一個公平合理的金額。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