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扶養費不夠用?生活變動怎麼辦?
親愛的家長們,您是否曾為了孩子的扶養費煩惱?或許是孩子長大了,開銷越來越大,讓您覺得原本的扶養費不夠用;又或許是您的生活突然發生了重大變化,導致經濟壓力沉重,難以負擔原有的扶養費。別擔心,台灣的法律其實有考量到這些狀況,允許我們在特定情況下,向法院申請調整扶養費!
今天,律點通將用最簡單的方式,帶您了解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調整扶養費,以及您該怎麼做。
扶養費可以調整嗎?關鍵在於「情事變更」
首先,您要知道,扶養費並非一成不變。我們的《民法》和《家事事件法》都允許在 「情事變更」 時進行調整。那麼,什麼是「情事變更」呢?
簡單來說,「情事變更」就是指在原本決定扶養費的時候,您或對方的生活發生了非常重大的、而且當時根本無法預料到的變化,如果還按照原來的約定來付扶養費,就會變得非常不公平。這個變化必須是客觀的,而不是您主觀上自己造成的。
最核心的法律依據是:
《民法》第1121條:「扶養之程度及方法,當事人得因情事之變更,請求變更之。」
這條法律告訴我們,如果生活狀況有重大改變,讓原本說好的扶養費金額或方式變得不合理,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整。而這些申請程序,主要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9條等規定來進行。
另外,法院在決定扶養費金額時,會考量孩子的實際需求、以及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和身分地位,這是《民法》第1119條所規定的。而且,《民法》第1116條之2也特別強調,就算父母離婚了,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也不會消失喔!
法院怎麼看「情事變更」?真實案例讓您更清楚
法院在審理扶養費調整案件時,對於「情事變更」的認定其實非常嚴格。不是所有生活開銷增加都算數,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案例來了解:
案例一:孩子長大開銷多,物價上漲,可以多要扶養費嗎?
小玲媽媽獨自扶養孩子,她覺得最近物價漲好多,孩子也越來越大,學費、補習費、生活費都增加了不少。她還提到,以前有領政府的育兒津貼,現在沒了,所以生活更吃緊,想向孩子的爸爸多要一些扶養費。
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孩子自然成長、物價緩慢上漲、政府津貼政策變動等,這些都是可以預料到的情況,並不是「不可預料」的重大變故。因此,法院駁回了小玲媽媽的申請。
給您的提醒: 一般性的生活開銷增加、孩子自然成長的費用,或是您自己選擇增加的負擔(例如:自行購買房屋增加房貸),通常不被法院認定為「情事變更」的理由。
案例二:孩子生重病,媽媽也因此無法工作,可以多要扶養費嗎?
阿華媽媽的孩子不幸罹患了罕見疾病,需要長期且高額的醫療費用,還得花費大量時間照顧。為了照顧孩子,阿華媽媽無法繼續工作,經濟狀況一落千丈,甚至自己也因為壓力過大罹患了重度憂鬱症。她因此向法院申請,希望孩子的爸爸能分擔更多扶養費。
法院審理後認為,孩子突然罹患罕見疾病,導致扶養費用和照顧密度大幅增加,以及主要照顧者(阿華媽媽)因此健康受損無法工作,這些都屬於難以預料的重大客觀變故,如果仍維持原來的扶養費,對阿華媽媽和孩子來說顯然不公平。因此,法院同意重新審理,考慮調整扶養費。
給您的提醒: 突發的重大變故,例如孩子罹患嚴重疾病導致高額醫療支出、或您自己因照顧孩子而健康嚴重惡化無法工作等,才比較可能被法院認定為符合「情事變更」的標準。
申請扶養費調整,我該怎麼做?
了解了「情事變更」的標準後,如果您認為自己的情況符合,可以考慮向法院提出申請。以下是您可以準備的方向:
1. 仔細評估您的情況
- 變化的性質: 您的生活變故是否真的屬於「不可預料」且「顯失公平」的重大變化?請參考上面的案例,誠實評估。
2. 收集充足的證據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您需要用證據來證明「情事變更」的發生,以及它如何影響了您的扶養能力或孩子的需求。
- 證明孩子需求增加: 如果是因為孩子特殊狀況(如疾病、特殊教育需求)導致費用增加,請準備:
- 醫療證明、診斷書、藥品收據、住院費用單據。
- 特殊教育或輔導費用的收據、證明。
- 證明您自己經濟能力變動: 如果是您因故收入減少或支出增加,請準備:
- 離職證明、失業證明、薪資證明(證明收入減少)。
- 重大疾病診斷書、醫療費用單據、意外事故證明。
- 若有不可預料的債務增加(需證明非自願產生),提供債務證明。
- 證明對方經濟能力變動: 如果對方收入顯著增加,可盡力提供相關所得證明、財產清單等(法院可能會協助調取)。
3. 了解申請程序
扶養費調整屬於「家事非訟事件」,您需要向孩子戶籍地或居住地的「少年及家事法院」提出聲請。
4. 永遠以「孩子最佳利益」為考量
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會把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您的申請內容應該著重於如何更好地滿足孩子成長所需,而不是只強調您自己的困難。
結論:為孩子的未來,勇敢踏出這一步!
調整扶養費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需要您仔細評估和準備充足的證據。但只要您的情況確實符合法律規定的「情事變更」原則,您就有機會為孩子爭取到更合理的扶養費用,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請記住,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持續的,為孩子的未來努力,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如果您遇到困難,請不要放棄,收集好證據,勇敢地為自己和孩子爭取權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收入突然減少很多,可以申請減少扶養費嗎?
A: 如果您的收入減少是因為不可預料且無法控制的原因(例如:公司倒閉、意外受傷導致無法工作等),並且造成您負擔扶養費顯失公平,那就有機會向法院申請調整。但如果是自己選擇離職或投資失利等,法院通常不會認可。您需要提供相關證明,如離職證明、醫療證明、收入證明等。
Q: 孩子長大了,學費和生活費都變高了,我可以申請增加扶養費嗎?
A: 孩子自然成長帶來的花費增加,如學費、補習費等,通常被法院認為是「可預料」的情事,單純以此理由申請增加扶養費,成功機會較低。除非孩子有突發的特殊需求(如重大疾病、特殊教育需求),且這些費用是當初協議時無法預料的,才可能符合「情事變更」的標準。
Q: 對方經濟狀況變好了,收入增加很多,我可以申請增加扶養費嗎?
A: 如果對方(負扶養義務者)的經濟能力確實有顯著且不可預料的提升,導致原本的扶養費金額與現況顯失公平,您是有機會申請調整的。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的經濟能力和孩子的實際需求。您需要盡力提供對方收入增加的相關證據,例如國稅局的所得資料(但這通常需要法院協助調取)。
Q: 申請調整扶養費需要準備哪些重要資料?
A: 最重要的是證明「情事變更」的證據。這包括:證明孩子需求增加的資料(如醫療診斷書、收據、特殊教育費用單據)、證明您或對方經濟能力變動的資料(如薪資單、所得清單、勞保投保薪資證明、失業證明、重大傷病證明、醫療費用單據、債務證明等)。資料越齊全、越能證明變化的「不可預料性」和「重大性」,成功機會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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