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扶養費不夠用?情事變更如何調整子女扶養費

扶養費不夠用?情事變更如何調整子女扶養費

律點通
2025-07-10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扶養費家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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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長大了,花費越來越多,當初約定的扶養費已經不夠用了,該怎麼辦?」

「前夫/前妻的收入明明增加了,為什麼扶養費卻不能調整?」

這些心聲,身為扶養費請求人的您,是否也曾有過?隨著時間推移,孩子的成長、物價的波動,甚至是雙方經濟狀況的改變,都可能讓原本的扶養費約定或法院裁定顯得不合時宜。別擔心!台灣法律為此提供了「情事變更」的機制,讓您有機會為孩子爭取更合理的扶養費用。

本文將由律點通為您深入解析扶養費調整的法律依據、法院判斷的關鍵,並提供您實際的申請步驟與準備方向,讓您在為孩子權益奮鬥的路上,更有底氣!

扶養費調整的法律基礎:情事變更原則

當您覺得現行扶養費不敷使用,或對方經濟能力有顯著變化時,法律上提供了調整的途徑,主要依據「情事變更原則」。

《民法》第1121條:「扶養之程度及方法,當事人得因情事之變更,請求變更之。」

這是扶養費調整的總原則。針對已確定的扶養費裁判或和解,則依:

《家事事件法》第102條第1項:「就第九十九條所定各項費用命為給付之確定裁判或成立之和解,如其內容尚未實現,因情事變更,依原裁判或和解內容顯失公平者,法院得依聲請人或相對人聲請變更原確定裁判或和解之內容。」

此規定也透過《家事事件法》第107條第2項準用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請記住,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法定的,不因婚姻關係解除而消失。您應向孩子住所地或居所地的少年及家事法院提出聲請。

什麼情況下可以調整扶養費?情事變更的秘密

「情事變更」是扶養費調整的核心,但法院認定嚴謹,必須是非協議成立時所能預料,且因此導致顯失公平

讓我們透過兩個案例故事,理解法院如何判斷:

案例故事一:一般性變化難獲准

小雅因孩子花費增加、物價上漲及前夫薪水微增,聲請調整扶養費。法院駁回,指出這些變化屬可預見的常態,不構成「不可預料」的情事變更。個人自願增加的負擔(如買房貸款)也不會被採納。

律點通提醒:一般的物價上漲、孩子正常成長花費增加,或對方收入的「微幅」變動,通常不被視為足以調整扶養費的理由。

案例故事二:重大、不可預料變故才可能成功

阿華的孩子罹患罕見疾病,需龐大醫療費,阿華也因此無法工作。面對突如其來的巨大變故,阿華聲請增加扶養費。法院准許,認為孩子罹患重病及阿華喪失工作能力,是當初完全無法預料的重大情事變更,若不調整將顯失公平。

律點通提醒:只有當發生如重大疾病、意外導致的永久性失能、非自願性失業等「非協議成立時所能預料」的極端特殊情況,法院才較有可能准許扶養費的調整。

扶養費調整的申請步驟與準備

如果您評估自身情況符合「情事變更」條件,以下是申請步驟和準備方向:

1. 哪裡聲請?管轄法院

孩子住所地或居所地的少年及家事法院提出聲請。

2. 如何聲請?聲請方式與應備資料

撰寫「家事非訟聲請狀」。根據《家事事件法》第99條,聲請狀中應載明請求的金額、期間、給付方法,並附上您與對方的收入所得、財產現況及其他經濟能力相關資料(如薪資證明、醫療單據、戶籍謄本、原扶養費約定或裁定證明等)。

3. 誰要證明?舉證責任

聲請人(您)負有舉證責任。您必須向法院證明:存在原扶養費約定、發生了不可預料客觀上情事遽變、導致原約定顯失公平,且您請求的調整金額合理。

重要提醒:務必詳實記錄並保存所有與扶養費相關的支出、收入、醫療費用、特殊教育費用等單據和證明。

結論:為孩子爭取應有的權益

扶養費的調整,是為了確保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能夠持續獲得足夠的照顧與支持。雖然法院對於「情事變更」的認定標準較為嚴謹,但只要您能提出充分的證據,證明確實發生了「非當初所能預料」且導致「顯失公平」的重大變化,您就有機會成功調整扶養費。

重點回顧:

  • 情事變更:必須是不可預料且導致顯失公平的重大變化。
  • 舉證責任:您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情事變更的存在。
  • 子女最佳利益:所有聲請都應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核心。
  • 資料準備:詳細列出您與對方的經濟狀況,並附上相關證明。

記住,為孩子爭取權益的道路上,您並不孤單。掌握法律知識,妥善準備資料,您就能更有自信地面對挑戰。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扶養費調整通常需要多久時間?

A: 家事事件的審理時間會因案件複雜度、法院排程及雙方配合程度而異。一般而言,從提出聲請到法院裁定,可能需要數月到半年以上。建議您提前準備並保持耐心。

Q: 如果對方不配合提供經濟資料怎麼辦?

A: 若對方不配合提供經濟資料,您可以在聲請狀中說明此情況,並請求法院協助調查。法院會依職權向相關機關(如稅捐稽徵機關、勞保局等)調取對方的所得、財產及勞保投保資料,以協助判斷其經濟能力。

Q: 扶養費的金額是如何計算的?

A: 法院在計算扶養費時,會綜合考量子女的實際需求(如年齡、健康狀況、教育程度)、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收入、財產、負債)、社會經濟狀況(如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以及其他一切情狀,以確保子女的最佳利益。並沒有固定的公式,而是個案判斷。

Q: 如果我因為照顧孩子而無法工作,這算是情事變更嗎?

A: 若您因為照顧有特殊需求(如重大疾病)的孩子,導致您無法工作或嚴重影響收入,且此情況是當初約定扶養費時無法預料的,這可能構成「情事變更」。但法院仍會審酌您無法工作的必要性及程度,並非單純自願性失業就能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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