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孩子受虐、被遺棄怎麼辦?兒少保護法律與求助指南

孩子受虐、被遺棄怎麼辦?兒少保護法律與求助指南

律點通
2025-07-10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兒少福利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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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孩子:當兒少權益受損時,您不可不知的法律與求助管道

親愛的社會福利申請人,您是否曾擔心身邊的孩子遭受不當對待、疏忽照顧,或是權益受到侵害,卻不知道該怎麼辦?面對孩子可能面臨的困境,我們都希望能伸出援手。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釋台灣關於兒童及少年權益保護的法律規定,並提供明確的求助管道與實務建議,讓您能為孩子撐起一片天。

什麼是「兒少權益受損」?

首先,我們要了解,法律上所稱的「兒少權益受損」究竟包含哪些情況?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益保障法》)的規定,當孩子遭遇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就代表他們的權益可能受到侵害: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危險、違法或有礙身心發展之活動。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罹患嚴重疾病之兒童及少年從事乞討或不法行為。 五、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從事有礙身心健康之工作。 六、強迫或引誘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 七、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管制物品。 八、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供人觀覽之猥褻或色情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九、違反兒童及少年意願,使其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唆使、利用或從事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十一、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二、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十三、強迫兒童及少年結婚。 十四、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簡單來說,從遺棄、身心虐待、性剝削,到剝奪受教權,甚至是利用孩子從事危險或不法活動,都屬於兒少權益受損的範疇。這些行為是判斷孩子是否需要被保護的關鍵。

孩子受傷了,我該怎麼辦?—通報是第一步!

當您發現孩子可能正處於上述危險情境時,最重要、也最關鍵的第一步就是「通報」。

誰可以通報?

  • 專業人員:如醫護人員、社工、老師、警察、司法人員等,他們有強制通報義務。一旦在執行職務時知悉孩子有受虐、性剝削、未獲適當照顧之虞等情況,必須在24小時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常是社會局)通報。如果情況緊急,可以先口頭或電話通報,再補送書面資料。
  • 一般民眾:即使您不是專業人員,只要發現孩子有權益受損的疑慮,都可以隨時通報。您的通報可能是拯救一個孩子的關鍵!

如何通報?

最方便快捷的方式是撥打全國統一的「113婦幼保護專線」。您也可以直接向當地社會局通報。通報時,請盡可能提供詳細的資訊,例如孩子的姓名、年齡、居住地、受損情況、行為人資訊等,這些都有助於主管機關及時介入調查。

重要提醒: 依法規定,通報人的身分會受到保密,請您安心通報,不必擔心個人資料外洩。

通報後,政府會怎麼幫忙?—保護與處遇計畫

當主管機關(例如社會局)接獲通報後,他們會立即啟動一系列的保護與協助措施:

  1. 緊急評估與保護:主管機關會依照《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的規定,在24小時內進行分級分類處理。如果孩子有立即危險,會立刻提供緊急保護,例如:
  • 需要醫療協助時,應立即送醫。
  • 若涉及性剝削,檢警查獲後應於24小時內將被害人交由主管機關處理,主管機關會即時評估並提供緊急安置、保護及服務。
  • 若有家庭暴力情形,主管機關得視兒少需要,代為聲請民事保護令。
  1. 家庭處遇計畫:對於經評估確定需要保護的孩子,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依《兒少權益保障法》第64條提出一份「家庭處遇計畫」。這份計畫的目標是維護孩子的安全,並協助家庭恢復正常功能。計畫內容可能包括:
  • 家庭功能評估:了解家庭的現況與困難。
  • 親職教育:協助父母學習正確的教養方式。
  • 心理輔導或精神治療:幫助孩子與家庭成員處理創傷。
  • 經濟補助、就學就醫協助:提供必要的資源支持。
  • 其他福利服務方案:依個案需求提供多元協助。
  1. 跨機關協作:為了提供最全面的協助,主管機關會主動與警政、教育、衛生、勞政、司法、戶政、財政、金融管理、移民等相關單位合作。例如,如果孩子有就學問題,會協調教育單位;如果需要醫療,則會聯繫衛生單位。這種「跨機關協作」確保孩子能獲得整合性的服務,避免資源重複或服務缺漏。這在《兒少權益保障法》第70條及《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第6條、第7條中都有明確規範。

司法會介入嗎?—少年的特別保護

除了社政單位的介入,如果孩子(特別是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或有「虞犯」行為(指有犯罪之虞的行為,如經常逃學、吸毒等),司法單位也會介入。

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的規定,司法警察、檢察官或法院知悉少年有這些情況時,會將案件移送給少年法院或通知「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少年輔導委員會會先提供輔導,若評估有必要,才會請求少年法院處理。少年法院在處理這些案件時,也會積極整合各種福利服務、安置輔導、醫療、就學就業等資源,以期幫助少年重回正軌。

結論與提醒

守護孩子的權益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當您發現孩子可能處於危險中,請務必勇敢地踏出「通報」這一步。政府設有完善的保護機制,從緊急介入、家庭處遇計畫到跨機關協作,都是為了確保每個孩子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您的及時通報,就是給予孩子最寶貴的生命禮物。

請記住,預防勝於治療。對於可能面臨困境的家庭,及早尋求協助,透過社會安全網的資源,可以有效預防兒少權益受損事件的發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不是專業人士,可以通報嗎?

A: 可以的!即使您不是法律規定的專業人員,只要您知悉或懷疑有兒童及少年權益受損的情況,都可以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或直接向當地社會局進行通報。您的通報對孩子來說非常重要,且您的身分會依法受到保密。

Q: 通報後我的身分會被知道嗎?

A: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規定,為了保障通報人的權益,主管機關對於您的身分資料會依法予以保密。您可以安心通報,不必擔心個人資訊會被洩露給被通報的家庭或其他人。

Q: 通報後孩子會被直接帶走嗎?

A: 不一定。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會先進行緊急評估與調查。如果孩子有立即的生命危險或身體傷害之虞,才會考慮緊急安置,以確保孩子安全。大多數情況下,主管機關會優先與家庭合作,透過「家庭處遇計畫」提供輔導與協助,目標是改善家庭功能,讓孩子能在原家庭中安全成長。

Q: 如果孩子被安置了,父母還能探視嗎?

A: 在孩子被安置期間,主管機關仍會評估父母或監護人的探視權。通常會安排在安全且受監督的環境下進行探視,並可能要求父母配合參與親職教育或輔導課程。這是為了確保孩子在安置期間仍能維持與原生家庭的連結,同時保障其安全與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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