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孩子受虐怎麼辦?兒少保護法:家屬求助與維權指南

孩子受虐怎麼辦?兒少保護法:家屬求助與維權指南

律點通
2025-07-10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兒少保護家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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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發現摯愛的孩子可能遭受虐待或不當對待,那種心痛與無助感,是任何言語都難以形容的。您或許感到徬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更不確定法律能為您的孩子做些什麼。律點通深知您的擔憂,因此特別整理這份指南,希望能為您提供明確的方向,讓您了解台灣法律如何保護受虐兒童,以及身為家屬,您可以採取哪些具體行動,為孩子爭取應有的安全與未來。

孩子權益受損?法律這樣定義與保護

在台灣,保護兒童及少年的核心法律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益保障法》)。這部法律明確界定了哪些情況屬於孩子權益受損,以及政府應如何介入保護。

什麼是「權益受損」?

《兒少權益保障法》針對兒童及少年可能面臨的各種危險情境,提供了明確的定義。其中最重要的條文包括:

  • 《兒少權益保障法》第56條:這條文規定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常指社會局處)應對孩子進行保護、安置或提供其他處置的情形。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必要時得進行緊急安置:一、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二、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三、兒童及少年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四、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

  • 白話解釋:當孩子沒有獲得足夠的照顧(如吃不飽、穿不暖、缺乏衛生),生病了卻沒看醫生,或遭受身體、心理上的虐待,甚至被遺棄、強迫做壞事等,政府就有責任介入。如果情況危急,甚至可以緊急安置孩子。
  • 《兒少權益保障法》第49條:這條文更具體地列舉了任何人不應對兒童及少年做的行為,例如遺棄、身心虐待、利用孩子從事有害健康活動、性剝削等,這些行為都屬於對孩子權益的侵害。
權益受損類型(部分舉例)法律依據具體情境說明
未受適當養育或照顧第56條第1款孩子長期營養不良、缺乏基本生活所需、無人照料或教育。
身心虐待第56條第3款、第49條身體被打傷、燙傷、綑綁,或長期被恐嚇、貶低、情感忽視導致心理創傷。
遺棄或強迫不當行為第56條第3款、第49條惡意拋棄孩子,或被迫從事違法、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動。

通報:保護孩子的第一道防線

當您發現孩子可能正遭受上述任何一種權益侵害時,「通報」是啟動保護機制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

誰可以通報?如何通報?

  • 強制通報義務人:《兒少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醫護人員、社工、老師、警察等特定專業人員,在執行業務時發現孩子有受虐、疏忽等情況,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
  • 「任何人」都可以通報:即使您不是專業人員,只要知悉孩子有受虐待、疏忽照顧或其他受害情形,您都有權利向主管機關通報。最直接且快速的方式是撥打 「113婦幼保護專線」 ,或直接聯繫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的社會局處。通報時,請盡可能提供詳細資訊。

通報人的身份會保密嗎?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2項:「任何人知悉兒童及少年有前項各款之情形者,得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前二項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

  • 白話解釋:法律明確保障通報人的身份,您的個人資料會被嚴格保密,不會洩漏給施虐者或其他無關人士。請您放心通報。

通報後,政府會怎麼做?

通報後,主管機關會立即啟動調查評估程序,並依據「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原則」來決定後續的處置方式。這表示所有決策都會以孩子長期的健全發展為最高考量。

家庭處遇計畫與跨機關合作

  • 家庭處遇計畫:《兒少權益保障法》第64條規定,一旦孩子被列為保護個案,主管機關應在三個月內提出「家庭處遇計畫」。這個計畫的目標是透過一系列的協助,如親職教育、心理輔導、戒癮治療等,來改善家庭功能,讓孩子能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而非一昧地將孩子與家庭分離。
  • 整合性服務:政府會整合社政、警政、教育、衛生、司法等多方資源(如《兒少權益保障法》第7條),為孩子和家庭提供全面的支持,確保孩子權益獲得全面保障。

實務情境:法律如何介入?

讓我們透過幾個生活化的情境故事,了解法律在實務中如何發揮作用:

小華的故事:長期疏忽照顧

七歲的小華長期瘦弱、衣衫不整,眼神中充滿恐懼。老師發現他上課精神不濟且有不明瘀青,察覺異狀後立即向社會局通報。社工訪視發現,小華父母長期漠視其生活起居、飲食和學業,導致小華營養不良且有發展遲緩跡象。

  • 法律介入:這符合《兒少權益保障法》第56條第1項第1款「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社會局啟動家庭處遇計畫,要求父母參與親職教育,並安排小華接受早期療育。若父母無法配合或情況未改善,社會局可能考慮暫時安置小華。

阿明的故事:危險環境下的求助

國中生阿明常向同學抱怨家裡很亂,父母經常吸毒,讓他感到害怕。有一次,阿明被父母要求幫忙「送貨」,感到不安後向學校輔導老師求助。輔導老師立即向社會局和警方通報。

  • 法律介入:警方調查發現阿明父母有吸毒行為,家中環境對阿明有立即危險,這符合《兒少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2款(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及第56條第1項第4款。
  • 後續處置:社會局與警方會同,緊急安置了阿明,並為他提供心理輔導。檢察官則對其父母的毒品行為進行偵辦。

給受虐兒童家屬的實用建議

當您面對孩子受虐的困境時,請記得您不是孤單一人。法律和社會資源都在這裡支持您。

  1. 勇敢通報:這是保護孩子的第一步。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或聯繫社會局。您的身份會受到保密。
  2. 保全證據:在安全前提下,盡可能記錄相關證據(如照片、錄音、日記),有助於調查。但請務必以自身及孩子的安全為最優先考量。
  3. 配合專業評估與處遇:積極配合社工的調查與處遇計畫,參與親職教育、心理諮詢等,幫助家庭改善功能。
  4. 尋求支持:照顧受虐兒童家屬壓力巨大,請尋求親友、社工或心理諮詢師的支持。
  5. 兒童最佳利益為核心:所有處置都將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考量,確保孩子身心健康與長遠發展。

面對兒童受虐的挑戰,法律提供了堅實的後盾。身為家屬,您的勇敢與行動,將是孩子走出陰霾、迎向光明的最大希望。請相信,每一個孩子都值得被愛與保護,而您,就是他們最重要的守護者。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懷疑孩子受虐,但沒有明確證據,可以通報嗎?

A: 可以。法律鼓勵任何人知悉有兒少受虐情事即可通報。您不需自行蒐證,只要將您觀察到的異狀、時間、地點等資訊告知113專線或社會局,社工會介入評估調查。重點是「立即通報」,讓專業介入。

Q: 通報後,孩子會立刻被帶走安置嗎?

A: 不一定。主管機關會依據「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原則」進行評估。安置是最後手段,通常會先嘗試透過「家庭處遇計畫」提供親職輔導、心理諮詢、經濟協助等,協助家庭功能恢復。除非孩子有立即危險,才會考慮緊急安置。

Q: 我通報後,施虐者會知道是我通報的嗎?我的身份會被保密嗎?

A: 法律明確規定通報人的身份資料應予保密。主管機關在處理案件時,會盡力保護通報人,不會洩漏您的身份給施虐者。這項保密原則旨在鼓勵民眾勇敢通報,請您放心。

Q: 除了通報,我身為家屬還能為孩子做些什麼?

A: 除了通報,您可以積極配合主管機關的調查與評估,提供相關資訊。若有家庭處遇計畫,請積極參與親職課程、心理輔導等,努力改善家庭環境。同時,給予孩子情感上的支持,讓他們知道您是他們最堅實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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