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收養與繼承權:您不可不知的配偶同意關鍵!
遺產分配是許多家庭最關心的議題之一,而「成年收養」這個看似與您無關的法律行為,卻可能悄悄地影響到您的繼承權益!您是否曾想過,如果家中的長輩或手足突然收養了一位成年人,這對未來的遺產分配會有什麼影響?特別是,如果這位被收養的成年人本身已經有配偶,那麼這位配偶的同意,在法律上扮演著什麼樣的關鍵角色?
身為繼承關係人,了解成年收養的相關法律規定,尤其是「配偶同意」的要件,能幫助您釐清權益,預防潛在的繼承糾紛。
法律怎麼說?配偶同意是收養的「必考題」
在台灣,收養行為並非當事人說了算,而是有嚴格的法律規範。其中,被收養人如果已婚,其配偶的同意是絕對必要的。
《民法》第1076條:被收養人配偶同意要件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但他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不在此限。」
這條法規明確指出,當一對夫妻中的某一方(即被收養人)希望被他人收養時,必須取得其配偶的同意。這是為了維護婚姻關係的穩定性,因為收養會改變被收養人的身分,進而影響其配偶的家庭關係、甚至未來的繼承權益。
例外情況:
- 不能為意思表示: 指配偶因精神障礙、意識不清等原因,無法表達意願。
-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指配偶失蹤音訊全無,已超過三年。
《民法》第1079-5條:未經同意的收養可被撤銷
「收養子女,違反第一千零七十六條或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者,被收養者之配偶或法定代理人得請求法院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這條規定對繼承關係人尤其重要!它清楚說明,如果收養行為沒有取得被收養人配偶的同意,那麼被收養人的配偶有權向法院聲請撤銷該收養。但要特別注意,這個撤銷權有時間限制:必須在自知悉事實之日起六個月內,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超過時效,就無法撤銷了。
法院怎麼判?真實案例看懂配偶同意的重要性
法院在審理收養案件時,對於配偶同意的審查非常嚴謹。以下透過兩個匿名化案例,讓您更了解實務情況:
案例一:親情連結下的合法收養
張奶奶年事已高,膝下無子女,一直將姪子小陳視如己出,小陳也長期照顧張奶奶,兩人情同母子。張奶奶希望透過收養,讓小陳在法律上成為她的兒子,以便日後照顧及繼承。小陳已婚,他的妻子李小姐對於這項收養也非常支持。在法院審理時,李小姐親自到庭,明確向法官表示同意小陳被張奶奶收養。法院在確認了李小姐的同意,並審酌張奶奶與小陳之間長期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的深厚親情連結後,最終認可了這項成年收養。
這個案例顯示,只要被收養人配偶的同意程序合法,且收養動機正當,法院通常會予以認可。
案例二:跨國收養的同意文書陷阱
王先生想收養一位在大陸地區的已婚表弟為養子。他取得了表弟配偶的同意書,但這份同意書卻沒有經過大陸地區的公證單位公證,也沒有經過海峽交流基金會的驗證。當王先生向台灣法院聲請認可時,法院發現這份同意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無法證明確實已取得配偶的合法同意,因此駁回了王先生的收養聲請。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配偶的同意不僅是實質要件,其形式與證明方式也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特別是涉及跨國或兩岸事務時,務必注意公證與驗證程序,否則可能導致收養不被認可,進而影響相關的繼承權利。
給繼承關係人的實用建議
身為繼承關係人,當您遇到家族中可能發生成年收養的情況時,可以留意以下幾點:
- 確認被收養人婚姻狀況: 如果被收養人已婚,務必確認其配偶是否已明確、合法地表示同意。
- 留意同意形式: 最好的方式是書面同意書並經公證,或由配偶親自到法院於筆錄中表達同意。
- 注意收養目的: 法院會審查成年收養的目的,若有規避債務、不當繼承或其他違反善良風俗的意圖,法院將不予認可。
結論
成年收養涉及複雜的法律關係,尤其「被收養人配偶的同意」更是其合法性的重要基石。這不僅影響收養關係是否有效成立,更直接關聯到未來的繼承權分配。了解這些法律要點,能幫助您在面對家族繼承事務時,更有能力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成年收養會如何影響我的繼承權?
A: 當一個人被成年收養後,他在法律上就成為收養人的子女,與收養人之間產生了法律上的親子關係。這意味著他將與收養人的親生子女擁有相同的繼承權利,成為收養人的法定繼承人之一。這會直接影響到收養人遺產的分配比例。
Q: 如果被收養人配偶不同意,收養還會成立嗎?
A: 依據《民法》第1076條,如果被收養人已婚,原則上必須取得其配偶的同意,收養才能合法成立並獲得法院認可。如果沒有取得配偶的同意,該收養可能會被法院不予認可,或者日後被被收養人的配偶依據《民法》第1079-5條請求法院撤銷。
Q: 我怎麼知道被收養人的配偶是否真的同意?
A: 在實務上,配偶的同意通常會要求以書面形式為之,並建議經過公證,以確保其真實性。更常見的方式是,在法院審理收養認可案件時,被收養人的配偶會親自到庭,並在法庭筆錄中明確表示同意。您可以透過查詢法院的公開裁定書或相關卷宗(若您是利害關係人)來確認。
Q: 如果收養的目的是為了規避債務或不公平繼承,法院會認可嗎?
A: 根據《民法》第1079-2條,法院在審查成年收養時,會特別審核其目的。如果法院發現收養行為是為了規避法定義務(例如扶養義務、債務),或意圖不公平地影響繼承權,或有其他重大事由足以認定違反收養本旨,法院將會不予認可該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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