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關係被撤銷?您的權益與下一步指南
收養關係被撤銷,這對您來說,無疑是一段充滿疑惑與不安的旅程。您可能正在問:「為什麼會這樣?這對我意味著什麼?我該怎麼辦?」別擔心,律點通理解您的感受,並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深入解析台灣法律中「撤銷收養」的意義,釐清您的權益,並提供實用的應對建議。
什麼是「撤銷收養」?它跟「無效」或「終止」有什麼不同?
在法律上,收養關係的結束有三種主要方式:「撤銷」、「無效」和「終止」。了解它們的區別,對您來說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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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指的是收養行為在形式上已經成立並生效,但因為某些「瑕疵」(例如,沒有經過特定人的同意),法律賦予特定人權利,可以請求法院將其撤銷。在法院判決撤銷確定之前,收養關係仍然是有效的。撤銷的效力原則上是「向將來消滅」,但法律特別規定,撤銷後會回復您與本生父母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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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這表示收養行為從一開始就不具備法律上成立的要件,例如當事人根本沒有收養的意願。這種關係自始就不生效力。但如果收養關係曾被法院認可,您不能直接說它無效,仍需透過向法院提起「確認收養關係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確定後,收養關係才會被認定為從一開始就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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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這是指一個原本合法有效的收養關係,因為事後發生了某些原因(例如,養父母與養子女合意,或一方死亡,或法院依規定宣告),而合法結束。終止的效力是「向將來消滅」,不會追溯到過去。
簡單來說,撤銷是針對有「瑕疵」但已生效的收養關係進行「補正」,讓它回歸原點;無效是認定收養關係「從未存在」;終止則是讓「合法關係」在未來結束。
為什麼我的收養會被撤銷?法律依據是什麼?
您的收養關係之所以會被撤銷,通常是因為在收養成立時,存在某些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主要的法律依據是《民法》** 第1079-5條**:
《民法》第1079-5條:「收養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請求撤銷之:一、違反第一千零七十四條之規定。二、違反第一千零七十六條或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前項請求權,自知悉事實之日起,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經法院判決撤銷收養者,準用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及第一千零八十三條之規定。」
這條法規告訴我們,常見的撤銷事由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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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母未共同收養:如果您的養父或養母在收養您時,已有配偶,卻沒有與配偶共同收養您(違反《民法》第1074條)。這種情況下,養父或養母的配偶可以請求法院撤銷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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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未成年人未經同意:在您還是未成年時被收養,但沒有經過您的親生父母同意(違反《民法》第1076條),或者您已滿七歲,但未經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違反《民法》第1076條之二第二項)。在這些情況下,您的親生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收養。
請特別注意「除斥期間」! 法律規定,撤銷權有時間限制:從知道事實那天起超過六個月,或從法院認可收養那天起超過一年,就不能再請求撤銷了。這對您來說很重要,如果過了這個期限,即使有瑕疵,收養關係也會趨於穩定。
真實故事:當收養關係面臨挑戰
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情境,來了解撤銷收養可能發生的情況:
故事一:小明的身分變動
小明從小被叔叔阿姨收養,生活穩定。幾年後,叔叔阿姨因故決定終止收養,並安排小明被另一對夫妻收養。表面上一切順利,法院也認可了新的收養關係。然而,小明的親生父親(在小明被叔叔阿姨收養前,就與小明的母親離婚了)並不知情,也從未同意這幾次身分變動。多年後,當親生父親得知小明被收養的過程未經他同意時,他認為這侵害了小明的權益,便向法院提起了撤銷收養之訴。法院最終可能因為未成年人收養或終止收養未經親生父母同意的瑕疵,判決撤銷了這段收養關係。這個故事提醒我們,未成年人的身分變動,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是極其重要的環節。
故事二:王先生的單獨收養
王先生在婚後收養了一個孩子小華,但他並未告知妻子李太太,也沒有與李太太共同辦理收養手續。李太太得知此事後感到非常驚訝,認為王先生的行為違反了《民法》中「有配偶者應與配偶共同收養」的規定。在知悉事實後的六個月內,李太太向法院提出了撤銷收養的請求。由於王先生確實違反了法律規定,且李太太在法定期限內行使了撤銷權,法院最終可能判決撤銷王先生對小華的收養。這個案例說明,即使收養關係已經成立,但只要存在法律規定的瑕疵,且在時效內被請求撤銷,仍有可能被推翻。
撤銷收養後,我的身分會變成怎樣?
當法院判決撤銷收養關係確定後,這對您的身分會產生直接影響。根據《民法》第1079-5條準用第1082條及第1083條的規定,您的法律地位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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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養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您將不再是養父母法律上的子女,彼此間的扶養、繼承等權利義務關係都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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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與本生父母的關係及本姓:您會回復到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並恢復您原本的姓氏。這意味著,您將在法律上重新成為親生父母的子女。
這將涉及您的戶籍資料變更,建議您在判決確定後,及時向戶政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面對撤銷收養,我該怎麼辦?
面對這樣重大的身分變動,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來應對:
- 釐清被撤銷的原因:首先,了解法院判決撤銷收養的具體原因是什麼,以及是依據哪條法律規定。
- 確認時效問題:了解撤銷權是否在法定的「除斥期間」內被行使。如果已經超過期限,通常收養關係會維持有效。
- 配合戶籍異動:如果判決確定,請務必配合戶政機關辦理戶籍資料的變更,確保您的身分資訊正確。
- 照顧自身心情:這是一個情感上可能很複雜的過程。請允許自己感受,並尋求家人、朋友或專業心理諮詢的支持。
結論
收養關係的撤銷,雖然可能帶來身分上的重大改變與情感上的衝擊,但這也是法律為保障特定權益而設計的機制。作為被撤銷收養人,了解您的法律地位、權利與應對方式,是您保護自身權益的第一步。律點通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提供清晰的指引,幫助您更好地理解並面對這段特殊的生命歷程。請記住,即使身分關係有所變化,您的價值與未來依然掌握在自己手中。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收養關係被撤銷後,我的姓氏會變回來嗎?
A: 是的,根據《民法》規定,當收養關係經法院判決撤銷確定後,您將會回復您原本的本姓,也就是您親生父母的姓氏。這需要您配合戶政機關辦理戶籍資料的變更。
Q: 撤銷收養後,我跟養父母還有法律上的關係嗎?
A: 在法律上,當收養關係被撤銷確定後,您與養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將會消滅。這表示雙方不再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例如扶養義務、繼承權等都將不復存在。您將回復與本生父母的法律關係。
Q: 被撤銷收養會影響我的學籍、健保或其他社會福利嗎?
A: 收養關係撤銷後,您的戶籍資料會隨之變更,身分證上的父母欄位也會更新。這可能會影響到您學籍資料的更新、健保卡資料的更換,以及其他與戶籍或親屬關係相關的社會福利資格。建議您在辦理戶籍異動後,主動向學校、健保局及相關福利單位確認並更新資料,以確保您的權益不受影響。
Q: 如果我已經成年了,我的收養關係還會被撤銷嗎?
A: 撤銷收養權設有嚴格的「除斥期間」。根據《民法》第1079-5條規定,請求權必須在知悉事實之日起六個月內,或自法院認可收養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如果您的收養關係已在多年前完成認可,且已超過這些法定期限,即使您已成年,該收養關係通常會趨於穩定,不會再被請求撤銷。但具體情況仍需依個案事實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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