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聲請必備文件總整理:成功開啟債務重生之路
面對沉重的債務壓力,選擇聲請「更生」是您重新開始的重要一步。然而,更生程序能否順利進行,關鍵在於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是否完整、真實且符合法律要求。
作為更生聲請人,您必須證明自己已「盡力清償」,而這些文件就是法院審核的唯一依據。以下,我們將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的規定,為您詳列準備清單與實務操作要點。
1. 聲請更生的兩大基本門檻
在您開始整理文件之前,請先確認您是否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 債務總額限制
根據《消債條例》第42條規定,您的債務必須符合上限:
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
白話來說,您沒有抵押品或優先清償權的債務(例如信用卡債、信貸、保證債務等)總額,不能超過新臺幣1,200萬元。若超過此上限,則只能聲請清算。
(2) 聲請費用
依據《消債條例》第6條,您在提出聲請時,需要繳納聲請費:
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一千元。
請務必在聲請時同時繳納,並留意法院後續可能要求預納程序進行的必要費用。
2. 核心文件準備清單(消債條例第43條)
聲請更生最重要的核心文件,就是以下三份清冊與說明書。它們是法院判斷您是否誠實、是否有能力履行更生方案的基礎。
(1) 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
這份說明書是法院判斷您是否「盡力清償」的關鍵。您必須詳細表明:
- 財產目錄: 包含所有動產、不動產、存款、股票等資產。
- 最近五年的營業活動及平均每月營業額。
- 收入及必要支出: 詳細列出您平均每月的收入來源、金額,以及必要的生活支出。
- 依法應受扶養之人: 必須列出您有扶養義務的親屬。
實務提醒: 務必同時提出證明文件(如薪資單、扣繳憑單、存摺影本、戶籍謄本、不動產權狀等)來佐證您的說明書內容。
(2) 債權人清冊
這份清冊必須完整列出所有欠您錢的對象(債權人)的資訊:
- 債權人姓名/名稱及地址。
- 各債權的數額、原因及種類。
- 有擔保或優先權之債權: 針對有抵押品的債權,要說明該財產及其權利行使後,仍無法滿足清償的債權數額。
- 自用住宅借款債權: 若您有房貸,且該房屋為您與家人居住,必須在此明確表明,並決定是否要定有「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來保住您的房子。
(3) 債務人清冊
這份清冊是列出欠您錢的人(例如:您曾借錢給親友),必須表明對方的姓名/名稱、地址、債務數額、原因及擔保狀況。
3. 法院審查的兩大關鍵:真實與履行可能
法院在審查您的更生方案時,會嚴格檢視您提交的文件,以確認您已符合「盡力清償」的原則。以下透過兩個實務案例,讓您了解法院關注的重點。
關鍵一:收入穩定性與方案履行可能
【生活案例一:收入不穩定的挑戰】
小華聲請更生時,雖然提出了收入說明書,但法院發現他近年來工作不穩定,多為短期兼職,缺乏固定的薪資收入。法院因此質疑,即使更生方案通過,小華是否能持續穩定地履行長達數年的還款計畫?
法院裁定結果: 由於無法證明更生方案具有「履行可能性」,法院最終裁定不認可更生方案,並將程序轉換為清算程序。
指導意義: 收入來源的穩定性是法院審查的核心。若您目前收入不固定,應盡力提供證據證明您有可預期的、持續的收入來源,以說服法院您有能力完成方案。
關鍵二:財產揭露的完整性與誠信
【生活案例二:隱匿資產的風險】
小明聲請更生,債權人對他的方案提出異議,指出小明的財產目錄中,漏未列出他名下持有的股票價值。法院認為,小明未完整揭露所有資產,導致法院無法正確評估他是否已「盡力清償」所有債務。
法院裁定結果: 法院廢棄了原先認可更生方案的裁定,要求重新調查。若情節重大,可能依《消債條例》規定以「虛報債務、隱匿財產」為由直接駁回。
指導意義: 您的財產目錄必須完整且真實。任何隱匿或虛報資產的行為,不僅會導致更生方案被駁回,還可能面臨法律風險。誠實是成功更生的第一步。
4. 實務操作指引:讓您的文件萬無一失
| 準備項目 | 實務操作重點 | 法律依據 |
|---|---|---|
| 證明文件 | 針對所有財產、收入、必要支出及扶養義務人,務必提出書面證明(如存摺、權狀、戶籍謄本)。 | 消債條例第43條 |
| 必要支出 | 若您列載的必要支出未超過法院所規定之必要生活費用數額,則不需要記載原因、種類或提出證明文件。若有超過,則必須詳盡說明並附證明。 | 消債條例第43條準用第64條之2 |
| 自用住宅 | 若有房貸,請在債權人清冊中明確標示,並考慮是否加入「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以爭取保留房屋。 | 消債條例第43條第3項 |
| 真實性 | 確保所有清冊內容真實,避免虛報債務或隱匿財產,這是法院審查誠信的底線。 | 消債條例第63條 |
重要風險提醒:
如果您無正當理由拒絕提出法院要求的關係文件或報告財產變動狀況,法院有權直接駁回您的更生聲請,請務必配合程序進行。
結論
更生聲請的過程雖然繁瑣,但只要您掌握了《消債條例》的核心要求,並以誠實、完整的態度準備好所有文件,就能大幅提升更生成功的機率。請務必仔細核對您的清單,確保每一項資料都經得起法院的檢驗,為您的債務重生鋪平道路!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更生聲請時,我列出的「必要支出」金額是否有限制?如果超過標準怎麼辦?
A: 《消債條例》雖然保障債務人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但法院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平均數來認定必要生活費用。如果您列出的必要支出金額,沒有超過法院認可的標準,則不需要特別提出證明文件。但如果超過了,您必須詳細記載超出的原因、種類,並附上足夠的證明文件(如醫療單據、特殊教育費用等),說服法院該支出確實是生活所必需。
Q: 如果我的更生方案被法院裁定不認可,並轉換成清算程序,我之後還可以再聲請更生嗎?
A: 實務上,如果您在清算程序中最終被法院裁定不免責確定,之後又以「相同的債務與事由」再次聲請更生,多數法院傾向認為您沒有「權利保護必要」,會以裁定駁回您的再次聲請,以避免債務人濫用程序。然而,如果經過一段時間後,您有新增的債務,且符合更生或清算的原因,則仍可視為新的事件,再次向法院聲請。
Q: 「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是什麼?我一定要使用這個條款嗎?
A: 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是《消債條例》為保護債務人居住權所設的機制。它允許您將房貸(自用住宅借款)排除在一般更生方案之外,根據原契約繼續清償,以確保您和家人可以保留住家。您不一定要使用此條款,但若您想保住房子,則必須在債權人清冊中明確表明該債權,並在更生方案中定有此特別條款。
Q: 我所有的財產和收入都必須提出證明文件嗎?哪些文件是必須準備的?
A: 是的,您應盡力提出證明文件以佐證《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的真實性。必須準備的文件包括:近期的薪資單、扣繳憑單、銀行存摺影本(顯示收入與支出)、不動產權狀影本、汽機車行照、股票或基金對帳單、以及戶籍謄本(證明扶養義務人)。這些文件能幫助法院快速且準確地審核您的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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