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中成員面臨債務問題,甚至發生「毀諾」也就是無法履行債務時,家人們往往會感到焦慮、不知所措。您可能會擔心債權人會採取哪些行動?這些行動會對家庭造成什麼影響?律點通理解您的不安,這篇文章將以白話方式,帶您了解當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能採取的法律步驟,以及身為家屬,您可以如何理解與應對,幫助家人度過難關。
債務不履行:家人欠債的三種常見情況
當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時,債權人通常會根據《民法》及《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採取以下幾種方式來維護他們的權益。了解這些,能幫助您更清楚目前面臨的狀況。
1. 無法實現的債務(給付不能)
想像一下,您的家人答應賣一塊地給別人,結果卻不小心把同一塊地賣給了另一個人,而且已經辦好過戶了。這時候,他已經不可能再把地交給原來的買家了,這就是法律上的「給付不能」。債權人可以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 遲遲不還的債務(遲延給付)
最常見的就是欠錢不還、或約定好的日期到了卻沒有交貨。如果您的家人超過約定的時間還沒還錢或履行義務,就屬於「遲延給付」。債權人會因此要求賠償遲延期間的損失。
3. 履行不完善的債務(不完全給付)
假設您的家人答應提供某項服務或物品,雖然提供了,但品質不符、數量短缺,或是服務有瑕疵,這就屬於「不完全給付」。債權人除了可以要求改善,也可以請求賠償因此造成的其他損害。
債權人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
1. 請求損害賠償
無論是哪一種債務不履行,債權人最直接的權利就是要求賠償。這筆賠償金會包含債權人實際損失的錢(所受損害),以及本來應該賺到卻沒賺到的錢(所失利益)。
《民法》第226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
《民法》第231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
這些條文的意思是,如果您的家人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債務或遲延履行,債權人有權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 解除契約
如果您的家人遲遲不還錢或不履行義務,債權人可能會先「催告」他,也就是發出書面通知(例如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要求在一個合理的期限內完成。如果過了這個期限還是沒有履行,債權人就可以「解除契約」。
《民法》第254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解除契約後,雙方就回到契約成立前的狀態,但債權人仍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這兩者是可以並存的。
3. 聲請假扣押
這是債權人為了「保全」債務人財產的一種緊急手段。如果債權人擔心您的家人可能會脫產、藏匿財產,或者財務狀況惡化,導致將來就算打贏官司也拿不到錢,他們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一旦假扣押獲准,法院就會暫時查封您家人名下的財產(例如銀行存款、房屋、土地、車輛等),讓這些財產暫時不能被處分。這是為了確保將來債權人勝訴後,有財產可以執行。
生活化案例:從故事看懂法律
案例故事一:賣了又賣的土地糾紛
王先生原本答應把一塊地賣給李小姐,但後來卻又把同一塊地賣給了陳先生,而且很快就辦好過戶給陳先生了。這樣一來,李小姐當然就拿不到那塊地了。因為王先生的行為,導致他已經不可能再把地交給李小姐,這在法律上就屬於「給付不能」。李小姐除了可以解除買賣契約,還可以向王先生請求賠償她因為拿不到土地而蒙受的所有損失。
案例故事二:債務人資力惡化,債權人緊急保全
某廣告公司替一家建設公司提供了好幾個月的廣告服務,但建設公司卻遲遲不肯支付服務費。更讓廣告公司擔心的是,這家建設公司最近不斷將名下的房屋設定高額抵押權,資產似乎正在流失。廣告公司擔心如果等到打贏官司,建設公司可能已經沒有財產可以償還了。於是,廣告公司趕緊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要求暫時凍結建設公司名下的部分財產,確保將來勝訴後能順利拿到錢。
家屬的實用應對建議
面對家人債務問題,了解債權人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能幫助您和家人更從容應對。以下是一些實用建議:
- 了解債務狀況: 鼓勵家人坦誠面對,了解債務的金額、類型、債權人是誰、是否有擔保品等。越清楚狀況,越能找到解決方向。
- 協助整理文件: 幫助家人收集所有與債務相關的文件,如借據、契約、催告函、法院文書等。這些文件是理解問題、評估風險的關鍵。
- 保持理性溝通: 鼓勵家人與債權人保持開放且理性的溝通,嘗試協商還款計畫或尋求和解的可能性,有時能避免更複雜的法律程序。
- 留意法院文書: 特別注意是否有收到法院寄來的「假扣押」裁定或執行通知。一旦收到,表示債務人名下財產可能已被暫時凍結,需要立即了解狀況並處理。
結論
面對家人債務問題,了解債權人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能幫助您和家人更從容應對。無論是債務不履行導致的損害賠償、契約解除,甚至是資產被假扣押,這些都是債權人維護權益的合法途徑。作為家屬,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協助家人整理資訊,並積極面對。理解這些法律概念,是保護家庭、協助家人走出困境的第一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的家人欠錢,我的財產會被拿去還債嗎?
A: 一般情況下,如果您的家人欠債,且您並非該筆債務的共同債務人或保證人,債權人無權動用您的個人財產來清償您家人的債務。法律上,個人財產是獨立的。但若您曾為家人擔任保證人,則債權人有權向您追討。
Q: 假扣押是什麼?被假扣押了該怎麼辦?
A: 假扣押是債權人為避免債務人脫產,向法院聲請暫時凍結債務人財產的程序。一旦收到法院的假扣押裁定或執行通知,表示您家人的財產(如銀行存款、不動產、車輛等)可能已被限制處分。此時應立即了解被扣押的財產範圍,並協助家人評估是否有異議或反擔保撤銷假扣押的可能,以恢復財產的自由運用。
Q: 債權人發出的「催告函」或「存證信函」一定要理會嗎?
A: 是的,這些信函是債權人正式通知債務人履行義務的方式,具有法律效力。不予理會可能導致債權人採取更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例如解除契約或提起訴訟。建議仔細閱讀信函內容,了解債權人的訴求與期限,並協助家人評估如何回應。
Q: 如果債務人真的沒錢還,債權人還能怎麼辦?
A: 即使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債權人仍可透過法律途徑取得債務憑證(例如勝訴判決),在未來債務人有財產時進行強制執行。此外,債權人也可能與債務人協商,考慮分期償還、債務重整或聲請破產等選項。對家屬而言,了解這些能幫助家人面對現實,並尋求可能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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