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朋友,你是不是也曾因為債務問題感到焦慮、不知所措?無論是學貸、卡債還是其他私人借款,面對債務,最重要的是勇敢面對並主動尋求解決方案。一份「還款計畫」就是你重新掌握財務主導權的關鍵。這篇文章將以白話的方式,帶你了解如何合法、有效地擬定還款計畫,避開常見的地雷,讓你一步步走向財務自由!
還款計畫是什麼?一份契約!
還款計畫本質上是一種「契約」,就像你跟朋友約定一起吃飯,或是跟店家買東西一樣。它不是單方面說了算,而是債權人(借錢給你的人)跟債務人(借錢的你)雙方達成共識,重新約定怎麼把錢還清的協議。在法律上,這常常被視為一種「和解契約」。
《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這條法律告訴我們,只要你跟債權人對還款的內容(例如:還多少錢、分幾期、有沒有利息等)都同意了,就算只是口頭說好,這個還款計畫原則上就成立了!
還款計畫要寫什麼?這些重點不能少!
一份有效的還款計畫,有些「必要之點」是絕對不能少的,就像食譜少了主材料就做不出菜一樣。這些必要之點通常包括:
- 還款總金額: 總共要還多少錢(本金加利息)。
- 分期方式: 要分成幾期還?每一期還多少?
- 還款期限: 最後一筆錢什麼時候要還完?
- 利率: 如果有,要明確寫清楚年利率或月利率。
《民法》第153條第2項:「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
所以,即使有些小細節沒談到,只要這些核心的還款條件都講清楚了,計畫還是可以成立。
簽約時,請確認你是「自願」的!
想像一下,如果有人威脅你、騙你簽下還款計畫,這份計畫還算數嗎?在法律上,如果你的意思表示不是出於自願,而是受到「詐欺」(被騙)或「脅迫」(被威脅)所為,你可以主張撤銷這份契約。
《民法》第92條第1項:「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但要注意,想撤銷契約,你必須在發現被騙或威脅停止後的一年內提出,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必須提出證據!
案例故事一:被逼簽下的還款承諾書?
小陳因為投資失利,欠了朋友阿明一筆錢。阿明氣沖沖地帶著幾個壯漢上門,要求小陳立刻簽下承諾書,承諾分期償還500萬元。小陳在害怕之下簽了字,但後來卻沒按照承諾書還錢。阿明一狀告上法院,小陳辯稱自己是被脅迫才簽字的。
法院怎麼說呢?法院認為,小陳雖然主張被脅迫,但他沒有提出任何錄音、錄影或其他客觀證據來證明阿明有脅迫行為,而且也沒有在發現脅迫後的一年內提出撤銷。因此,法院判決小陳必須按照承諾書的內容還錢。
律點通提醒: 如果你覺得自己是被脅迫簽字的,一定要在第一時間保留證據(例如錄音、報警紀錄),並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主張撤銷,否則事後很難推翻!
口頭說好不算數?書面約定是王道!
雖然前面提到口頭約定也可能成立契約,但實務上,為了避免爭議,強烈建議將還款計畫「白紙黑字」寫下來。有些時候,雙方甚至會約定一定要用「書面簽字」才算數。
《民法》第166條:「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在該方式未完成前,推定其契約不成立。」
這意味著,如果你們約好還款計畫一定要簽名蓋章才生效,那麼在簽字蓋章之前,這份計畫可能還不算正式成立。
案例故事二:口頭說好分期,結果還是被告?
小美因為資金周轉不靈,欠了供應商一筆貨款。在一次協調會上,小美口頭向所有債權人承諾會分期攤還,供應商代表也點頭表示同意。會議紀錄上寫著,會後會製作一份「同意書」讓所有債權人簽名。但供應商代表後來並沒有簽署這份同意書,反而直接拿著之前的借據對小美提告。
法院怎麼看呢?法院認為,既然協調會上已經約定要製作同意書並簽名才算數,那麼在供應商還沒簽名之前,這個「分期攤還」的協議可能還沒有正式成立。因此,小美不能主張供應商已經同意分期,供應商還是可以依照原來的借據追討債務。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說明了「契約形式」的重要性。如果雙方約定要用特定方式(例如書面簽名)才生效,務必完成這些步驟,才能確保你的權益!
欠銀行錢?先走「債務清理」前置協商!
如果你欠的是銀行的錢,例如信用卡債、信貸等,那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會給你額外的保障。這條例規定,在聲請更生或清算(也就是俗稱的「債務協商」或「破產」)之前,你必須先跟最大債權銀行進行「前置協商」,或向法院聲請「調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程序,目的就是希望你跟銀行能先自行達成還款協議,避免直接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如果你提出的方案銀行不接受,你仍然可以向法院聲請調解或更生、清算。
打造一份「有效」的還款計畫提案
無論是跟個人還是金融機構協商,一份清晰、具體的還款計畫提案,能大大增加成功的機會。參考以下範本注意事項:
- 明確列明當事人資訊: 你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以及債權人的完整資訊。
- 詳細說明債務內容: 寫清楚債務發生原因、原始金額、已還金額、尚欠本金及利息。
- 具體規劃還款方案: 包含清償總金額、分期期數、每期金額、還款日期、利率及最終清償期。
- 違約條款: 明確約定未依計畫履行時的法律效果(例如剩餘債務全部到期、違約金等)。
- 其他約定事項: 例如是否提供擔保品、爭議解決方式。
- 雙方簽名及簽署日期: 這是確保計畫生效最重要的步驟!
結語:主動出擊,重獲財務自由!
面對債務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逃避。透過這篇文章,你應該對還款計畫有了更深的認識。記住,還款計畫是一種契約,需要雙方合意,書面化更能保障你的權益。如果你是跟金融機構有債務,別忘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提供的前置協商或調解管道。掌握這些知識,你就能更有自信地與債權人溝通,為自己爭取一個合理的還款方案,重新找回財務上的主導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還款計畫跟一般借款契約有什麼不同?
A: 還款計畫通常是在原有債務發生後,債務人與債權人針對「如何清償」這筆債務所達成的「新協議」,它具有和解契約的性質,目的是為了終止或預防未來的爭議。而一般借款契約則是在借貸關係發生前,約定借款條件的契約。還款計畫的重點在於重新規劃還款方式,讓債務人有機會依照自身能力逐步清償。
Q: 如果我被債權人威脅或欺騙簽下還款計畫,我該怎麼辦?
A: 如果你認為還款計畫是在被詐欺或脅迫的情況下簽署的,你可以依據《民法》第92條主張撤銷這份意思表示。但關鍵在於「舉證責任」,你需要提供具體證據證明你確實受到詐欺或脅迫(例如錄音、對話紀錄、證人證詞、報案紀錄等)。此外,撤銷權有時間限制,通常是從你發現詐欺或脅迫停止後一年內要行使,最長是從簽約後十年內,務必把握時間。
Q: 口頭約定的還款計畫有效力嗎?
A: 根據《民法》第153條,只要債權人與債務人就還款方案的「必要之點」(如還款總額、期數、每期金額等)達成意思一致,即使是口頭約定,契約原則上仍可成立。然而,口頭約定在日後發生爭議時,舉證非常困難,容易各說各話。因此,強烈建議將還款計畫以書面形式明確記載,並由雙方簽名或蓋章,以確保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Q: 跟金融機構協商還款計畫,有什麼特別的程序嗎?
A: 如果你是積欠金融機構(如銀行、信用卡公司)債務的消費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俗稱債務協商、破產)之前,必須先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前置協商」,或向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調解」。這是一個法定的前置程序,目的是希望在進入更生或清算前,能先透過協商或調解達成清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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