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更生清算:月付金額合理性評估全攻略
中年朋友們,您是否正為沉重的債務所苦,每個月的還款壓力讓您喘不過氣?面對銀行催收或法院通知,您可能疑惑:「我每個月到底能負擔多少?我的生活費夠嗎?還要養家怎麼辦?」別擔心,律點通理解您的困境。今天,我們將深入淺出地為您解析,在台灣的法律框架下,如何評估您「月付金額的合理性」,特別是收入與必要支出的比例,讓您在解決債務的同時,也能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基本生活。
扶養義務:家人的責任與您的負擔
在台灣,家人之間存在著法律上的「扶養義務」。這不僅是道德層面,更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責任。當您在評估每月可負擔的債務金額時,首先必須將這份義務納入考量。
誰有權利被扶養?
根據《民法》第1117條,原則上,受扶養權利者須「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您的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祖父母),即使他們有財產,只要這些財產無法立即變現或不足以支應日常生活,仍可能被認定為「不能維持生活」,而**不適用「無謀生能力」的限制。
《民法》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但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無謀生能力之限制。」
扶養費要給多少?怎麼分擔?
《民法》第1119條規定,扶養的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的「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的「經濟能力及身分」來決定。法院在判斷時,通常會參考政府公布的當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或「最低生活費」作為基本生活所需的標準。如果有多位兄弟姐妹共同扶養父母,則會依據各自的經濟能力**來分擔,經濟能力較好的人,自然會被期待負擔較多。
《民法》第1119條:「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真實案例分享:媽媽的扶養費怎麼算?】
王太太年邁體弱,患有重度腎臟病,沒有收入或積蓄,每月僅有微薄的農保津貼。她向法院聲請,希望她的兒子能給付扶養費。兒子卻抗辯說媽媽名下有不動產,不應該由他來負擔。
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王太太名下有不動產,但那並非能立即變現來維持日常生活的資產,且她的農保津貼確實不足以支應生活開銷。因此,法院認定王太太有權利接受扶養。法院參考了當時當地(嘉義縣)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扣除王太太的農保津貼後,計算出她每月所需的扶養費。考量到王太太的配偶和兒子(扶養義務人)的經濟狀況,最終裁定兒子應負擔大部分的扶養費用。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法院在判斷「不能維持生活」時,會考慮財產的「流動性」,而不是單純看有沒有財產。同時,扶養費的金額會參考政府數據,並依據每個扶養義務人的實際經濟能力來分配。
消費者債務清理:重啟人生的機會
如果您已經債務纏身,每月收入扣除必要開銷後,根本不足以清償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或許能為您提供一條出路。這項法律旨在幫助誠實但不幸的債務人,透過「更生」或「清算」程序,重新獲得經濟上的自由。
「盡力清償」與「必要生活費用」
在《消債條例》中,法院會要求債務人提出一個「更生方案」,證明您已盡力清償。這時候,計算您的「必要生活費用」就至關重要。
根據《消債條例》第64條之2第1項,債務人每個月的「必要生活費用」有一個明確的計算基準: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之2第1項:「債務人必要生活費用,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定之。」
這表示,您的基本生活開銷(例如食、衣、住、行、育、樂、醫療、稅賦、保險等),法院會以當地最低生活費的1.2倍來認定。這筆錢是為了保障您在還款期間的基本生活權利,法院不會要求您將這部分錢拿去還債。
此外,如果您有依法需要扶養的家人,他們的必要生活費用也會依此基準計算,並按您應負擔的比例納入考量。
【真實案例分享:租金支出怎麼算?】
張先生因債務問題聲請更生,他每月租金12,000元,與已離婚的前妻和成年子女同住。他把12,000元都列為自己的必要生活費用。
法院審理後指出,張先生對前妻和已成年的子女在法律上已無扶養義務。因此,這12,000元的租金支出,不能全部算在張先生一人頭上,而應該由同住的三人平均分擔。最終,法院只認列了張先生應分擔的4,000元租金作為其必要生活費用。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說明,在計算必要生活費用時,法院會仔細審查哪些支出是「必要」且「合理」的。特別是像房租這種共同居住的費用,如果同住者並非您依法應扶養的對象,您就只能列入您自己應負擔的比例。
您的配偶收入會影響清償能力嗎?
這是一個常見的疑問。根據司法實務見解,法院不能直接要求您的配偶以其收入來為您清償債務。然而,配偶的經濟能力會間接影響到您「家庭生活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的分擔比例。如果您的配偶經濟能力較好,法院可能會認為您應分擔的家庭必要支出較少,進而讓您有更多可處分所得來清償債務。這部分需要法院根據雙方實際的財產、收入、負債等情況綜合判斷。
結論:掌握資訊,重拾希望
面對債務,了解法律規定是您重拾財務自主的第一步。無論是評估扶養義務的負擔,還是計算《消債條例》下的必要生活費用,這些都關乎您每月可支配的金額,以及最終能否成功清理債務。請記住以下幾點:
- 誠實列報: 詳實提供您的收入、支出、扶養人數及實際扶養金額。
- 區分必要支出: 了解哪些支出屬於法律認定的「必要生活費用」,並提供證明。
- 家庭責任分擔: 若有配偶或同住者,要清楚劃分各自應承擔的家庭費用比例。
掌握這些資訊,您就能更清楚地評估自己的清償能力,提出合理的還款方案,為自己和家人創造一個更穩定的未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有多位兄弟姐妹,扶養父母的費用該怎麼分擔?
A: 根據《民法》第1115條第3項規定,當有多位扶養義務人且親等相同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這表示法院會審酌您和兄弟姐妹各自的收入、財產、負債等狀況,來決定每個人應負擔的比例。經濟能力較好的人,通常會被要求負擔較高的比例。
Q: 我聲請更生時,房貸或房租支出可以全部列為我的必要生活費用嗎?
A: 房貸或房租支出是否能全部列入必要生活費用,法院會依個案具體判斷其合理性。如果您的房貸或租金金額遠超過當地合理的租屋行情,或者有非您依法應扶養的親屬同住並共同分擔居住費用,法院可能會只認列您應負擔的合理比例部分。例如,若與成年子女同住,租金會由同住者平均分擔,您僅能列入您自己應負擔的比例。
Q: 我的配偶有收入,法院在評估我的清償能力時會怎麼看待?
A: 法院不能直接要求您的配偶用其收入來替您清償債務,除非您的配偶自願共同負擔。然而,依據《民法》第1003條之1第1項,夫妻互負家庭生活費用分擔義務,法院會考量您與配偶雙方的經濟能力,來評估家庭生活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的分擔比例。如果您的配偶經濟能力較好,法院可能會認定您應分擔的家庭必要支出較少,進而增加您可處分所得用於清償債務的金額。
Q: 我在更生方案中預估未來薪資會提升,法院會採信嗎?
A: 法院在評估更生方案的履行可能性時,會審慎考量您提出的未來收入預期。這項預期必須有較高的確定性與可信度,例如您已考取特定證照、有明確的升遷機會或已簽訂新工作合約等。法院會綜合判斷您在履行期間的職業、收入及信用等所有情況,若僅是個人規劃而無具體依據,可能難以被法院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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