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纏身怎麼辦?還款計畫是你的重生之路
面對堆積如山的債務,是不是讓你感到喘不過氣,甚至夜不成眠?你不是孤單一人。在台灣,許多人也曾面臨類似的困境。但請相信,法律為你提供了重生的機會——那就是透過「還款計畫」來合法清理債務。這篇文章將以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了解如何運用法律工具,特別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的更生程序,來規劃你的還款之路,重新掌握財務主導權。
一、什麼是還款計畫?我該怎麼選擇?
還款計畫的性質很多元,但對一般民眾而言,主要分為兩大類:
1. 私下協議:彈性但需謹慎
如果你與債權人之間,私下協商出一個還款方式,這就屬於「契約」性質的還款協議。它的好處是彈性高,可以針對你的狀況量身打造。依據《民法》第153條第1項:
《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這表示只要你和債權人對還款的「重要事項」達成共識,這份協議就成立了。然而,私下協議缺乏法院的公權力介入,若未來履行有困難,可能再次陷入爭議。因此,簽署前務必審慎評估自身能力,並將所有細節「書面化」。
2.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給予重生的機會
當債務沉重到無法負荷,甚至已影響到基本生活時,台灣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就是你的救命稻草。它提供「更生」與「清算」兩種程序,讓符合條件的債務人,透過法院協助,重新規劃債務清償,最終擺脫債務困境。本文將聚焦在「更生」程序。
二、我的「更生」之路:消債條例怎麼幫我?
「更生」是消債條例中,專為個人債務人設計的債務清理機制。它允許你提出一份可行的還款計畫(稱為「更生方案」),經法院和債權人同意後,按方案償還債務,以期重建經濟生活。
1. 誰可以聲請更生?
首先,你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件:
- 消費者身份: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條規定,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條:「本條例所稱消費者,指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之自然人。」 簡單來說,就是一般民眾或小規模的自營業者。
- 不能清償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你已無法或預見將無法清償債務,甚至影響到基本生活。這是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的基本前提要件,規定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
- 債務上限:你的無擔保或無優先權的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必須未超過新臺幣1,200萬元。這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2條第1項的規定。
- 前置協商或調解:原則上,你必須先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聲請債務協商,或向法院/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且協商或調解不成立,才能聲請更生。這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的要求。
2. 協商毀諾也能聲請更生?
如果你曾經成功與金融機構達成協商或調解,但後來因為某些原因無法履行,還有機會聲請更生嗎?答案是「有」!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7項但書規定: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7項但書:「協商或調解成立者,債務人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這條文非常重要!它表示如果你是因為「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例如生病、失業、收入減少、家庭負擔增加等),導致無法履行原先的協商或調解方案,你仍然可以再次聲請更生。法院會綜合評估你的收入、必要生活費用、扶養義務等,判斷你是否真的有履行困難。
三、債務人實戰案例:他們怎麼辦到的?
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案例,看看法院如何認定更生資格,以及「不可歸責事由」的應用。
1. 案例一:阿明協商毀諾後,成功聲請更生
阿明曾與銀行達成債務協商,每月固定還款。然而,幾個月後,他發現扣除房租、伙食費、交通費等必要生活開銷後,收入已不足以支付協商金額。他努力兼職,但仍入不敷出,最終不得不毀諾。阿明向法院聲請更生,主張自己是因為客觀上的經濟困難,而非惡意不還款,才導致協商履行困難。
法院審理後認為,阿明每月剩餘金額確實不足以清償債務,認定他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導致履行困難,且確實已達不能清償債務的程度。最終,法院裁定開始阿明的更生程序,給了他一個重新規劃還款的機會。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曾經協商毀諾,只要能證明是客觀原因,仍有機會透過更生程序獲得幫助。
2. 案例二:小芳收入不敷支出,法院認定符合更生要件
小芳每月收入約6萬多元,但她不僅要負擔自己的生活開銷,還要扶養未成年的孩子。計算下來,她每個月的必要生活費用和子女扶養費就高達8萬多元,收入根本不夠支出。加上她名下除了微薄的保單解約金外,幾乎沒有其他財產,但債務總額卻超過300萬元。
小芳向法院聲請更生,詳細列出自己的收支狀況和扶養義務。法院在審理時,仔細核對了小芳的收入、必要支出,並考量她對子女的扶養責任,認定她確實已達「不能清償債務」的程度,且沒有其他駁回更生聲請的事由。最終,法院裁定開始小芳的更生程序。這個案例說明,法院會仔細審核你的實際收支狀況和家庭負擔,來判斷你是否符合更生資格。
四、撰寫還款計畫,我該注意什麼?
無論是私下協議還是更生方案,一份清晰、可行的還款計畫是成功的關鍵。
1. 私下還款協議的重點
如果你選擇與債權人私下協議,請確保協議書中包含以下內容:
- 標題:明確標示「還款協議書」或「債務清償計畫」。
- 當事人資訊:清楚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
- 債務內容:詳細說明債務發生原因、原始金額、已償還及未償還的本金與利息。
- 清償方案:
- 總清償金額:明確約定最終應清償的總金額。
- 清償方式:分期或一次性清償,若分期需載明每期金額、繳款日期、期數。
- 利率:若有約定利息,應明確載明利率及計算方式。
- 違約條款:載明未依約履行時的處理方式,例如加速條款、違約金等。
- 簽署:由雙方親筆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並註明日期。
2. 更生方案的關鍵要素
聲請更生時,你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詳細的「更生方案」。這份方案是法院判斷你是否能重生的重要依據:
- 債務人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聯絡方式。
- 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誠實列明所有財產(存款、保險、動產、不動產等)及收入來源(薪資、補助、其他收入)。
- 債權人清冊:列出所有債權人名稱、債權金額、債權性質(有無擔保)、發生原因。
- 更生方案內容:
- 清償總金額與清償比例:說明計算方法,通常是扣除必要生活費用後,將剩餘所得用於償還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清償金額應表明計算方法。
- 清償期數與金額:具體列出每月或每期應清償的金額、期數及總期間。
- 清償方式:可約定由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統一收款撥付。
- 必要生活費用:需說明如何計算,並證明其合理性。法院會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公告的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作為必要生活費用的基準。
- 可行性評估:說明方案的可行性,例如未來收入預期、家庭支出控制等。
- 其他佐證資料:如薪資證明、所得稅清單、戶籍謄本、醫療證明等。
重要提醒:更生方案的最終通過,需要經過法院審核,並由債權人會議可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7條規定法院應力謀雙方之妥協及更生條件之公允,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0條則規範,更生方案需經「過半數債權人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逾總債權額二分之一」同意才能通過。
五、結論:積極面對,重獲新生
債務問題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選擇逃避。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程序,你擁有合法清理債務、重新開始的機會。關鍵在於:
- 誠實面對:詳細盤點你的資產、負債和收支狀況。
- 量力而為:提出一個你確實有能力履行的還款計畫。
- 書面化:所有協議和方案務必以書面形式呈現,避免口說無憑。
請記住,這是一條需要時間和勇氣的路,但只要你積極面對,一步一腳印地規劃與執行,擺脫債務、重獲新生絕對不是夢想。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聲請更生程序會對我的信用紀錄有什麼影響?
A: 聲請更生程序後,你的信用紀錄會被註記,這在一定期間內可能會影響你申請新的貸款、信用卡或辦理其他金融業務。然而,相較於長期被債務追討、利息滾雪球的狀況,更生程序能讓你合法清理債務,最終重獲信用,是更長遠且健康的選擇。一旦更生方案履行完畢,註記會被清除,你的信用將逐漸恢復。
Q: 如果我的更生方案沒有被債權人會議通過怎麼辦?
A: 如果更生方案未獲債權人會議可決,法院會再次審酌。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且無其他駁回事由,法院仍可能依職權裁定更生,或直接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清算程序會將你的財產變現分配給債權人,但之後可能會有「免責」的機會,讓你免除剩餘債務。即使更生方案未通過,仍有其他法律途徑可以清理債務。
Q: 更生方案中的「必要生活費用」是如何計算的?
A: 更生方案中的「必要生活費用」是為了確保債務人在還款期間仍能維持基本生活。法院會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相關規定,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的「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的1.2倍」作為計算基準。例如,如果你居住在台北市,就會參考台北市的最低生活費1.2倍來計算你的必要生活費用。這筆費用會優先從你的收入中扣除,剩餘的金額才用於償還債務。
Q: 如果我聲請更生時有配偶,我的配偶會受到影響嗎?
A: 原則上,更生程序是針對聲請的「個人債務人」,不會直接影響到你的配偶。你的配偶的財產和債務是獨立的,不會因為你聲請更生而被列入清算或更生範圍。然而,如果夫妻有共同債務(例如共同貸款),那麼這筆共同債務仍需處理。此外,如果你的財產是夫妻共有財產,法院在審理時會依法進行分配或認定,但這不代表配偶的個人財產會被拿來清償你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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