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的壓力已經夠大了,還要面對沉重的債務,是不是讓您感到喘不過氣?別擔心,在台灣,我們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提供了一條合法、有尊嚴的道路,讓您有機會與銀行協商,重新規劃還款。這條路,就是「債務協商」,也稱為「前置協商」。
很多人會問:「我失業了,銀行還會跟我協商嗎?」答案是肯定的!銀行會評估您的清償能力與誠意。今天,律點通將帶您一步步了解債務協商面談的眉眉角角,讓您做好萬全準備,勇敢面對!
1. 什麼是「債務協商」?失業了還能談嗎?
債務協商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特別為債務人設計的「前置程序」。它的目的很簡單:希望您在走上更生或清算等法院程序之前,能先和金融機構好好談,看能不能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還款方案。即使您失業了,只要您有誠意處理債務,並能提出合理的還款計畫,銀行仍會與您協商。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明確規定: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
這表示,當您決定要解決債務時,第一步就是主動向您欠款最多的那家銀行提出協商請求。這是法律賦予您的權利,也是您展現解決問題決心的第一步。
2. 銀行面談前,你該準備什麼?
協商面談的基礎,就是您提供的資料。銀行會根據這些資料來評估您的財務狀況。所以,誠實和完整地準備文件至關重要。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2項規定了您必須準備的文件: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2項:「債務人為前項請求或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並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及按債權人之人數提出繕本或影本。」
簡單來說,您需要準備:
- 書面協商請求書:正式向銀行提出協商的書面文件。
- 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詳細列出您所有的資產(存款、不動產等)和收入(薪資、兼職收入、政府補助等)。
- 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清楚列出您所有的債務對象(哪家銀行、欠多少錢)和您本人的基本資料。
這些文件是銀行了解您財務狀況的關鍵,務必真實填寫。
3. 銀行會查我的財產嗎?「誠實」是協商成功的關鍵!
您可能會好奇,銀行會不會偷偷去查我的資料?答案是:會的,而且這是法律賦予銀行的權力!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1第1項規定: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1第1項:「債務人請求協商時,視為同意或授權受請求之金融機構,得向稅捐或其他機關、團體查詢其財產、收入、業務及信用狀況。」
這代表您提出協商請求時,就等於同意銀行可以向國稅局、勞保局、健保局、聯徵中心等單位,查詢您的財產、收入、業務及信用狀況。銀行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全面且客觀地評估您的清償能力,確保您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
【案例故事】小陳的教訓:隱瞞財產不可行
小陳失業後,面對龐大卡債,決定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他心想,把名下那筆不常用的定存藏起來,或許能讓銀行覺得他更困難,爭取到更好的條件。面談時,他遞交了財產狀況說明書,裡面沒有提到那筆定存。然而,銀行在面談前早已根據法律授權,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等單位查詢了小陳的金融資產狀況。面談時,銀行經辦人員直接點出小陳的定存帳戶,小陳當場啞口無言,協商氣氛瞬間降到冰點,銀行對他的誠意大打折扣,導致協商過程非常不順利。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銀行有權力查詢,誠實揭露才是最聰明的做法。
4. 什麼是「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這對我很重要!
協商成立後,如果未來因為一些無法預料或控制的原因,導致您無法繼續履行還款,怎麼辦?這時候,「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這個概念就非常重要了。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7項規定,協商成立後,原則上不能再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案例故事】阿美的轉機:意外變故也能被理解
阿美原本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也透過債務協商與銀行談妥了還款計畫。沒想到,協商才履行一年,她卻突然被診斷出罹患重病,不僅無法工作,還需要龐大的醫療費用。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阿美根本無力再按照原定計畫還款。她焦急地向法院諮詢,法院認為阿美因「疾病導致失業、收入銳減」屬於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使得她有機會再次聲請更生,重新獲得解決債務的機會。這個案例說明,當您遇到像失業、重大疾病、家庭變故等客觀上無法預見或控制的事件,導致無法履行還款時,法律是會給予彈性的。
5. 債務協商面談,我該怎麼應對?
了解了法律基礎,接下來就是實戰了!面談時,請保持冷靜、誠懇,並掌握以下幾個要點:
充分準備,展現誠意
- 文件齊全:再次確認您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2項規定準備好的「書面協商請求書」、「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都已備妥。
- 計算清楚:詳細計算您每月的收入(即使是失業補助、兼職收入、政府津貼等)、必要生活開支(可參考衛福部或直轄市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費1.2倍),並盤點所有資產與負債。這將幫助您提出一個合理可行的還款方案。
- 預擬還款方案:銀行最想知道您打算怎麼還錢。即使您失業,也可以根據目前的收入來源(如失業給付、家人資助、兼職收入等),預先設想一個分期、減免利息或本金的方案。一個具體的還款計畫能展現您的還款誠意。
誠實面對,積極溝通
- 誠實揭露:銀行有法定查詢權限,任何不實或隱瞞都可能導致協商破裂。請務必真實揭露您的財務狀況。
- 說明困難原因:詳細說明導致您失業及財務困難的具體原因,特別是屬於「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的事件(如疾病、家庭變故等),讓銀行理解您的處境。
- 保持合作態度:面談是溝通的過程。保持冷靜、誠懇的態度,積極回應銀行的問題,有助於建立信任,促成協商。
銀行可能詢問的問題類型
銀行在面談時,通常會圍繞以下幾個面向提問:
- 收入來源與穩定性:您目前是否有任何收入?未來是否有找到工作的計畫?
- 家庭成員與扶養負擔:您的家庭人口、是否有扶養義務、受扶養人的必要生活費用。
- 每月必要支出:食、衣、住、行、育、樂等基本生活開銷,以及醫療、保險等固定支出。
- 資產狀況:名下是否有不動產、汽車、存款、股票、基金等資產,以及這些資產的價值與變現可能性。
- 債務明細:所有債權人的名稱、債務金額、利率、還款狀況、是否有擔保品。
- 期望的還款方案:您希望如何清償債務,包括期望的還款期數、利率、是否需要減免本金或利息。
結論:勇敢面對,重啟人生
失業與債務的雙重壓力確實令人沮喪,但請記住,您並非孤單一人,法律也為您提供了出路。債務協商是一個重要的機會,讓您能重新掌握自己的財務狀況。透過充分準備、誠實面對、積極溝通,您將更有機會與銀行達成協議,擺脫債務困境,為自己的人生開啟新的篇章。勇敢踏出這一步,您會發現希望就在前方!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失業了,銀行還會跟我談債務協商嗎?
A: 會的。即使您失業,只要您有誠意處理債務,並能提出合理的還款計畫,銀行仍會與您協商。債務協商的目的是讓債務人與金融機構共同尋求解決方案,失業只是影響您還款能力的因素之一,並非協商的絕對阻礙。您應誠實說明失業狀況,並提出您目前能力所及的還款方案(例如利用失業給付、家人協助或未來預期收入)。
Q: 我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協商還會有用嗎?
A: 當然有用。債務協商不只看您有多少財產,更重要的是您的還款誠意和未來潛力。即使沒有資產,銀行也會評估您的收入狀況(例如失業給付、兼職收入、政府補助等)以及未來的就業計畫。重點在於您能否提出一個銀行認為合理、您也負擔得起的還款方案。如果協商不成,您仍可憑協商不成立證明書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Q: 如果我協商成立了,但後來又遇到困難,該怎麼辦?
A: 如果協商成立後,您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如重大疾病、再度失業、家庭重大變故等客觀上無法預見或控制的事件)導致無法履行還款,您仍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但請注意,若非不可歸責的事由,則不得再次聲請。因此,務必保留相關證明文件,以備不時之需。
Q: 銀行會不會查到我所有銀行帳戶的錢?
A: 是的,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1第1項,當您提出協商請求時,即視為同意或授權金融機構向稅捐或其他機關、團體查詢您的財產、收入、業務及信用狀況。這包括向國稅局、勞保局、健保局、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等單位查詢,因此您所有銀行帳戶的存款、投資等資訊,銀行都有權利查詢得到。務必誠實揭露,避免協商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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