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協商面談全攻略:準備、應對與常見問題解析
面對沉重的債務,您可能感到迷茫與無助,但請相信,法律為您提供了重新開始的機會。其中,「前置協商」是許多債務人走向債務清理的第一步。然而,協商面談往往讓許多人感到焦慮,不知道該如何準備、銀行會問什麼,甚至擔心說錯話。別擔心!身為律點通,我將帶您一步步拆解債務協商面談的眉角,讓您有備而來,為自己爭取最好的結果。
什麼是「前置協商」?為何它如此重要?
「前置協商」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所設計的一套機制,目的在於讓債務人與金融機構在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前,能有機會自行協商出一個可行的還款方案,減輕法院負擔,也讓您能更自主地解決債務問題。
這項程序的重要性,寫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債務人為前項請求或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並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及按債權人之人數提出繕本或影本。」
簡單來說,如果您未來想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就必須先完成這項「前置協商」或「前置調解」程序。在提出協商請求時,您需要以書面方式,並附上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以及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這些文件是銀行評估您還款能力的基礎。
銀行會知道我的什麼?法律賦予銀行的查詢權限
您可能會好奇,銀行在面談前,對我的財務狀況了解多少?答案是:比您想像的更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賦予金融機構查詢您財務資訊的權限,以利協商的進行。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1第1項:「債務人請求協商時,視為同意或授權受請求之金融機構,得向稅捐或其他機關、團體查詢其財產、收入、業務及信用狀況。」
這表示,當您提交協商請求的那一刻,就視為同意銀行可以向稅捐機關、勞保局、健保局、集保結算所等單位查詢您的財產、收入、業務及信用狀況。這些查詢結果會提供給所有債權銀行參考。
因此,銀行在面談時,很可能已經掌握了您大部分的財務資訊。這也提醒我們,在準備資料時,務必誠實且完整,因為任何隱瞞或虛報,都可能在銀行核對資料時被發現,進而影響協商的結果。
血淋淋的教訓:案例告訴你面談的重要性
許多債務人可能會因為害怕面對銀行、覺得自己提出的方案不合理,或是認為銀行開出的條件太硬而選擇不出席面談。然而,法院的實務見解一再強調,「協商誠意」是前置協商成功的關鍵,而出席面談就是展現誠意最直接的方式。
讓我們看看兩個實際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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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的故事:以為方案太硬就不用去?結果更生也被駁回! 小陳因為債務纏身,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了前置協商。銀行通知他前往面談,但小陳認為銀行提出的清償條件遠超出他的負擔能力,於是就沒有依約前往面談。銀行因此以「無故不到場面談」為由將他的協商請求退件。小陳心想,既然協商不成,那就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吧!然而,法院卻駁回了他的更生聲請。法院認為,前置協商的目的是希望當事人能自主解決債務,小陳無正當理由不參與面談,明顯是故意延遲協商程序,規避了前置協商制度。即使覺得方案不合理,也應該到場積極協商,而不是消極不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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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的故事:兩次沒去,協商等於沒申請! 小李也向銀行申請了協商,銀行兩次發出面談通知,但小李都沒去。銀行因此以「兩次無故不到場面談」為由退件。後來小李聲請更生,同樣被法院駁回。法院指出,協商程序因為債務人沒有配合行程而無法進行,很難認定他有聲請協商的「真意」,所以他的申請被銀行退件,就等同於他根本沒有申請過協商。
從這些案例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無故不到場面談,將會被法院認定為缺乏協商誠意,導致前置協商程序未完成,進而影響您後續聲請更生或清算的權利。即使您對銀行的方案有疑慮,也務必親自到場,積極溝通與討論。
協商面談前中後,您該怎麼做?
充分的準備是成功的基石。以下提供您面談前、中、後的實務操作指引:
面談前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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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實準備文件:這是最重要的環節。務必準備好《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規定的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同時,準備以下證明文件,以備銀行核對:
- 薪資證明(近3-6個月薪資單、在職證明)
- 扣繳憑單
- 銀行存摺(近3-6個月交易明細)
- 財產清單(可向國稅局申請)
- 不動產權狀、汽車行照影本(若有)
- 家庭支出證明(房租、水電費、學費、醫療收據等)
- 其他收入證明(兼職、租金等)
- 請確保所有文件真實、完整,並能提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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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自身財務狀況:清楚掌握所有債務的總額、債權人、利率、每月應繳金額,以及您每月實際的收入與必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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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想還款方案:根據您實際的還款能力,預先設想一個可行的還款計畫,例如每月能負擔多少、希望分幾期、期望的利率等。這將有助於您在面談時與銀行進行有效的溝通與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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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銀行資料:銀行會依《消債條例》第151條之1查詢您的財產、收入、業務及信用狀況。您應預期銀行已掌握部分資訊,並準備好解釋任何可能存在的差異,例如近期是否有大筆資金進出等。
面談中應對
銀行在面談中,主要會圍繞在核實您的財務狀況、了解債務成因、評估還款意願與能力,以及討論清償方案。常見問題類型包括:
- 個人基本資料與家庭狀況:詢問您的職業、家庭成員、扶養狀況等,以了解您的生活負擔。
- 收入與支出狀況:詳細詢問您的薪資結構、其他收入來源、每月固定開銷,並可能要求提供證明。
- 資產狀況:詢問您的存款、股票、基金、不動產、汽車等資產情況。
- 債務狀況:針對您提交的債權人清冊,詢問各筆債務的發生原因、借款時間、金額、利率、已還款狀況、逾期情形等。
- 財務困難原因:深入了解導致您無法清償債務的具體原因(如失業、減薪、疾病、家庭變故、投資失敗等)。
- 未來還款能力與計畫:詢問您預計每月可還款的金額、還款意願,以及您對未來收入的預期。
- 對協商方案的看法:銀行可能會提出初步的清償方案,或詢問您對自身期望方案的意見,並進行磋商。
面談原則:誠實、積極、理性
- 誠實為上策:務必提供真實、完整的資訊。任何隱瞞或虛報都可能導致協商破裂,甚至影響後續的法律程序。
- 積極配合:展現高度的協商誠意,積極回答問題,並配合銀行提出的合理要求。無故不到場面談是協商的大忌。
- 記錄面談內容:建議在面談時做筆記,記錄銀行提出的問題、您的回答、銀行提出的方案、雙方討論的重點及任何承諾。
- 保持禮貌與理性:即使面對壓力或不滿意的方案,也應保持冷靜與理性,避免情緒化應對。
- 若有特殊情況:如因病、工作等正當理由無法出席面談,務必提前告知銀行並提供證明,請求改期。
避免踩雷!協商的風險與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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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不成立的風險: 若您未積極配合協商程序,或無正當理由不到場面談,銀行可能會認定協商不成立或視同未請求協商,進而影響您聲請更生或清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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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辦的風險: 市面上有些債務整合或協商代辦公司,可能收取高額費用,但服務品質不佳,甚至提供不實資訊或誤導您。請務必謹慎選擇,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建議您自行處理或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確保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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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紀錄的影響: 協商程序本身可能會在聯徵中心留下紀錄,影響您未來的信用評等和金融授信。然而,與長期被強制執行或信用破產相比,這通常是較為可控的負面影響。
銀行說「協商不成立」就沒救了嗎?
有時候,銀行可能會以一些非《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的事由(例如:前次申請退件未滿6個月、無法聯繫到本人等)將您的協商請求退件。這時候,您可能會覺得很無助,是不是就沒希望了?
根據司法院的實務意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並沒有授權銀行公會訂定相關準則來限制債務人的協商請求。 除了債務人經最大債權金融機構通知協商債務清償方案,2次無正當理由未到場者,才會視同未請求協商。若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將您的協商請求退件的事由,是未經合法通知協商或其他《消債條例》所未規定的,那麼從您提出協商請求的隔天起,如果超過30天銀行還不開始協商,您仍然可以依《消債條例》第153條規定,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這意味著,只要您已合法提出請求,且並非因自身無正當理由未配合面談,若銀行逾期不開始協商或以不合法事由退件,您仍有機會依法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結論:積極面對,為自己開啟新篇章
債務協商面談是您解決債務問題的關鍵一步。它不僅是與銀行溝通的機會,更是您展現誠意、爭取合理還款方案的平台。請務必充分準備,誠實面對,積極配合。即使過程充滿挑戰,只要您堅持下去,就能為自己爭取到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律點通鼓勵您勇敢面對,掌握自己的財務未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協商面談一定要本人去嗎?
A: 是的,協商面談原則上建議由債務人本人親自出席。這是展現您協商誠意的重要方式,法院實務也多次強調,無故不到場面談可能導致後續更生或清算聲請被駁回。若您因特殊情況(如重病、重大事故等)確實無法出席,務必提前以書面或電話向銀行說明並提供證明,請求改期,切勿無故缺席。
Q: 我要準備哪些文件才夠?
A: 除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的「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和「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外,建議您準備以下證明文件:近3-6個月薪資單、在職證明、扣繳憑單、銀行存摺影本(近3-6個月交易明細)、國稅局財產清單、報稅資料、勞保投保資料,以及任何能證明您每月固定支出(如房租、水電費、子女學費、醫療費用)的單據。文件越齊全,越能幫助銀行了解您的真實財務狀況。
Q: 如果銀行提出的還款方案我負擔不起怎麼辦?
A: 即使銀行提出的方案超出您的負擔能力,也請務必到場面談,並在面談中誠懇地向銀行說明您的實際困難和還款能力。您可以提出自己預想的還款方案,例如更低的月付金、更長的還款期數或更低的利率,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醫療單據、失業證明等)來支持您的主張。協商是一個雙向溝通的過程,積極表達您的困難與期望,才有機會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Q: 協商成功後,我的信用紀錄會怎麼樣?
A: 債務協商成功後,您的信用紀錄在聯徵中心會留下註記。這段期間,您可能無法再向金融機構申請新的貸款或信用卡。然而,這是一個過渡時期,只要您依照協商方案穩定還款並履行完畢,這筆註記在一定時間後會消除(通常是清償完畢後1年),您的信用紀錄也會逐漸恢復。相較於持續逾期或被強制執行,協商是一個更積極且能重建信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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