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貸款前必看:破解假房仲詐騙,保障你的血汗錢!
買房是許多人的夢想,而購屋貸款更是實現這個夢想的關鍵一步。然而,在房地產交易市場中,不肖的假房仲或惡意賣家可能利用各種詐騙手法,讓貸款申請人蒙受巨大損失。為了保障您的血汗錢,避免在貸款後才發現買到問題屋或落入詐騙陷阱,「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常見的詐騙手法,並提供實用的法律知識與防範策略。
假房仲真詐騙?這些法律條文保障你!
當您不幸遇到不動產詐騙時,台灣的法律提供了多重保障。了解這些法條,能讓您在權益受損時知道如何主張:
1. 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
這是最直接針對詐騙行為的法律。如果假房仲或賣方故意欺騙您,讓您誤信而交付購屋款、斡旋金等財物,他們就可能觸犯此罪。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解釋: 如果有人用騙人的方法,讓您因為被騙而把錢或財物交給他,而且他是想不法佔有這些財物,那他就會觸犯這個罪。
2. 民法第92條第1項:詐欺撤銷意思表示
在民事契約上,如果您的購屋決定是基於詐騙而做出的,您可以主張撤銷這個契約,讓契約從一開始就無效。
《民法》第92條第1項:「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白話解釋: 如果您是因為被欺騙才簽下買賣契約(或其他法律文件),您可以在發現被騙後,主張這個契約無效。這樣一來,您就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您已支付的款項。
3. 民法第184條第1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當假房仲或賣方以詐騙手段造成您的財產損失時,您可以依此條文向他們請求損害賠償。
白話解釋: 只要有人故意或不小心做錯事,侵害到您的權利,讓您受損害,他就必須賠償您的損失。
4.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第2項:經紀業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您是透過合法的不動產經紀公司(房仲公司)交易,而該公司的經紀人員(房仲)在執行業務時有詐騙行為,導致您受損害,那麼這家經紀公司也必須和該經紀人員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
白話解釋: 如果您找的是有牌照的房仲公司,而他們的房仲騙了您,讓您有損失,那麼這家房仲公司也要跟著一起賠錢。
實務案例解析:這些真實故事教你如何防範
了解法條後,我們來看看真實案例,這些情況可能就發生在您身邊:
案例一:隱瞞房屋淹水歷史,買到泡水屋
小陳看中一間屋況看似不錯的中古屋,房仲和屋主都拍胸脯保證房子沒問題。他申請了購屋貸款,一切看似順利。沒想到交屋後,一場大雨讓房子嚴重淹水!鄰居才告訴他這房子早有淹水紀錄,只是被刻意隱瞞了。小陳才驚覺自己受騙上當,貸款都已經下來了,房子卻變成泡水屋。
律點通提醒: 賣方和房仲對於房屋的重大瑕疵(如淹水、凶宅、輻射屋、海砂屋等)負有告知義務。在購屋前,務必多次實地勘查,並在不同天氣(特別是雨後)前往觀察。向鄰居打聽房屋歷史,並仔細審閱不動產說明書,確認是否有隱匿重要資訊。
案例二:虛報租金收入,投資報酬率不如預期
張先生想投資房地產,看中一間號稱年租金收入豐厚的套房。房仲和賣方提供了一份看起來很漂亮的租金收益報告,讓張先生覺得這筆投資穩賺不賠,便放心地簽約並申請了投資型貸款。然而,實際交屋後才發現,實際租金收入只有當初宣稱的四分之一,根本無法達到預期的投資報酬率,原來是房仲和賣方聯手虛報了租金資訊。
律點通提醒: 對於投資型不動產,租金收入是影響其價值的重要因素。務必要求提供租賃契約等證明文件,並自行向周邊房仲或租客查證租金行情,切勿輕信口頭保證或單方面提供的報告。
貸款申請人必學:防範詐騙的實用建議
為了確保您的購屋貸款能真正買到安心的家,請務必掌握以下防範措施:
- 仔細核對身分與文件:
- 房仲: 確認是否為合法登記的不動產經紀業及其經紀人員。可上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查詢。要求查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或營業員證明。
- 屋主: 核對身分證件與房屋權狀上的姓名是否一致。避免與聲稱「代理」的陌生人交易。
- 重要文件: 務必詳閱不動產說明書、買賣契約書、土地及建物謄本。謄本能顯示房屋的產權狀況、有無抵押權、查封等限制登記。
- 多方查證,不輕信口頭承諾:
- 實地勘查: 多次看屋,包括白天、晚上、雨天,觀察屋況、周邊環境、鄰居狀況。
- 鄰里訪查: 向鄰居詢問房屋歷史、有無糾紛、屋主狀況等。
- 政府機關查詢: 向地政事務所、都市發展局、建管單位查詢土地使用分區、有無違建列管、建築執照等。
- 專業鑑價: 對於價格或屋況有疑慮時,可委託專業鑑價師或建築師進行評估。
- 審慎支付款項,保留證據:
- 避免大額現金交易: 所有款項(斡旋金、訂金、頭期款)都應透過銀行轉帳,並指定匯入屋主本人或信託專戶,保留轉帳證明。
- 不隨意給付給仲介個人: 斡旋金或訂金應開立發票或收據,並確認收款人為公司而非個人。
- 保留所有溝通紀錄: 廣告文宣、LINE對話、錄音、照片等,都是日後舉證的重要依據。
- 要求合理審閱期,不倉促簽約:
- 依規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至少有3天的審閱期。充分利用這段時間,仔細審視契約條款,必要時可請律師協助審閱。
- 警惕任何要求「立刻簽約,否則機會就沒了」的說詞。
結論:貸款購屋,謹慎為上策
購屋貸款是您人生中的重大財務決策,務必在交易前做好萬全準備。辨識假房仲、惡意賣家的詐騙手法,並善用法律賦予您的權利,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關鍵。多一分謹慎,就能少一分風險,讓您的購屋之路更加順遂安心。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何確認我遇到的房仲是合法的?
A: 您可以透過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不動產經紀業查詢」功能,輸入房仲公司名稱或經紀人姓名,確認其是否為合法登記的經紀業或經紀人員。此外,要求房仲出示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或營業員證明也是一個好方法。合法的房仲公司會在營業處所揭示經紀人姓名及證書字號。
Q: 如果我已經簽約並付了斡旋金,才發現房仲或賣方有問題,該怎麼辦?
A: 首先,立即收集所有相關證據,包括契約文件、轉帳紀錄、對話截圖、錄音等。接著,您可以依據《民法》第92條主張契約因詐欺而撤銷,並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若情況嚴重,涉及刑事詐欺,應立即向警方報案,同時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評估後續的民事求償途徑。
Q: 簽約前,除了房屋權狀和謄本,還有哪些文件我一定要看清楚?
A: 除了房屋權狀和謄本,您還應仔細審閱「不動產說明書」。這份文件會詳細記載房屋的現況、有無增建、土地使用分區、有無抵押權設定、租賃狀況、是否為凶宅等重要資訊。此外,若有停車位,也要確認停車位的使用權利歸屬。對於投資型不動產,務必要求提供租賃契約或相關租金證明。
Q: 斡旋金或訂金怎麼給才安全,才不會被詐騙?
A: 最安全的方式是透過銀行轉帳,並指定匯入屋主本人或經紀公司設立的信託專戶,避免直接將現金交給仲介個人。務必索取收據或發票,並確認收款單位是合法的經紀公司,而非個人。在尚未確認所有交易細節和賣方身份前,應避免支付大額款項。如果可以,建議使用「要約書」取代斡旋金,或將斡旋金直接視為訂金,並載明於買賣契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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