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貸款防詐術:購屋族必看!避開房貸詐騙陷阱,安心築巢
買房是許多人一生的夢想,但申請房貸的過程複雜,也讓不肖人士有機可乘。近年來,房貸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從偽造財力證明到隱瞞房屋重大瑕疵,都可能讓購屋民眾蒙受巨大損失,甚至無意間觸犯法律。身為「律點通」,我將為您深入剖析這些常見的房貸詐騙手法,並提供實用的法律知識與自保之道,助您安心購屋,遠離詐騙。
房貸詐騙常見手法大公開
房貸詐騙通常涉及多種犯罪行為,目的都是為了讓銀行或購屋者陷入錯誤,進而交付金錢或取得不法利益。以下是您需要特別留意的幾種常見手法:
- 偽造或變造文件:詐騙集團常會偽造您的身分證、財力證明(如薪資單、扣繳憑單、銀行存摺)或房屋權狀,以取得銀行信任並核貸。
- 虛報或隱瞞重要資訊:例如,謊報您的收入、工作年資,或是賣方故意隱瞞房屋有重大瑕疵(如漏水、海砂屋、凶宅)或已設定高額抵押權等。
- 利用人頭戶詐貸:詐騙集團會誘騙或利用急需用錢的人作為「人頭戶」,以其名義申辦房貸,一旦貸款撥款,人頭戶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及鉅額債務。
- 代辦公司聲稱「保證過件」 :有些不肖代辦公司會宣稱能「保證過件」、「免財力證明」等,並要求您提供身分證件、存摺、印章等重要物品,這很可能是詐騙前兆。
法律怎麼說?房貸詐騙可能觸犯的罪名
當房貸詐騙發生時,相關行為人可能觸犯多項法律,主要包括:
1. 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罪
這是房貸詐騙最核心的罪名。詐騙者利用欺騙手段,讓銀行或購屋者誤信其言,進而交付貸款(財物)或取得不法財產利益。
《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2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 白話解釋:只要有人用騙術,讓您或銀行誤以為真,把錢或財產利益交給他,就可能構成這個罪。例如,您提供不實財力證明讓銀行核貸,或賣方隱瞞房屋瑕疵讓您高價買房。
2. 偽造文書罪與行使偽造文書罪
在房貸詐騙中,偽造身分證、財力證明、不動產權狀等文件是常見手法。偽造文件本身就是犯罪,將這些偽造文件拿去使用,則會觸犯「行使偽造文書罪」。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 白話解釋:製作假的身分證、薪資單、權狀等,就是偽造文書。把這些假文件拿去銀行申請貸款,就是行使偽造文書。通常,偽造文件的行為會被行使行為所吸收,最終會以行使偽造文書罪論處。
3. 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
如果是不動產仲介、地政士或公司負責人,利用職務之便,在業務上製作的文書(如在職證明、收入證明)上登載不實資訊,就可能觸犯此罪。
《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白話解釋:專業人士(如代書、公司會計)明知道資料是假的,卻還把它寫進公司的正式文件裡,而且可能損害到別人,就會觸犯這個罪。
重要提醒:以上罰金數額已依中華民國94年1月7日刑法修正施行後,提高為原定數額的三十倍。
實務案例:這些情況您要特別小心!
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案例,了解房貸詐騙是如何發生的:
案例一:假資料真詐貸,夢想家園變噩夢
小陳是個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急著想買房,但收入條件不佳。他聽信了某「代辦公司」的廣告,聲稱能幫他「保證過件,輕鬆貸款」。代辦公司要求小陳提供身分證件,並幫他偽造了高薪的在職證明和銀行存摺流水,讓銀行誤以為小陳有足夠的還款能力,核准了高額房貸。最終,銀行發現資料不實,小陳不僅房子沒買成,還因為提供偽造文書和參與詐欺行為,面臨刑事責任。
- 律點通解析:這個案例凸顯了提供虛假財力證明以取得房貸的嚴重性。即使貸款最終未得逞,也可能構成詐欺取財未遂及行使偽造文書罪。購屋民眾務必誠實申報,切勿輕信「代辦」話術,以免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
案例二:隱瞞抵押權,買到「帶債」的房子
王先生看中了一間中古屋,與賣方簽訂了買賣契約,契約中載明「產權清楚」。然而,在辦理過戶手續時,王先生才發現這間房子早已被賣方設定了高額抵押權,且債務尚未清償。賣方在簽約時故意隱瞞這個重要事實,導致王先生以為買到的是一間沒有負擔的房子,支付了高額價金。
- 律點通解析:這個案例屬於「不作為詐欺」。賣方或仲介若明知房屋有重大瑕疵或已設定抵押權,卻刻意隱瞞,導致買方在錯誤認知下簽約,就可能構成詐欺取財罪。購屋民眾在簽約前務必詳閱不動產登記謄本,確認產權狀況。
購屋自保術:保護自己,安心買房
為了避免成為房貸詐騙的受害者,請您務必記住以下幾點:
- 誠實為上策: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務必提供真實的個人資料、財力證明及不動產資訊。任何虛報或偽造行為都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得不償失。
- 詳閱契約,不輕信口頭承諾:簽署任何文件前,務必仔細閱讀契約條款,特別是關於貸款條件、抵押設定、服務費用等重要內容。不確定的地方一定要問清楚,或請專業人士協助審閱。
- 善用查證工具:
- 不動產登記謄本:自行或委託地政士查閱,確認產權狀況、有無抵押權設定、查封等他項權利。這是最直接有效的查證方式。
- 實價登錄:查詢周邊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評估欲購買房屋的合理價格,避免買貴。
- 銀行徵信:銀行在核貸前會進行徵信與鑑價,這是保護您的第一道防線。但您仍需保持警惕,確認銀行審核流程是否合乎常理。
- 警惕異常條件:對於聲稱能「保證過件」、「免財力證明」、要求提供身分證件、存摺、印章等重要物品代辦貸款的廣告或個人,請務必提高警覺,這很可能是詐騙集團的手法。正規的銀行或代書不會要求您提供這些物品代為保管。
- 慎選專業人士:選擇信譽良好、有執照的不動產仲介與地政士。他們有義務善盡調查與告知責任,協助您確認交易標的物及交易相對人的真實性。
結論
買房是人生大事,申請房貸更是關鍵一環。面對日益精密的詐騙手法,購屋民眾必須提高警覺,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識與自保之道。誠實申報、仔細查證、不輕信不實承諾,是保護您自身權益的不二法門。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在購屋的路上,多一份安心,少一份風險,順利圓夢!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只是聽信代辦說法,提供了不實的財力證明給銀行,會被罰嗎?
A: 是的,即使您是聽信代辦的說法,只要您明知提供的是不實資料,並意圖讓銀行核貸,就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的詐欺取財未遂罪,以及《刑法》第216條的行使偽造文書罪。法律上會認為您有參與詐騙的意圖與行為,仍需負擔刑事責任。因此,務必誠實申報,不要抱持僥倖心態。
Q: 買房時發現賣方隱瞞房屋有漏水等重大瑕疵,我該怎麼辦?
A: 若您在購屋後發現賣方隱瞞重大瑕疵(如嚴重漏水、海砂屋、輻射屋等),且該瑕疵足以影響房屋價值或您的購買意願,您可以主張賣方構成《刑法》第339條的詐欺取財罪,並依《民法》向賣方請求解除契約、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建議您立即蒐集證據(如照片、鑑定報告),並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Q: 如何確認我找的房仲或地政士是可靠的?
A: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確認:1. 查核執照:確認他們是否持有合法的「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或「地政士證書」,並可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2. 查詢口碑:透過網路評價、親友推薦等方式了解其服務品質與信譽。3. 注意異常要求:正規的專業人士不會要求您提供身分證件、存摺、印章等重要文件代為保管或處理非業務範圍的事項。4. 簽訂書面契約:所有委託事項都應有明確的書面契約,保障雙方權益。
Q: 如果我被詐騙了,貸款已經撥下來了,我該怎麼辦?
A: 若貸款已經撥款,表示詐騙行為已完成,您可能面臨後續還款壓力及法律問題。請立即採取以下行動:1. 報警處理:向警方報案,提供所有相關證據。2. 通知銀行:告知銀行您可能遭受詐騙,並說明情況。3. 蒐集證據:保留所有與詐騙集團的通聯記錄、文件、匯款證明等。4. 尋求法律諮詢:請律師協助評估您的法律責任,並協助您處理後續事宜,例如與銀行協商、追討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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