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壓力喘不過氣?中年族群的債務重生之路
親愛的中年朋友們,您是否正為沉重的房貸、子女教育費、父母扶養金,以及日益增加的生活開銷所苦?肩上的重擔讓您夜不成寐,甚至感覺未來一片茫然?在台灣,有許多像您一樣的家庭,正默默承受著巨大的財務壓力。但請別灰心,台灣的法律為您提供了一條「債務重生」的道路,那就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
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這部法律,看看它如何能幫助您重新站穩腳步,擺脫債務泥沼,重拾對生活的掌控權。
什麼是「更生」?給您重生的機會
當您面臨債務困境,無法清償時,「更生」程序就像是為您量身打造的「財務重建計畫」。它透過法院的介入,協助您與債權人(例如銀行)達成一個合理且可行的還款方案,讓您能在一定期限內,依照能力逐步清償債務,最終重啟經濟生活。它的核心精神,就是 「謀求消費者經濟生活之更生」 。
消債條例第3條:聲請更生的總括性要件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
白話解釋: 只要您客觀上已經無法償還債務,或者預見未來將難以償還,就可以考慮啟動債務清理程序。法院會綜合評估您的財產、信用、收入、支出和所有債務狀況來判斷。即使您目前還能勉強支付,但如果因為年紀漸長、身體狀況不佳、工作不穩定,或有其他因素導致您難以維持基本生活,法院也可能認定您有「不能清償之虞」。
聲請更生,我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要聲請更生,您需要先完成一些前置步驟,並符合特定的債務門檻。
1. 前置協商或調解:必經之路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
白話解釋: 這條規定非常重要!在您正式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之前,必須先與欠款最多的銀行進行協商,或者向法院/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這是法定的「前置程序」,沒有完成這個步驟,法院是不會受理您的更生聲請的。如果協商或調解成立,原則上您就不能再聲請更生。但如果後來因為 「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 (例如突然失業、生病等)導致您無法履行協議,還是有機會例外聲請更生。此時,法院會準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5條之1第2項的規定來判斷。
2. 債務總額限制:無擔保債務不超過1,200萬元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2條第1項:「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1200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
白話解釋: 簡單來說,如果您的「沒有擔保品」或「沒有優先權」的債務(例如信用卡債、信貸等)本金加利息總額,沒有超過1,200萬元,就可以聲請更生。請注意,這裡指的是「無擔保」債務,有擔保的房貸處理方式較為特殊,我們後面會說明。
法院怎麼評估我的還款能力?
法院在審理您的更生聲請時,會仔細計算您每月有多少錢可以拿來還債,同時也會確保您能維持基本生活。
1. 必要生活費用:維持基本尊嚴的底線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之2第1項:「債務人必要生活費用,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定之。」
白話解釋: 法院會以您居住地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的1.2倍,來認定您個人最基本的生活開銷。這筆錢會先從您的收入中扣除,確保您有錢吃飯、繳水電瓦斯等。如果您的情況特殊,有額外且必要的支出,只要能提出證明,法院也會納入考量。
2. 扶養義務:對家人應盡的責任
《民法》第1114條第1款:「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民法》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白話解釋: 您對直系血親(如父母、未成年子女)有扶養義務。法院在計算您的還款能力時,也會將您依法應負擔的扶養費用扣除。對於您的父母,即使他們有謀生能力,只要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您仍有扶養義務;對於子女,則要看他們是否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
實務案例分享:看看別人怎麼走出來
以下兩個案例,讓您更了解法院如何處理類似的債務困境:
案例一:小陳的疫情失業困境
小陳(化名)原本每月固定還款3,000元給銀行,但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讓他失業,收入變得非常不穩定,導致他無法再履行還款協議。後來,他向法院聲請更生。法院審理時,發現他每月薪資約45,000元,但需要扶養年邁的母親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法院依規定計算出他個人及家人的必要生活費用和扶養費後,發現他每月可供清償的餘額非常有限。法院認為,小陳因疫情失業導致毀諾,屬於「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且其收入扣除必要開銷後,確實難以在合理時間內清償債務,因此裁定開始更生程序。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當客觀環境變動導致無法還款時,法院會考慮您的實際困難。
案例二:王太太為他人背負的房貸
王太太(化名)除了自己的信用卡和信貸等無擔保債務外,還背負了一筆金額不小的房屋貸款。特別的是,這間房子的產權並不是她的。當她聲請更生時,法院認定這筆「房屋貸款」因為擔保品(房子)不是她所有,所以在消債條例下,被視為 「無擔保債務」 ,並納入她總債務的計算。由於她的總債務金額龐大,每月可供清償的餘額卻不多,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這個案例對許多替親友作保、或背負非自有房屋貸款的朋友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啟示:即使是「房貸」,如果擔保品不是您的,也可能被視為無擔保債務,納入更生程序處理。
房貸怎麼辦?有擔保債務的特殊處理
您可能會疑惑,我背的房貸是有擔保的,它在消債條例下該怎麼辦?
一般而言,更生程序主要處理「無擔保」或「無優先權」的債務,有擔保的房貸本身不會計入1,200萬元的債務上限。債權銀行仍可就抵押的房屋行使權利。但為了保障債務人的居住權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設有 「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 。如果您的房貸是針對您自己居住的房子,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您可以提出一個獨立的還款方案,目標是保留您的房屋,可能透過延長還款期限、降低利率等方式。這通常需要債權銀行的同意。
然而,就像前面王太太的案例,如果您的房貸擔保品並非您所有(例如您是為親友作保,或房子登記在他人名下),那麼這筆房貸債務在聲請更生時,就可能被法院認定為 「無擔保債務」 ,直接納入更生程序一併處理,並受1,200萬元債務上限的限制。這為部分背負「房貸」卻無房屋所有權的債務人,提供了一條重要的債務清理途徑。
實務操作指引:我該怎麼做?
面對沉重的房貸與債務,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驟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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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評估財務狀況: 仔細列出所有收入、每月固定支出(包括必要生活費、扶養費、交通醫療等)、所有債務(誰是債權人、欠多少、利率多少、有沒有擔保品)及所有資產(存款、股票、保單價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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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債務性質: 區分哪些是「有擔保」債務(如房貸、車貸),哪些是「無擔保」債務(如信貸、信用卡)。特別是房貸,要確認房屋產權是否屬於自己。如果房屋產權不是您的,那這筆房貸債務很可能被視為無擔保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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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前置協商或調解: 這是法定程序!務必主動向欠款最多的銀行提出協商請求,或向法院/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請誠實揭露您的財務狀況,爭取一個可行的還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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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更生程序: 如果前置協商或調解不成立,或者雖然成立但因為「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導致無法履行,且您的無擔保債務總額未超過1,200萬元,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此時,您需要提出一個具體可行的還款計畫。
常見注意事項
- 文件準備: 聲請更生需要大量財務證明文件,務必仔細準備,避免延誤。
- 計算精確: 法院會嚴格審核您的必要生活費用和扶養費計算,請準備好相關證明(如戶籍謄本、薪資單、醫療單據等)。
- 說明毀諾事由: 如果您曾與銀行協商後毀諾,務必詳細說明是哪些「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如失業、生病)導致您無法履行。
風險提醒
- 信用紀錄影響: 聲請更生會對您的信用紀錄產生負面影響,在更生期間及之後一段時間內,您可能難以再申請貸款或信用卡。
- 生活限制: 法院在認可更生方案時,可能會對您在履行期間的生活程度施加適當限制,以確保您能盡力清償。
- 方案履行: 務必嚴格按照法院認可的更生方案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未能依約履行,更生方案可能被撤銷,您將面臨更嚴峻的清算程序,甚至可能被宣告破產。
結語
面對房貸與債務的重擔,您不是孤單一人。台灣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正是為了解決像您這樣的困境而設立。它提供了一個合法、有尊嚴的機會,讓您能夠重新整理財務,擺脫債務的枷鎖。雖然過程可能複雜,但只要您勇敢面對,積極準備,並善用法律賦予的權利,您一定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債務重生之路,重拾家庭的安穩與生活的希望。
記住,財務困境並非絕境,而是轉機的開始。現在就開始評估您的狀況,為自己和家人規劃一個更清晰的未來吧!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更生」?它對我這種背房貸的人有什麼幫助?
A: 「更生」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提供的一種法律程序,讓無法清償債務的個人,透過法院協助與債權人達成一個可行的還款計畫。對於背負房貸的中年族群,更生可以幫助您整合所有債務(包括符合條件的房貸債務),並根據您的實際收入和必要生活開銷,制定一個您負擔得起的還款方案,避免資產被強制拍賣,甚至有機會保留自用住宅。
Q: 如果我之前跟銀行談過協商,後來還不出來,還有機會聲請更生嗎?
A: 有機會。雖然一般情況下,協商或調解成立後就不能再聲請更生,但如果後來您因為「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例如突然失業、生病、收入大幅減少、家庭支出急劇增加等)導致無法履行原先的協議,您可以向法院說明這些情況並提供證明,仍有機會聲請更生程序。法院會審核這些事由的真實性與合理性。
Q: 我的房貸很高,如果房子不是我的名字,會不會影響聲請更生?
A: 這是一個關鍵點!如果房屋的產權並非您所有,即使您是實際的房貸繳款人或擔保人,這筆房屋貸款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很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擔保債務」。這意味著,它將會被納入您總債務的計算(並受1,200萬元上限的限制),與您的其他無擔保債務(如信貸、信用卡債)一併透過更生程序處理,這對您聲請更生是很有利的,因為可以一併解決房貸壓力。
Q: 法院會怎麼計算我每個月可以還多少錢?會不會讓我沒錢生活?
A: 法院在計算您每個月可還款金額時,會先從您的總收入中,扣除您自己以及依法應扶養家人的「必要生活費用」。這個必要生活費用是以您居住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的1.2倍來計算,旨在確保您和家人能維持基本的生活所需,不會讓您完全沒有錢生活。扣除這些必要開銷後剩下的餘額,才是法院會要求您用於清償債務的金額。如果有特殊且必要的支出,您也可以提出證明讓法院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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