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壓力如山,讓您夜不能寐嗎?在台灣,許多家庭正承受著沉重的房貸負擔,擔心家園不保。別擔心,您不是孤單一人!律點通深知您的困境,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深入解析台灣法律如何提供協助,無論是政府補貼、債務協商,還是更生清算,都有機會讓您重獲新生,保住您的愛屋。讓我們一起探索這些解決方案,為您的財務困境找到一線曙光。
一、政府伸援手:減輕房貸負擔的補貼方案
面對突如其來的經濟壓力,政府其實有提供多項住宅相關的補貼措施,幫助符合資格的民眾度過難關。這些方案主要針對不同收入階層或遭遇特殊狀況的家庭。
1. 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金
這項方案是為了減輕中產以下家庭的居住負擔。只要您符合「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的資格,政府會提供支持金作為協助。
《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第3條: 「主管機關為減輕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之居住負擔,得提供支持金作為協助措施。前項支持金由主管機關運用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撥補內政部住宅基金經費辦理。」
白話解釋: 這表示政府會動用特定預算,給符合資格的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一筆錢,直接減輕您的房貸壓力。具體的申請方式、期間、應備文件等,都會由內政部公告,請務必密切關注相關資訊。
2.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
如果您是「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社會救助法》提供了更多元的住宅補貼,例如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社會救助法》第16-1條: 「為照顧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得到適宜之居所及居住環境,各級住宅主管機關得提供下列住宅補貼措施:…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
白話解釋: 如果您屬於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政府的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這能有效降低您每月的房貸支出。
3. 急難救助與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當您因突發狀況(如重大傷病、失業)導致房貸繳不出來時,政府也有提供急難救助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 急難救助: 若因意外傷害、重病、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或遭遇重大變故,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可依 《社會救助法》第21條申請。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若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如家庭暴力、離婚、配偶死亡等),可依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6條申請緊急生活扶助。
4. 災害防救法協助
若您的房屋因「災害」而毀損不堪使用,且位於「災區」, 《災害防救法》第42條提供特殊的協助機制,在金融機構同意下,房屋及土地甚至可以抵償貸款債務,還有機會獲得利息補貼。
二、當政府補貼不足時:債務清理程序的選擇
如果政府的補貼仍無法解決您的房貸困境,那麼「債務清理程序」可能是您需要考慮的下一步。這包括「前置協商/調解」、以及最終的「更生」或「清算」。
1. 前置協商或調解:進入債務清理的第一步
在聲請更生或清算之前,法律規定您必須先與金融機構進行協商,或向法院/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 「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 「協商或調解成立者,債務人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白話解釋: 這條文是告訴您,在走上更生或清算這條路前,要先試著跟銀行好好談。如果談成了(協商或調解成立),原則上就不能再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如果協商成立後,您因為「不是自己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無法履行,那還是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的。
2. 更生:保有自用住宅,重啟人生
「更生」是指向法院提出一個可行的還款計畫(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後,您依照方案分期償還債務,在一定期間內清償完畢後,剩餘債務就可以免除。更生的最大優勢是,您有機會在保有部分財產(特別是自用住宅)的情況下,透過努力工作來清償債務,重建經濟生活。
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保住您的愛屋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特別設計了「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讓您在更生程序中,有機會保住賴以居住的房子。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4-1條: 「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不能依前條規定協議時,該借款契約雖有債務人因喪失期限利益而清償期屆至之約定,債務人仍得不受其拘束,逕依下列各款方式之一定之:一、就原約定自用住宅借款債務未清償之本金、已到期之利息及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前已發生未逾本金週年比率百分之二部分之違約金總額,於原約定最後清償期前,按月平均攤還,並於各期給付時,就未清償本金,依原約定利率計付利息。」
白話解釋: 這條款讓您在更生方案中,可以針對自用住宅貸款,選擇特定的還款方式,不必因為債務問題立即失去房子。這對許多家庭來說,是保住安身立命之所的重要保障。
3. 清算:最後的選擇
如果您的債務狀況極為嚴重,更生方案難以達成,那麼「清算」可能是最後的選擇。清算程序會將您所有財產變現,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雖然通常會導致您喪失所有財產,但清算完畢後,符合條件者可聲請「免責」,免除剩餘債務,讓您有機會從零開始。
三、實務案例解析:法官怎麼看您的困境?
了解法律條文後,我們來看看實際案例,了解法院在判斷時會考量哪些因素,特別是「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的認定。
案例一:小陳的自作主張與「不可歸責」的界線
小陳因為房貸壓力,曾與銀行達成協商,約定每月還款金額。但後來,他覺得還款還是很吃力,卻又自行去借了第二胎房貸、買了新車,甚至搬到租金更高的房子。當他再次向法院聲請更生時,法院認為這些新增加的開支,都是小陳「自己選擇」的結果,並非他無法控制的突發狀況。因此,法院駁回了他的更生聲請,因為他不符合「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困難」的條件。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在前置協商成立後,務必嚴格控制支出,避免新增任何非必要或可避免的債務,否則會被法院認定為「可歸責於己」,導致無法進入更生程序。
案例二:老張的自用住宅保衛戰
老張因繳不出房貸,房子已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拍賣。他趕緊向法院聲請更生,並同時請求法院停止法拍程序。雖然銀行作為有擔保債權人,其權利通常不受更生影響,但法院考量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設立「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的立法意旨,是為了讓債務人有機會保住賴以居住的房子,重建經濟生活。因此,法院裁定暫停拍賣,給了老張一個機會,讓他可以在更生方案中,利用這項特別條款來保住房子。
律點通提醒: 如果您的自用住宅面臨法拍,應積極聲請更生並請求法院停止強制執行,爭取利用「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的機會。
四、走出困境的實用指引
面對房貸壓力,您可以這樣做:
- 全面評估自身狀況: 仔細檢視家庭收支、資產負債,並評估是否符合政府各項補貼的資格(如中產以下支持金、低收/中低收住宅補貼、急難救助等)。
- 主動與銀行協商: 若房貸已開始出現繳款困難,請務必主動聯繫您的銀行,說明狀況並尋求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考慮向法院或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調解。
- 考慮更生或清算程序: 若協商或調解無果,或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導致無法履行,則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更生程序中,務必善用「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爭取保住房屋。
- 誠實提供資料: 無論申請政府協助或債務清理,都需要提供詳細的財產、收入、支出、債權人清冊等資料。務必誠實且完整地提供,以利審核。
- 嚴格控制支出: 在債務處理期間,請務必避免新增任何非必要或可避免的開支,以免影響法院的判斷,導致聲請被駁回。
結論:積極面對,法律是您的後盾
面對沉重的房貸壓力,請不要感到絕望。台灣的法律體系提供了多種途徑,旨在協助您減輕負擔、重建生活。從政府的各項補貼,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的前置協商、更生與清算程序,特別是保障自用住宅的特別條款,都是您走出困境的希望。關鍵在於積極面對、及早行動,並誠實處理您的財務狀況。記住,您不是一個人孤軍奮戰,法律是您最堅實的後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已經跟銀行協商過房貸還款方案,但最近又因為意外失業,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我還有其他辦法嗎?
A: 如果您與銀行協商成立後,因為「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如非自願性失業、重大疾病等)導致無法履行,您仍然可以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的但書規定,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重要的是,您需要提出足夠的證據證明這些困難並非您自身所能控制。
Q: 申請更生程序後,我的房子會不會立刻被銀行拍賣?
A: 不一定會立刻被拍賣。在更生程序中,您可以善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這個條款旨在保障您的居住權,讓您在更生方案中,針對自用住宅貸款訂定延緩清償的條款,有機會保住房子。您應積極向法院聲請保全處分,停止執行法院就自用住宅的強制執行程序。
Q: 如果我的收入不穩定,申請更生會不會很難通過?
A: 法院在審核更生方案時,會考量您的收入、支出、財產狀況以及未來清償能力。如果收入不穩定,您需要提出一個合理且可行的還款計畫,證明即使收入有波動,您仍有能力依照方案清償債務。誠實且完整地提供財務資料,並說明您將如何維持或改善收入狀況,有助於法院評估您的方案。
Q: 除了房貸,我還有其他信用卡債和信貸,這些債務在更生程序中也會一併處理嗎?
A: 是的,更生程序是針對您對所有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及部分有擔保債務(如房貸)進行整體性的清理。在您提出的更生方案中,必須將所有債務納入考量,並提出一個統一的還款計畫。一旦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並履行完畢,剩餘的債務(包括房貸、信用卡債、信貸等)將依法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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